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貴州社保工資調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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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退休養老金調整_退休人員漲工資2017貴州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貴州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為更好地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30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7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7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B. 貴州省一九年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工傷人員是怎樣測算的。》
根據國家相關精神,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發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發〔2019〕11號)。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9年1月1日起,對 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總體調整水平
《通知》規定,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
1.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定額調整標准統一;
2.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3.單獨調整體現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關愛;
4.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2018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予以照顧。
四、具體調整措施
(一)定額調整
2018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掛鉤。
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增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養老金水平掛鉤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5%予以增加。
(三)單獨調整
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不同時間段單獨調整。
(四)傾斜調整
對按上述辦法調整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傾斜調整照顧:超過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年齡分組進一步加大對年齡偏大、退休時間早的退休人員進行傾斜。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
2.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
3.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
4.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2019年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9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9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C. 養老金調整時,繳費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一元怎麼計算
准確地描述應為:社保繳費年限每滿1年,職工基本養老金每人增加1元/月。
社保繳費年限過短,對於自身的養老金以及每年的調整,都有很大的影響的。
比如繳費基準5000元/月、社平工資5000元/月,職工A交了15年、職工B交了25年,他們的養老金差距大。
一方面,二者基本養老金差距大,職工A養老金1380元/月、職工B養老金2000元/月,相差620元/月;
另一方面,每年調整金額差距大。以遼寧省2020養老金調整方案,職工A掛鉤年限調整15元、掛鉤養老金調整11元;職工B掛鉤年限調整35元、掛鉤養老金調整16元,合計相差25元。
不難發現,日積月累,職工A和職工B養老金差距會越來越大的,建議大家有條件的,還是盡可能按時繳納社保。拾壹,大型國企人資工作經驗,歡迎關注、交流、評論,每天分享職場干貨。
D. 2017年貴州省上調多少養老金最新消息
2016年,我國實現了來企業和機關事業自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E. 貴州省養老金上調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貴州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1.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法律依據:《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傾斜調整。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F. 2013 貴州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廳發[2013]6號
各市、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省直有關單位,中央在黔企業: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1、1993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2、1994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
3、2012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5元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5元。
(二)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增加基本養老金。
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是指: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60元。
(三)按本條第(一)、(二)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個條件的予以累加。
1、退休前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正高職稱300元、副高職稱(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240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2、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老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6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
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
4、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二、企業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三、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3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3年度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從2013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四、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達不到下列標準的,補足到下列標准:
1、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低於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20年,低於640元的,補足到640元;
3、繳費年限滿20年及以上,低於750元的,補足到750元。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2013年3月19日
G. 貴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什麼時候到位
2017年貴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在七月底前到位。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關於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為更好地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30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0.8%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7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最低增加27元。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其中:對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6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增長1歲增加6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由財政籌集解決,不得擠占挪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
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本辦法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其他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二)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7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7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從2017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三)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根據各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進展情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從基金支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代調代發,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7月底前企業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1日
H. 貴州退休人員養老金確定要漲了,什麼時候發
貴州省7月2o日以黔人社發(2018)12號文件公布了2018年養老金上調方案,並要求於7月底之前將增補的養老金發放到手。快到銀行去查一查吧!
I. 貴州省養老金漲幅方案
肯定會上漲的!2017年貴州省人社廳、財政廳已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專已退休並屬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J. 貴州省人社廳關於調整2015年退休企業工人工資規定
貴州省於2015年3月30日公布了本省2015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具體細則,具體如下: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5〕8號
各市、州、縣(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省直有關單位,中央在黔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現就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5年1月1日起,對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
2.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3.5元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月最低增加35元。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增加基本養老金。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10元。
(三)按本條第(一)、(二)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
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3.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
二、企業退職人員比照上述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
三、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5年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5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四、從2015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員月最低基本養老金標准(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調整為560元,退職人員月最低退職生活費標准(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調整為535元。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財政廳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