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新規退休返聘人員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根據相關解釋規定,用人單位與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之間產生的用工糾紛,適用勞動關系的相關適用法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2. 退休人員被返聘後,公司可以隨意解除合同嗎
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服務合同時,因主體不合格(勞動者超過法定勞動年齡),不屬於《勞動法》中的「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因為退休人員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支付經濟補償,不符合經濟補償的背景。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無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因此,被辭退後,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獲得賠償。
特別提醒:用人單位與受聘退休人員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約定終止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符合支付條件的,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以上內容是邊肖對退休後解除合同的賠償知識的總結。綜上所述,可以看出,退休後不就業的人與普通工人不同,所以解除合同時一般沒有經濟補償。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提前約定補償事項,否則很難獲得經濟補償的支持。
3. 退休返聘人員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嗎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根據相關解釋規定,用人單位與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之間產生的用工糾紛,適用勞動關系的相關適用法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4. 退休返聘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需要提前30天嗎
如果簽訂合同的情況下是需要的。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解除勞務關系需提前申請。
5. 退休返聘不得超過幾年
沒有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6. 關於退休返聘人員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指出,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內的……容勞動合同終止。由此可見,退休人員不再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退休後因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現行勞動法律不再把他們納入勞動法規范范圍內。
2、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雙方不訂立勞動合同,而是訂立聘用協議,雙方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按現行法律規定,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時,雙方關系通常被認定為勞務關系,其爭議應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返聘退休人員,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但是在入職前,應該要了解公司內部的規章和制度,當勞動法沒有規定到的地方公司規定涉及到了,可以按照公司規定執行,同時具有法律依據。
針對你公司的情況,你可以按照公司規定辦事,保留住對方的出勤記錄和各項相關資料(如返聘合同、解除協議通知書、員工入職手續等),將其做為備份存檔。
一是方便對其後續工作進行管理。
二是必免出現糾紛的時候,無依據。
7. 退休返聘可以隨時解聘嗎
法律分析:可以。離退休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勞務合同,因主體不適格(勞動者超過法定勞動年齡),所以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法》中的「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 退休返聘人員可以隨時辭退么
退休返聘人員有兩種使用方法,一種是工作長期需要,那是需要和返聘人員簽合同,確定返聘時間,一種是臨時性工作,隨時用,也可以隨時辭退的。這要根據工作性質來確定。
9. 返聘人員可以隨時解除嗎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員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退休返聘人員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來解除合同,或者在用人單位具有不按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不支付工資等損害其利益的情形時,可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0. 返聘退休人員辭職要提前幾天申請
返聘的退休人員,和公司是勞務關系,不受勞動關系及勞動法律法規規制。
返聘的退休人員辭職,是否需要提前,要看雙方合同約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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