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完善高校離退休人員人文關懷工作機制
做好離退休工作的幾個關鍵環節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離退休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有關職能部門應充分認識到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組織離退休黨員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將人文關懷與周到服務相結合。由於領導幹部新老交替,致使離退休工作往往涉及面廣,歷史性強,許多問題需要領導出面協調解決。為此,各級黨委應加強領導,充分認識離退休工作的重要地位,積極調查研究,研究新形勢、解決新矛盾、開創新局面。
(二)理順體制,建好隊伍
首先,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實行離退休人員自我管理、支部管理和退管部門管理三結合體制,充分發揮組織、人事等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形成各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離退休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也是一項非常艱苦細致的工作。做好離退休工作,必須建設好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素質高的工作隊伍。要選配政治素質好、黨性覺悟高、工作能力強、熱愛離退休工作的同志充實到離退休工作隊伍。對他們既要嚴格要求、加強培養,使其成為離退休工作的行家裡手,同時又要關心他們的成長與進步,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激發他們干好工作的熱情。加強青年學生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青年學生助老工作,將高校助老活動納入各級團委、學生會開展活動的重要內容。
(三)摸清家底,與時俱進
搞清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數據,掌握其基本構成。具體包括人員總數、年齡結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職業結構、職級結構、發揮作用情況、有繼續發揮作用願望和能力的人數、身體狀況等。同時,正確了解當前老幹部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清醒地認識到新形勢下老幹部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情況發生了復雜而深刻的變化,各種思想觀念的相互碰撞,無不反映到離退休人員的思想中來。特別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離退休人員工作與改革中相關配套政策密切相關,加上由於離開工作崗位時間長,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等方面的原因,致使他們對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新問題容易產生疑慮和困惑,對改革進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思想、新觀念不容易理解和接受。有關部門應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拓寬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不斷創新以人為本的服務觀念,深入調查研究,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把新時期的離退休工作做實做好,為改革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
(四)分析特點,有的放矢
通常高校離退休人員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一是較為關注社會生活。作為知識分子,高校離退休人員往往對社會生活當中的新信息較為關注,特別是他們退下來以後具有較為充足的空閑時間,導致其對社會生活中的新信息、新動向較為關注。二是參與社會活動的願望較為強烈。由於長期精神生活的積淀,他們特別希望能參與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活動。特別是一些退下來的領導同志,由於長期的領導工作的積淀,他們既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強烈的責任感使得他們當中的許多人還不能一下子從心理上完全從工作當中退出來,轉入到安度晚年的狀態上來,希望能發揮余熱。三是具有強烈的歸屬意識。隨著離開自己原先的組織體系,心理的需求變化促使他們尤其重視自己的群體歸屬問題。迫切希望自己歸屬到一個群體之中,以使自己的精神有所寄託。四是情緒波動大。離退休老同志大都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他們經驗豐富,具有憂患意識,但隨著年齡的增大,一部分離退休人員也逐漸呈現性格孤僻古怪,性情急躁敏感,態度生硬,心態失衡等一些不良心理特徵。五是熱心體育鍛煉。自身的知識和經驗,使這些老同志往往對「生命在於運動」有較深的體會,越來越多的老同志希望通過鍛煉提高健康水平,進而提高生活質量,實現延年益壽。於是他們往往熱心體育活動,積極投身形式多樣的體育鍛煉活動。有關方面應針對高校離退休人員的特點,積極探索,找准切入點、結合點與突破點,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離退休工作開展得更加有效、更加活躍。
(五)落實待遇,搞好服務
首先,要認真落實關於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做好「八個堅持」,即堅持老幹部定時閱讀文件制度;堅持向老幹部傳達上級重要會議和重要文件精神;堅持向老幹部通報本單位的工作情況;堅持請老幹部出席某些重要會議和重大政治活動;堅持領導幹部聯系離退休老幹部制度;堅持重大節日慰問老幹部;堅持為離退休幹部訂閱老年報刊;堅持發揮離退休幹部作用。同時,落實好離退休人員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其次,搞好服務。一是通過創建老年大學、興趣小組,培養興趣,疏導思想,積極引導他們培養良好的性格和心理,做好「老有所教」。二是本著根據需要,本人自願,量力而行,因人制宜的原則,通過成立校老科協、老教授協會、返聘等多種形式,讓他們參與高校關工委、輔導員教學督導、科技咨詢等活動,為其充分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在高校重大決策前要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支持他們為學校的發展多做貢獻,做好「老有所為」。三是通過創辦和訂閱刊物,組織歌詠比賽活動、書畫展、體育活動、聯歡會,組織外出參觀、旅遊、與外校交流,開展健康服務,以及開展形式多樣的離退休人員互助活動等,做好「老有所樂」。
❷ 退休職工福利待遇規定。
退休職工福利待遇沒有統一規定的,給退休職工的福利要看各單位領導對退休專職工的關屬愛,好的單位經常會關心退休人員的退休生活,組織退休人員參加各項活動,過年過節發放福利,也有不少單位對退休職工從未放在心上,從未過聞過,忘記了退休職工對本單位作的貢獻…
❸ 浙江省總工會職工退休前關愛要求
浙江省總工會職工退休前關愛要求如下:
提高職工療休養經費標准。
在單位行政福利費允許范圍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療休養經費將原來「每人每天不高於400元」提高為「每人每天不高於600元」,職工每次人均療休養費用由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高3000元,並憑據在單位提取的福利費中列支。
國有企業療休養費用標准根據財務規定在成本費用中據實列支,參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標准執行。
❹ 民營企業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哪位能幫我提個參考
民企要發展,就必須科學管理,對一個民企的科學管理有三大類,首先是思想行為、理念上的科學化,知道怎麼做;其次是管理手段的科學化,就是管理信息化,學會運用IT技術提高管理效率;再次是解決企業領導的素質,使其思想、思維、思路科學化。
科學化是一個體系,要建立一個管理平台,要有一套普遍的章法。
首先,科學化管理的十大問題:
3.1資產問題
要使資產結構合理化,老闆第一任務是利潤的最大化。如果老闆對資產問題搞不清,就無法追求利潤,這是第一課,否則你糊弄他,他糊弄你。
國營企業資產結構不合理,是因為國營企業領導必須首先是政治家、社會活動家,然後才是企業家,他們常常從經營企業變成熱衷於經營領導,討好領導成了首要目標。經營領導,使上級滿意,這是官本位,封建制的建立遺產,五千年如此,現在仍起作用。
資產不合理的另一個原因是所有權虛擬。如我們的全民所有制,其實全民不了,是「無民所有制」。因此,出現「剪子論」,廠長說我不是所有者,我是所有者代表,明天我被換掉,就一無所有,因此,搞短期行為。第二把剪刀是我是分配者,不轍掉就有權分配。我是既可以拿,又可以分,這兩把剪刀把企業剪成了禿子。
資產問題資本主義也是很長時間才解決,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作坊變企業。經營者、所有者、生產者、操作者合一,就是作坊。
第二階段是所有權者和經營者分離,這就變成了企業。
第三階段是股份社會化,老闆是股民,上市以後就透明化、社會化,企業社會化經營者要向社會匯報,要向股民匯報負責。
這種「老闆結構」優點:
1、國家實力變為企業實力綜合。美國就有很多老闆有礦山,工廠的股權;2、解決了無產階級的絕對貧困化,美國沒有貧困的無產階級,他們有股票,股份解決了勞資矛盾,這一不可調和的矛盾:這樣老闆利益能得到保障,企業經營也有規律了。
我國民營企業怎麼辦?也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拉大激勵層次;
第二步:搞年薪制。否則管理者會有意無意的在其它地方撈錢,形成「多撈多得;第三步:與產權相聯系。一般高科技軟體企業可以人人持股,傳統企業適合高層持股,因為20%的人創造80%的財富,只要20%的人與產權有聯系,不要都持股,一大群老闆就沒有激勵作用。
要明確管理創新的核心,是制度創新,制度創新的核心是產權制度創新,這個核心又是「人才資本化」,我們講人才五十多年是空的,現在強調人力資源資本化,才是真正意義重視人才,人才資本化有三個方面:一是金色的握手。員工持股、管理人員持股,勞資矛盾變為勞資握手。
二是金色手銬。中國人有「寧作雞頭,不做鳳尾」的毛病,企業一做大就分裂,如何留住經營骨幹、銷售骨幹、技術骨幹呢?就是戴上金手銬,給把鑰匙,五年後才打開,這個金手銬就是經理人股權計劃。
三是金色降落桑中國有59歲現象,確保退休後安度晚年,生活有保障,解決這種問題的方法就是給他們股票期權,當初是一萬元,到老了就是幾十、幾百萬,是一種資產,就可以安度晚年了。
3.2戰略與戰術
中國企業最大弱勢是沒有整體戰略,民企更是如此,現在民企最大缺點是什麼?第一是缺乏核心競爭力,這關繫到技術路線,用什麼證明你的產品具有不可代替性,例如賓士是德國的豪華轎車,典雅、富貴,寶馬定位在「運動上」,他是賣給坐賓士車的兒子們,他們有錢,花錢不在乎,只好動動就坐寶馬。
再就是價格路線,中國是低價位路線,有時價格不是越低越好。
然後是質量路線,質量是要最好的,但不是越好越好,要與你的效用匹配就是最好,最好不一定成功,宣傳到位就成功了。把握這三個路線就找到了核心競爭力。
再一個難題是戰略問題,沒有戰略是打不了仗的,企業競爭的勝利總是戰略競爭的勝利,要創造設計一流的戰略思想,戰略思想要有一個體系,這個體系是:一個中心:以用戶的價值最大化和顧客滿意度為中心。
二個基本點:戰略位置優勝一點,運作管理突出一點。
三思而後行:「三思」意識是思想、思維、思路的優化,強調思。不思則不得,古人雲:「上智者悔前,中智者悔後,下智者無悔,悔者思也。思而後就要有」三事「意識是抓大事,做實事,不出事,上下同謀做好三事,企業興旺。」
四大標准:體制標准、戰略標准、管理標准和文化標准。
戰略標准:注意產業集中化、市場可控化、形象價值化、行為導向化,制度規范化。
最後,戰略一定要與計劃聯系,否則是空的,要與營銷戰略、文化戰略、經營戰略、人力資源戰略聯系,要是一個可操作的戰略。這就要「三定」,即定位、定邊、定腦,最後使之變成職責、制度、機制,用才能落實。
系統科學管理指出:系統理論的支柱是等級秩序,任何系統是結構與功能的等級秩序。任何系統結構決定功能,結構是部分間的秩序,功能是過程的秩序,結構功能是統一的,結構是緩慢的過程,功能是迅速而簡短的過程。結構設計好,才能體現好的功能,所以組織結構很重要。
結構主義者思想認為:事物的真正本質是在於事物本身,而在於我們各個事物之間的結構,然後又在他們之間感覺到的那種關系。因此,結構和職位關系、人員關系很重要。
對於民企組織問題要回答:第一,誰是老闆?第二,何處去?第三,誰來執行?對集團公司而言,組織有兩類:一類職能部門;二類是下屬公司。一類職能部門起控製作用,至少是六大控制功能,他們只管控制不具體幹活,有企劃功能、企管功能、財務功能、審計功能、公共關系功能及人力資源功能。第二類是下屬公司大概四方面工作:研究、供應、產、銷,當然特殊公司有特殊職能。
現代企業組織構架將同國際接軌,首席執行官叫CEO,就是總經理、董事長,做三件事:一是決定企業方向;二是用人;三是運作資金。CEO是關鍵的位置,由董事會任命。構建組織有四個原則:第一:「閉者居上」,最高老闆要瀟灑,這種老闆只佔4—5%,如有哈爾濱東方集團的張宏偉,香港的容智健,深圳萬科老闆王石等。要管大事,不是忙得不可開交;第二:「能者居中」,就是CEO等要造好;第三:「工者居下」,各種總監,要有專業訓練;第四:「智者居側」,要有顧問制,藉助他力。
形成一個有機體系,同時形成一種良性循環的機制,是現在民營企業的必然選擇和趨勢,也是民營企業三次創業成功的保障。
❺ 如何關愛員工
在工作上給員工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對員工不懂不明白的要及時幫助和解決,員工取得進步、成功後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
在生活中,盡量多多關心員工,多組織一些員工活動、家庭日、旅遊、競賽等等例如:員工生日時送一份生日蛋糕;員工生病住院時送一束鮮花;員工有特殊困難時送一份救濟金;員工結婚時送一份賀禮;員工退休時送一份紀念品;三大節日(五月節、八月節、春節)時搞一次實物福利;每年擇季搞一次郊遊;每年進行一次員工體檢;每年春節搞一次大型聯歡。
❻ 如何做好國有企業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國有企業的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雖然不是中心但影響中心,不是大局但又牽動大局。要維護穩定,重視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是一個重要方面。所以堅持「以服務為中心,以穩定為重點,以和諧為根本」的工作目標,想離退休老同志之所想,幫離退休老同志之所需,解離退休老同志之所難,盡一切可能為他們辦好事、辦實事,才能維護企業穩定。
1、健全管理體系,完善規章制度,創新活動載體,堅持以人為本用情服務。
健全服務管理體系,堅持「三個到位」,思想認識到位、機構人員設置到位、資金落實到位確保離退休管理服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完善工作制度,確保離退休老同志待遇和訴求的落實
重視安排好離退休老同志政治學習,使他們「學習充電有書報,活動娛樂有場所,生老病死有人管」。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並不斷創新完善。比如學習制度、團拜會、座談會、生病探視、慰問金慰問品發放、組織外出遊覽活動等。從領導到工作人員都始終堅持「工作要熱心,接待要誠心,辦事要細心,解釋要耐心」的管理服務理念,自覺去遵守去實施,用真情帶去組織的溫暖,為離退休職工提供周到服務,用愛心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3.創新活動載體,發揮離退休老同志在社區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服務細致化,服務個性化,服務親情化」原則,不斷創新服務形式,豐富服務內容,對困難離退退休職工晚年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的每個細節,都用心去排查,認真對待,妥善解決,最大可能提供便利。
定期走訪老同志家庭、生病住院探視看望,及時掌握他們的各種訴求。
推行為80歲以上老同志送生日蛋糕、照長壽像、舉辦集體生日喜宴、舉辦金婚鑽石婚慶典的敬老舉措。
為單身孤寡老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同志製作「愛心救助卡」(寫清姓名、家庭電話及住址、電話等信息),讓老同志隨身攜帶,在外萬一出現病倒或遇到困難時,能讓好心人及時聯繫到單位或家人。
利用「七一」、「中秋」、「重陽節」、「春節」等傳統節日舉行座談會、茶話會,主要領導親自到場,向老同志通報全局改革發展和生產經營情況,並聽取大家的意見和建議。
大力支持離退休職工組織太極劍隊、秧歌隊、健美操隊、合唱隊、秦腔自樂班等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娛樂團隊,既展示了離退休職工的精神風貌,也極大地豐富了小區居民的業余文化生活。
組織了全局「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和諧模範」評選表彰、社區慶祝建國六十周年文藝匯演、「九九重陽」文藝匯演、社區居民運動會。
組織離退休職工的外出參觀游覽活動。通過這些活動,為離退休職工提供了一個相互交流的機會和空間,受到了老同志普遍歡迎和稱贊。
充分發揮老幹部、老職工帶頭學習、溝通協調、教育群眾、維護穩定的作用,在各生活基地的「平安小區」、「和諧小區」等精神文明建設中做出了顯著的貢獻成績。
4.圍繞中心工作,發揮離退休人員在經濟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採取六項措施:進老同志的門、解老同志的困、知老同志的需、安老同志的心,把他們的憂慮困難時刻掛在心上,把他們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不遺餘力做好離退休服務工作,用貼心服務換取理解,贏得支持、創造和諧,真正實現對離退休同志「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❼ 離退休幹部關心什麼
離退休幹部關心的若干問題
1.幹部離休的條件有哪些?
1982年4月《國務院關於發布老幹部離職休養制度的幾項規定的通知》(國發[1982]62號)規定:
幹部離休的條件是,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的制度。已經退休的幹部,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改為離休。
1982年12月《勞動人事部關於發布〈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勞人老[1982]10號)對上述規定作出解釋:可以享受離休待遇的老幹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2.怎樣理解「供給制」和「包干制」?
1982年12月《勞動人事部關於發布〈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勞人老[1982]10號)和1983年5月《勞動人事部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問題解答〉的通知》(勞人老[1983]20號)規定:
個人生活部分凡享受以下供給制的,屬於「供給制」:⑴伙食按規定享受小灶、中灶、大灶;⑵服裝、棉被等生活用品;⑶極少的普通津貼費。這三項是個人享受供給制的完整概念。凡按當時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同時享受以上三項供給的,方可認定為供給制。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可視為供給制。除此之外,其他支付形式不屬於供給制。
在供給制的基礎上,增加必需的城市生活費用,合並計算,包干使用,稱為包干制,也稱包干供給制。
3.怎樣理解建國前幹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1982年9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印發〈關於確定建國前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規定〉的通知》(中組發[1982]11號)規定:建國前幹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是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黨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公開社會身份為掩護,實際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對於以務農、做工、上學和從事其他職業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參加過某些革命活動的,應肯定他們為革命所作的貢獻,但不應計算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4.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離休幹部應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住房、用車、醫療保健、護理費等方面。1980年10月《國務院關於公布〈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1980]253號)規定:
幹部離休後,原標准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都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幹部一樣對待,並切實給予保證。醫療、住房、用車、生活品供應等方面,應當優先照顧。這是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的總的政策規定。
5.怎樣理解離休幹部「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
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主要是指:
⑴老幹部離休後原標准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非生產性的福利待遇不變。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
⑵在住房、醫療、用車等方面,適當給予優先照顧,可以參加由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的健康休養和參觀工農業生產建設項目等活動。
⑶離休幹部由於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的,可酌情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補助費。需購置病殘工具而本人又有困難的,可酌情給予補助。
⑷離休幹部除繼續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外,還可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
⑸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及標准工資額高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的非行政級幹部,他們離休後,可以分別享受副司局級和副處級待遇。
6.哪些幹部離休後,可以享受司局級政治、生活待遇?
1982年11月《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規定: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職務、1982年底以前的行政十四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司局(地專)級的政治、生活待遇。[注]
(註:根據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文件規定,這里所稱「司局(地專)級」待遇,是指享受副司局級待遇。)
7. 哪些幹部離休後,可以享受縣處級政治、生活待遇?
1982年11月《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規定: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處(縣)級職務、1982年底以前的行政十八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處(縣)級的政治、生活待遇。[注]
(註:根據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文件規定,這里所稱「處(縣)級」待遇,是指享受副縣處級待遇。)
8.對離休幹部「兩費」保障工作有哪些要求?
2003年6月中央組織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離休幹部「兩費」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組廳字[2003]18號)規定:
⑴離休費保障機制的基本要求:
①地方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納入同級財政安排。
②企業離休幹部離休費要確保按時社會化發放。
③凡國家統一規定的離休幹部離休費開支項目,省(區、市)政府和中央管理企業要全額納入離休費予以保障。
⑵醫葯費保障機制的基本要求:
①地方行政機關和原享受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醫葯費有切實保障或建立了有效的保障方式。
②企業和原未享受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離休幹部實行醫葯費單獨統籌。
③鄉鎮離休幹部參加縣級醫葯費統籌,鄉級財政繳納統籌金確有困難的,縣級財政要幫助解決。
④離休幹部醫葯費統籌金標准,既要符合離休幹部的實際需要,又要考慮到當地的財政經濟狀況。
⑤離休幹部的醫療保障,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管理,確保離休幹部醫療待遇的落實和資金合理使用。
⑶財政支持機制的基本要求:
①各級財政部門要把保障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醫葯費所需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②省、市(地)級財政要對所屬困難地區離休幹部「兩費」的資金缺口給予財政支持,省級財政要切實負起責任。
9 .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能在國(境)外辦理退休手續嗎?
1999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組織部、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1999]23號)規定:
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得在國(境)外辦理退休或辭職手續。
10.退休幹部能比照享受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嗎?
1996年12月《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給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老幹部局的函》(組廳函字[1996]39號)規定: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離休幹部和退休幹部生活待遇有所區別的政策精神,退休幹部不能比照執行離休幹部的有關生活待遇。
11.機關事業單位因公(工)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人員的退休費如何計發?
1996年12月《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因公(工)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人員退休費問題的復函》(人函[1996]295號)規定:
在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前,對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因公(工)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人員的退休費,仍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精神,根據本人飲食起居是否需要人扶助的情況,按分別高於國家現行規定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高退休費計發標準的10%或5%計發,但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
12.對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的生活待遇有什麼規定?
1990年1月《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待遇問題的批復》(勞辦險字[1990]1號)規定:
退休人員失蹤後,在下落不明期間的待遇,在國家沒有新的規定之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有關規定,以及公安部有關戶籍管理的規定,可暫按如下意見處理:
退休職工失蹤、下落不明在6個月以內的,其退休待遇可繼續發給;超過6個月的,從其戶主、 親屬或利害關系人申報失蹤,戶口登記機關暫時注銷其戶口的下月起,暫時停發其退休待遇,但對其供養直系親屬因此而發生生活困難的,由發給退休待遇的單位酌情給予生活困難補助。下落不明滿四年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改按死亡有關待遇處理。上述人員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下落,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可按有關規定補發和恢復其應享受的待遇,但應扣還下落不明期間(包括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期間)停發退休待遇後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和死亡待遇。
13.退休幹部失蹤後,退休待遇如何處理?
2000年2月《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退休幹部失蹤後待遇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人辦函[2000]18號)規定:
退休人員失蹤、下落不明在6個月以內的,其退休費照發;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暫時停止享受退休待遇。宣告死亡的,其撫恤金發放標准以停止享受退休待遇時的退休費為基數。
14.職工辦妥離職手續到國外定居後,能再回國辦理復職退休手續嗎?
1987年9月《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定居境外人員要求回國辦理復職退休問題的報告的復函》(1987[僑政政字061號]規定:
對出境時尚未到達退休年齡,已按國務院僑辦、勞動人事部、財政部[1983]僑政會字007號文件第三條、第六條規定作了處理,不論其在外定居時間長短,在國家尚未頒發新規定前,一律不予辦理復職改辦退休的手續。
15.退休幹部加入外國籍後,能繼續享受退休待遇嗎?
1982年6月《勞動人事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中國銀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勞人勞[1982]42號)規定:
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幹部,加入外國籍後,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
16.出國定居及出境期間的退休幹部死亡後,能發給喪葬費、撫恤費嗎?
1982年6月《勞動人事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中國銀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勞人勞[1982]42號)規定:
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應該按照其原工作單位的現行規定,發給喪葬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或救濟費。已在國外定居的直系親屬,須按照規定進行公證、認證手續,向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提供退休、退職人員死亡證明書和供養直系親屬生存證明書,才能享受規定的各項待遇。
出境期間死亡的,其喪葬費等費用按所在單位的現行規定標准發給。
17. 退休幹部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期滿釋放後,能享受原退休幹部待遇嗎?
1984年4月《勞動人事部關於工作人員被判處徒刑緩刑、免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復函》(勞人干[1984]17號)規定:
退休幹部觸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後,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待遇,他們服刑期滿釋放後的生活待遇,由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18.退休幹部被判刑宣告緩刑期間能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嗎?
1991年3月《人事部關於退休幹部被判刑宣告緩刑期間能否享受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人退司函[1991]2號)規定:
退休幹部被判刑宣告緩刑考驗期間,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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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退休管理制度
員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不需經本人提出申請,各部門應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並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的一個月內辦完有關手續,不再列入在編人員。
退休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年齡退休,未達到年齡提前退休者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員工雖已達到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辦理延期退休手續。
不具有退休條件,但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各部門每年年初應填寫本年度員工退休人員名冊,做到按時退休。
辦理人員退休,應按各部門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查對本人工資台賬,計算並填寫測算統計表,連同審批表一並交人事部。
退休人員勞保福利規定:
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員工,按政府勞保規定,由財務部按退休標准計發退休費,不再列為在編人員。
領取退休費的職工,享受本單位在職員工洗理費標准。
退休員工,享受國家的副食品補貼。
員工退休後,其醫療待遇,直系供養親屬醫療待遇不變,外購葯品憑醫院外購單予以報銷。
退休員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直系供養親屬救濟費標准同正式員工。
退休人員的檔案:
人力資源部建立退休人員檔案,對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有系統地記載,定期統計、歸檔。
建立部門退休人員檔案,包括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家庭住址、技術專長等。
對退休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隨時登記並統計退休人員情況。
❿ 退休保障制度主要有哪三種
退休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有:退休保障應遵循的原則,資金籌措方式和獎金來源、退休保障金的形式、享受條件和享受標准、管理體制。
退休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主要子系統,是保證勞動力市場正常運行的重要條件。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工人退休、退職後,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生。
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糧食還沒有過關,對增加城鎮和其他吃商品糧的人口,必須嚴加控制。因此,家居農村的退休、退職工人,應盡量回到農村安置,本人戶口遷回農村的,也可以招收他們在農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退休、退職工人回農村後,其口糧由所在生產隊供應。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