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工人退休後死亡家屬有什麼補助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來退休後源,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②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待遇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3、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各地規定不盡相同,且差異較大,涉及具體標准建議咨詢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③ 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的待遇
法律分析:1、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1)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2)病故的,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2、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1)因公犧牲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2)病故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20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④ 國有企業的退休職工病故後有何待遇,此待遇由誰給付
國企職工退休後病故應享有如下待遇:
撫恤金:如果其配偶無工作(無退休金),其單位給其配偶按月發放撫恤金,其標准由各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如有未滿18周歲的子女,其子女也享受撫恤金。
喪葬補貼: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個月的標准發給死亡者家屬。(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
撫恤金由死亡者所在單位按月發放。
喪葬補貼:如果當地退休職工實行社會化管理的,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代發,否則也由死亡者單位發放。
⑤ 遼寧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⑥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有什麼待遇
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⑦ 遼寧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喪葬費的標准: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勞動者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⑧ 遼寧省各市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和其他費用領取的都一樣的規定么
是規定的。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相關經辦規則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
(1)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標准為3個月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執行社保年度)。
(2)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喪葬費為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退休費。
(3)離休人員從2011年8月起(老戰士從2012年1月起)一次性撫恤金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休費。
喪葬費: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經辦人員在其死亡次月攜帶醫學死亡證明復印件、已故通知單、死亡人員戶口簿本人頁復印件、《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企業辦理的)、辦理人身份證(指家屬辦理的)到單位或戶口所在區分局撥付科辦理相關手續。撫恤金的問題請咨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其咨詢電話為12333。
辦理喪葬費應為單位代辦,無單位的由辦理喪事的親屬代辦,持醫學死亡證明復印件,死亡人員戶口薄本人頁復印件(帶注銷章頁),填報《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企業辦理的),辦理人身份證(家屬辦理的)在經辦期內(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為經辦期),到分局撥付科辦理死亡領取喪葬費手續。喪葬費發放到死者的養老金發放存摺或卡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⑨ 遼寧省企業在職職工因病去世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
退休人死亡喪葬費,撫恤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