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退休後出意外死亡賠償按什麼標准
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版退休人員死權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註:這里只提到一次性撫恤金,沒有提喪葬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不代表沒有,公務員可不會吃這個虧)。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32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㈡ 公職人員死了以後怎麼補助
法律分析:1、喪葬費: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發放喪葬費標准為1500元,由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喪葬費包干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㈢ 公務員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法律分析: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喪葬費7000元左右,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不過各地區發放標准不一樣,也有很大的區別,具體應以當地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第二條 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㈣ 公務員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目前,公務員喪葬費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一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
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
本《通知》下發後,《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負責解釋。
㈤ 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各是多少
公務員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喪葬補助費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執行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所在地的標准。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的性質確定。職工因病死亡的,按照職工死亡時10個月的工資支付。因公犧牲的,按照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支付。被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犧牲時發給40個月的工資。參加養老保險的公務員都有養老金和喪葬費,一次性發放。傷殘撫恤金的標准如下:一是一次性撫恤金,如果屬於因工死亡,那麼一次性撫恤金就是本人死亡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二、一次性撫恤金屬於因病死亡,所以一次性撫恤金是本人死亡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或者受傷的;(三)因工緻殘或者患職業病的;(4)失業;(5)生育能力。職工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第八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保險待遇。公務員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第八十四條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改變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和保險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和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剋扣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㈥ 公務員事業編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費是多少錢你知道嗎
多少錢這個標準是按照個人的工資來看的,喪葬費一般是2個月工資,還有40個月工資的遺囑撫恤金。
一:喪葬費領取流程
事業編公務員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由原來工作的單位發。其金額根據死亡性質來定,因病去世,按職工病故時候的10個月工資來發;因公殉職的,按死亡時20個月工資來發。
㈦ 公務員退休後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標准
法律分析:公務員退休後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標準是:喪葬費數額為六個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被扶養人生活費為一定期限的當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死亡賠償金數額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㈧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後能領哪些額外補助
該補助一般是對於退休人員去世後,對家裡缺少勞動能力的配偶,或者是父母和子女的一筆補貼費用。其實這筆費用是沒有一個領取標準的,因為每個地區的經濟不同,所以所給的費用也是不同的。但即便如此每個地區的算下來也都是差不多的,基本都是在800到1000塊錢左右!
具體補助的費用標准如下,這里窩就以雲南地區為例來給大家說明一下:如果你是農村人口,那麼遺屬補助一個月就可以領取200塊錢;如果非農村人口則就是250塊錢。但對於這筆費用來說,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領取的。所以我認為各地區都應該遵守這個三原則:「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
其實撫恤金和接下來我們要講的喪葬費差不多,都是用來發放給去逝者家屬的一筆慰問費用,而且也都是一次性支付完成的。但是這一項則是與去逝者生前的收入有很大關系的。比如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來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果是正常死亡的話,那麼人社部就會一次性為其逝者的家屬發放相應的撫恤金。
一般這筆撫恤金是按照死者生前月平均工資的20倍來給予發放的。比如:逝者生前的月平均工資為5000塊錢的話,那麼一次性補助就是100000塊錢!但如果說你是因公而去世的,那麼相關部門就會按照你去世當月的基本工資或者是基本退休工資的40倍來給予發放。
喪葬費指的是因為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以及因工死亡的公職人員或者退休人員的一種喪葬費用。基本各地區都是由相關部門一次性給予發放。根據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一般為其發放的喪葬費不能按照職工人員的級別給予發放。因為無論你生前是領導還是職工,單位給你的喪葬費都按照國家標准統一發放的。
當然了這也不是按照個人的平均工資來發放的,而是按照當地事業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來發放的。比如當下職工人員的平均工資為5000塊,那麼給予的喪葬費就是平均工資的3倍左右!一般領取這筆費用也是很簡單的。只需要家屬(配偶或者子女)戴上戶口本、死者的身份證、死亡證明、火化證、醫保卡等所需證件到相關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一般這筆費用在城鎮上班的職工人員都會有,更不要說是在事業單位上班的公職人員了。所以說對於之前在事業單位上班的逝者家屬來說,我們千萬不能忘了這筆錢。雖然說這筆錢的金額不大,但是對於一個各方面條件都不太好的家庭來說,這筆錢對於他們確實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所以對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他生前的一些財產或者是死後所獲得的相應補助,都是需要提前按照相關程序來辦理的。還有就是如果要繼承的話,那一般都是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其次才輪到第二順序繼承人來依法繼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