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退休返聘人員可以任單位的領導實職崗位嗎,(國有企業)。有具體什麼文件規定么
可以。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定:
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1)國有企業幹部退休留用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缺點
1、穩定性較差。由於退休人員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們對於工作收入的依賴較低,企業一有風吹草動、形勢不妙,就會人心思動,退回家裡頤養天年。缺少與企業同甘共苦的奮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2、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於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的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退休返聘人員在需求上與一般的人相比有一個明顯的不同之處:他們強烈地需求獲得尊重。中國是一個敬老的社會,這種社會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員認為他們應該獲得尊重,他們已習慣於別人尊重的眼光和禮敬的態度,一旦周圍的環境發現了變化,他們感到沒有被尊重,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進而影響工作情緒。
B. 國有企業負責人退休後是否能繼續擔任負責人
國有企業負責人已經退休了是不會也不能在職位上繼續擔任負責人的,除非國有企業集團重新聘請,原來的負責人退休後,職位是有國有企業集團認命的人來擔任。
C. 國有企業退休經理無組織批准繼續留任怎樣辦
國有企業的組織非常嚴密,都有一定的定編,特別是領導幹部組織部門都會按需要加以任免。既使想繼續留任也必須經過上級組織部門批准。無組織無紀律的隨意留任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的!
D. 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退休後是否可以接受另外一個國有企業的騁任
公務員辭職辭退規定中,「第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這只是針對公務員,而且是辭職辭退來講的。沒有聽說過對企業退休的領導人員有過如此的規定,在《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中,也沒有發現此類規定。
E. 關於國有企業辭職是否需要保留幹部身份保留以後有何用處,對以後退休或者工作有何影響
第一,企業幹部都是聘任制,現在企業早已經取消幹部終身制,你從國企辭職回之後,不再是幹部,因為你答辭職的同時,也辭去了聘任幹部的身份,
第二,如果你到新的單位工作,企業要用你當幹部,依然簽訂聘任合同,不簽訂幹部聘任合同,就是工人,
第三,工人和幹部,現在退休沒有區別,都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和繳費基數計算的,
F. 國有企業領導退休後,是否能繼續留任
做出重大貢獻的,可以留任,由組織部門和國資委說了算。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的可以反聘回來。
G. 勞動法有沒有對退休留用不用正式員工的規定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是勞動者結束其勞動法律關系的終止年齡,返聘時簽訂勞動合同無效,應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
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工作內容、勞動報酬、醫療保險待遇等。此外,超過60周歲的再就業人員,不能稱為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後遇到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訴至法院。
參考資料:
根據國辦發[1999]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H. 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退休後還能返聘嗎
當然可以,返聘的情況比較多。但是只能做顧問類的職務,不能繼續做領導。
望採納,謝謝
I. 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幹部退休後能否擔任同類企業或公司的總經理
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幹部退休後能否擔任同類企業或公司的總經理,這種情況下是不允許的
J. 國有企業領導人到退休年齡是否可以留用原職
應該不可以,您可以咨詢你們的人事會不會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