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過退休年齡能否參加職工代表大會
不能。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⑵ 集體所有制職代會代表退休以後能不能繼續任職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2-18
⑶ 退休職工 職工大會
有權,退休職工代表參加職工大會
能啊 為什麼不能 也是元老 做過很多貢獻嘛!
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和任務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關系,在法律范圍內行使職權,保障職工的主人翁地位,調動職工積極性,辦好社會主義企業。
職工代表大會的有關制度
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制度,是職工代表大會進行活動的規范性規定,既屬於各企業制訂的職代會條例實施細則的內容,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主要有下列幾個制度。
(1)民主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①民主管理聯席會每季召開一次,由廠工會主席主持,由廠工會委員、各專門委員會負責人、各代表組長(車間工會主席)參加。
②根據會議內容及需要,可邀請黨政負責人或其它有關人員參加,協商處理,並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予以確認。
(2)職工代表提案(意見)處理制度
①徵集提案,要結合職代會工作進行,企業每半年徵集一次。
②凡徵集的提案,由工會負責分類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關領導或部門認真研究處理和解答。
③領導對提案解答處理期限,從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天。處理意見要通過會議或提案卡反饋形式與職工代表見面後歸檔。
企業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1)組織職工選舉職工代表;
(2)提出職工代表大會議題的建議,主持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議的組織工作;
(3)主持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
(4)組織專門小組進行調查研究,向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建議,檢查督促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發動職工落實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5)向職工進行民主管理的宣傳教育、組織職工代表學習政策、業務和管理知識,提高職工代表素質;
(6)接受和處理職工代表的申訴和建議,維護職工代表的合法權益;
(7)組織企業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職代會聯席會議在行使職權時應注意的問題
職代會聯席會議的主要職權,是協商處理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包括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重要問題和職工代表大會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聯席會議協商處理的問題,應該是臨時遇到的、同職工代表大會職權有關的重要問題。屬於企業重大決策的問題,應盡可能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聯席會議協商處理的重要問題,要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以得到確認。
企業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向職代會報告的內容
(1)按政策規定本企業業務招待費可列支數;
(2)本企業業務招待費實際支出數;
(3)業務招待費支出項目和金額;
(4)企業領導班子各成員列支數;
(5)業務招待費支出情況、超支或節約情況,與上年度同期的對比及原因分析;
(6)今後的打算或整改措施;
(7)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職工代表的權利:
(1)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權參加職代會及其工作機構組織對企業執行職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有參加對企業行政領導人員的質詢;
(3)因參加職代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佔用生產或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對職工代錶行使民主權力,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繞和打擊報復。
職工代表的義務:
(1)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技術業務水平和參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聯系群眾,代表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代會決議,做好職代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3)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做好本職工作。
職工代表的調動、退休和罷免、撤換
(1)代表在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其代表資格予以保留。調離本企業的,其代表資格自行中止。代表任期未滿退(離)休的,其代表資格自行中止。
(2)每個職工或原選舉單位,發現代表違法亂紀或嚴重失職,都可以向工會提出罷免或撤換的要求。罷免或撤換代表,須經原選舉單位的職工會議討論,獲得全體職工過半數以上的同意。對被罷免或撤換職工代表,要及時報告企業工會,經工會討論通過後,宣布撤銷其代表資格。
(3)代表出現缺額,應及時補選。補選代表的程序和選舉代表一樣,由選區的全體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職工代表的培訓
(1)換屆後的職工代表,必須進行一次全面培訓。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現代科學管理知識和民主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2)對新當選的代表,還應進行必要的「入門教育」。組織學習民主管理基礎知識,職代會的性質和任務,代表的權利和義務等。
(3)在召開職代會前,應圍繞本次大會議題,有針對性的進行「一事一訓」。
(4)結合各種形式的培訓和實踐工作的鍛煉,舉行民主管理成果發布、知識測驗、智力競賽和其他各種形式活動,提高代表參政議政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
職代會的列席代表
(1)職代會根據審議問題的需要,可邀請部分列席代表參加會議。列席代表的人數,不得超過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2)列席代表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能當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如工作需要,可聘請參加職代會的有關民主管理小組。
(3)列席代表可以是廠級領導幹部、中層幹部、技術幹部、經營管理幹部、有關工人,也可以是本企業的離(退休)幹部(職工)、職工家屬等。
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職代會職權:
(1)聽取和審議廠長關於企業的經營方針、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基本建設方案、重大技術改造方案、職工培訓計劃、留用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賃經營責任制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同意或者否決企業的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勞動保護措施、獎懲辦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
(3)審議決定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職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4)評議、監督企業各級行政領導幹部,提出獎懲和任免的建議。
(5)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決定選舉廠長,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國有獨資及控股的公司制企業職代會職權:
1、聽取和討論關於本公司發展、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2、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事先提出意見和建議;
3、審議決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民主評議監督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向有關方面提出獎懲、任免的建議;
5、依法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
6、聽取關於公司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報告;
7、審議通過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需經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事項。
職代會主席團
(1)每次職工代表大會應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企業的領導幹部。其中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應超過半數。
(2)主席團成員必須是同屆職工代表,非職工代表和列席代表均不能擔任主席團成員。黨、政、工的主要領導沒有被選為職工代表的,可以從職工代表中的黨、政、工副職幹部中選舉。
(3)主席團成員由職工代表大會全體會議直接選舉產生。第一步,在徵求職工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由企業工會召開職工代表團(組)長會議,協商提出候選人名單;第二步,將候選人名單提交職代會討論,採用舉手錶決或拍手通過的辦法選舉產生。
(4)職代會主席團不實行常任制。職代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工會召開職工代表團(組)長和各專門工作委員會(或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協商處理,由工會向下次職代會報告予以確認。
職代會各種專業工作委員會或小組
(1)職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的設置,應根據單位的實際需要而確定。一般可設生產經營工作委員會(小組)下同;財務經濟工作委員會;安全勞保、規章制度工作委員會;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女工工作委員會;宣傳、文體工作委員會;民主評議幹部及工會組織工作委員會。
(2)職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接受職代會和工會的領導,在工會主持下進行。職代會民主管理專門工作委員會與工會有關業務工作委員會力求統一,但不要一刀切,要根據工作實際有分有合,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活動制度。
(3)職代會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一般平時不脫產。由於工作需要佔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4)職代會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一般由五至九人組成。其成員應按專業性質挑選熱心群眾工作有專長和有經驗的人員擔任。根據工作需要,也可聘請少量的非職工代表擔任。
(5)職代會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設主任(組長)一名,副主任(副組長)一至二名。正副主任(組長)由熟悉業務,有一定組織領導能力的職工代表擔任,一般可與對口的工會業務委員會負責人統一起來。為便於開展工作,行政領導幹部一般不宜擔任專門工作委員會的正職職務。
(6)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的成員,由職工代表、團(組)醞釀提出名單,工會委員會匯總平衡,經職代會通過產生。
職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的基本職責和任務:
職代會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在職代會召開期間,重點工作是參與行政制訂有關方案,對提交職代會討論的有關問題進行審議,提出對某些問題調查研究的報告。職代會閉會期間,重點工作是有目的地開展民主管理活動,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職代會的決議,聽取和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職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其主要工作任務:
(1)生產經營工作委員會;包括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審議生產經營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財務經濟工作委員會:包括審議企業資金分配,工資改革,晉級方案,各項資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使用方案和工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安全勞保、規章制度工作委員會:參與安全、勞保方面規章制度的制訂和監督檢查;
(4)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包括處理職工的勞動爭議,生活福利工作計劃和住房分配方案的制訂以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生活保險、生活救濟、互助互濟、離退休職工管理等工作;
(5)女工工作委員會:包括女工的「五期保護」、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以及幼托工作的監督檢查;
(6)宣傳文體工作委員會:主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包括職工教育計劃的審議,理想紀律等各種思想教育工作的要求;組織文體活動等;
(7)民主評議幹部及組織工作委員會:包括會員管理,代表的選舉、管理、培訓、搜集整理大會提案、組織實施評議各級領導幹部等。
工會與職代會實行「兩會合一」的體制是企業領導體制改革的組成部分,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創新,理順工會與職代會關系。工會工作業務與職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的任務要有機結合。避免機構重疊和人員兼職過多。對特殊性質的工作或臨時性的重要任務,可設置單一性任務的臨時機構(如分房小組、評議幹部小組等)。
⑷ 職工代表包括退休人員嗎
不包括,職工,顧名思義就是在職人員。職工代表,是全體在職人員的代表。
⑸ 退休人員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組織在企事業單位改革不斷深化新形勢下的重大任務和基本職責。著重抓好工會組織的維權職能,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增強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社會基礎,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內容;是工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履行社會職能,突出維護職能,創造性開展工作的廣闊平台。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進程加速推進,經濟關系發生深刻變化,勞動關系日益復雜多元,一些地方和企事業單位中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比較突出。作為工會組織如何實現「組織起來,切實維權」,並在企事業單位發展建設中找准位置,最大限度地保障職工的權益不受侵害,這是擺在當前工會組織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在這方面,我所工會堅持以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落實在實際工作中,從而使余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職工積極性明顯增強。
一、 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維護好職工的政治權
職代會是企事業單位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工會履行維護職能的主要渠道。充分利用這一渠道體現職工的政治權利,既是工會組織的權力也是工作組織的義務。在推行所務公開的過程中,我所不斷拓展渠道,堅持以職代會為所務公開的基本載體,發揮職代會民主管理、所務公開民主監督職能,充分調動職工參與單位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了我所各項工作的穩定發展。我們的做法是:
成立了以黨政領導為正副組長,職工代表為成員的所「所務公開、民主管理」領導小組。一是審議、討論和通過了我所制定的《年度工作設想》。二是定期召開部門工作會,通報各部室工作完成情況,結合各部門實際,下達任務。三是定期向職工代表匯報我所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職工代表的監督。
通過實行所務公開,進一步完善了職代會的組織建設,強化了職代會的職權,增強了職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實效性,有力地推動了我所各項工作的進展,並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 開展職工素質工程,維護好職工的發展權
隨著企事業單位競爭的日益加劇,打造企事業單位核心競爭力已成為企事業單位發展的共識。現代企事業單位的發展,必須建立在人的發展的基礎上,因為企事業單位的發展和職工素質的提高是「雙贏」的。企事業單位的發展要靠職工素質的提高來實現,而在企事業單位的發展過程中,又必然會促進職工素質的提高。當前,我所存在這樣的矛盾:現有職工多數文化水平偏低、年齡結構偏高,其素質難以適應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而高素質技能人才又嚴重缺乏。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特別是培養具有較高技能水平的「藍領」職工,已成為職工職業生涯規劃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因此工會必須抓住這一環節,並把它作為職工發展自我、提高自我競爭力的一個抓手,大力實施職工素質工程,積極為職工自我發展搭橋鋪路。為此,我所工會以「創建學習型組織」活動為載體,制定詳細計劃,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地培訓。
一是健全組織、設定目標。我們在創建學習型組織活動中,建立了以黨政領導為組長,以工會和團支部等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成立了以主管所長為組長,以技術骨幹為成員的授課組。制定了創建學習型組織、部室的工作安排。明確了學習內容,以提高站組整體素質為目標,以提高職工技能水平為重點。力爭通過崗位培訓、技術創新、技術比武、知識競賽等,使職工獲得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提升,掌握一門以上新的專業技能,從而推進職工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為排水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是深化職工素質工程建設。在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的活動中,工會積極引導職工開展以「三法」為內容的活動,並引導職工學業務、學技術,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有效的將學習轉化為創新力應用在本職工作中。
通過學習活動,廣大職工真正把鑽研業務、永不滿足的創新進取精神體現在做知識型、創新型的新時代建設者上,表現出了「競爭、創新、突破」的學習和工作積極性,營造出了互帶互學、互相促進的良好學習氛圍,為實現現代化余泥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維護好睏難職工基本生活權
幫扶是工會維護職工利益最直接最具體的體現。在具體工作中,所工會建立了困難職工互助基金,劃撥了專項資金,為搞好幫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和保障。工會及時掌握特困職工的基本情況,建立特困職工檔案,堅持做到職工遇事「五到位」,遇到職工家中有白事,堅持黨政領導親自到職工家中慰問;對生病住院的職工和退休職工,做到工會幹部到醫院探望;把所領導的關心送到每個職工的心坎上。對困難職工,堅持到家中進行慰問、到崗位上慰問,同時送去困難補助和慰問品,以滿腔的熱忱、扎實的工作,把組織的溫暖送到職工手中,真心實意地為他們排憂解難。
四、營造企事業單位的文化氛圍,維護好職工精神文化權
工會是打造企事業單位文化的主體,這一特殊位置為工會組織提供了大搞文化建設的舞台。企事業單位文化建設的基礎是企事業單位精神的鑄造,良好的企事業單位精神對企事業單位文化的建立起這主要的、核心的實質作用。
我所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以滿足職工精神文化的需要,增進職工的身心健康。所工會堅持每年重大節日前組織職工開展寓教娛樂的文體活動,增強職工的凝聚力。如:在「三八」婦女節,所工會組織女職工參加登山活動;元旦和五一節,所工會安排了包括職工健身同樂、職工卡拉OK、籃球比賽等文娛活動。在活動中,職工們精心准備、熱情參與,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華和特長。
⑹ 退休職工有權參與職代會的表決嗎
退休職工沒有權力參與職代會的表決,
職工退休後其身份就由「單位人」轉換為「社會人」,已不再是職工了,所以,把退休職工稱為「退休人員」更准確、更符合實際。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集體企業召開的職工代表大會,因為退休人員已不再具有職工的資格,所以職代會無須參加,更不具備對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表決的權利。
《企業民主管理規定》第23條明確規定,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以及與企業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職工,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代表,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6)職代會退休職工擴展閱讀:
當職工代表與企業依法終止或者解除了勞動關系,包括辦理了退休、出國等手續的人員,因為同企業不存在勞動關系,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即自勞動關系終止或者解除的同時終止。所以退休職工不能當選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一般情況下,考慮到退休職工曾經的付出和在企業中所佔的比例,職工代表大會可以經過合法程序推薦少量具有代表性退休職工作為職代會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具有建議權和發言權。
《企業民主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職工代表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組織的民主管理活動;
(三)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評議和質詢;
(四)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企業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⑺ 在職職工剛有兩個的情況下退休人員可以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嗎
在職復職工是可以參加制職工代表大會的,如果是退休了,就沒有資格參加職工代表大會了,退休就代表你以經退休家休息,不參加參加任何活動,因為你也不能給廠子帶來任何的效益和福利了,在職子宮就能為繼續為國家做貢獻,可以參加職工代表大會
⑻ 百度問問 退休人員有資格參加職代會嗎
有啊,我們單位開支待會時候還要專門找幾個退休老幹部聽職代會的,但是不發職工代表證
⑼ 企業職代會能決定已退休工人的減薪問題嗎
企業的職工代表是有權利決定退休工人的減薪問題的。但是他必須要有相關的文件以及減薪的原因。而且還要有員工們進行簽字,只有通過率在75%以上才可以生效。
⑽ 關於在兩屆職工代表大會期間退休(內退)的職工代表還有代表資格嗎
第一職工抄已經退休,但是依法還是工會會員,可以參加工會的活動,代表資格也存在,是可以參加他們活動的,第二,你說的兩個小組,都是為了重組建立的臨時機構,重組任務完成之後,也就撤銷不存在了,也就沒有這個小組了,也就無從參加不參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