1. 貴州社保工資調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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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退休養老金調整_退休人員漲工資2017貴州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貴州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為更好地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30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7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7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 貴州省黔人社廳發(2016)22號文件 企業退休人員調資
9月底補發到位。
9月18日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貴州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在本月內完成,調整增加的待遇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發。
據了解,經國務院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這是企業退休人員連續第12年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水平,也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調整增加待遇。調整的人員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本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左右確定,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既定額調整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6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的3.5%增加。傾斜調整為對2015年底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對建國後至1953年底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另外,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達不到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3. 貴州省人社廳關於調整2015年退休企業工人工資規定
貴州省於2015年3月30日公布了本省2015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細則,具體如下: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5〕8號
各市、州、縣(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省直有關單位,中央在黔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5年1月1日起,對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
2.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5元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月最低增加35元。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增加基本養老金。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10元。
(三)按本條第(一)、(二)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
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3.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
二、企業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三、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5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5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四、從2015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員月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調整為560元,退職人員月最低退職生活費標准(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調整為535元。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財政廳2015年3月30日
4. 貴州在增加企業退休養老金時工齡工資按每年計算是多少
貴州省今年增加養老金方案中對工令工資也就是交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3元,比如說3o年工令本項所增加的養老金就是30X2.3元=69元。再加上其他各項應該增加的養老金就是今年應該增加的總數了!
5. 貴州企業退休職工多久長工資
貴州企業退休職工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已在7月底前到位。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發〔2017〕14號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為更好地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30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7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7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增長1歲增加6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由財政籌集解決,不得擠占挪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
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本辦法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其他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二)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7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7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從2017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三)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根據各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進展情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從基金支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代調代發,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7月底前企業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1日
6. 2013 貴州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廳發[2013]6號
各市、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省直有關單位,中央在黔企業: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1、1993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2、1994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
3、2012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5元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5元。
(二)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增加基本養老金。
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是指: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60元。
(三)按本條第(一)、(二)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個條件的予以累加。
1、退休前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正高職稱300元、副高職稱(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240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2、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老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6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
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
4、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二、企業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三、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3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3年度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從2013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四、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達不到下列標準的,補足到下列標准:
1、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低於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20年,低於640元的,補足到640元;
3、繳費年限滿20年及以上,低於750元的,補足到750元。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2013年3月19日
7. 貴州省人社廳官網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養老金的文件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在4月中旬已經出台了,但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貴州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