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前退休的承諾書怎麼寫
退休申請書
尊敬的單位領導
因本人家庭住址搬遷到國外,申請提前退休,
本人承諾 遵守單位對提前退休職工的各項規定 請單位領導批准為盼
申請人xxx
2015年12月8日
B. 辦理退休,單位強制要寫保證書,該不該寫
首先是向您致敬!為國家的教育事業奮斗到退休,您的權利必須得到保證,這也是我們想看到的結果,也是您應得的權利。我為您做的事業表示崇高的敬意!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1.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財政部、糧食部、國家民委、國家勞動總局下發的《關於邊境縣(旗)、市中、小學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關於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答復意見》兩個文件規定:中小學民辦教師、長期代課教師,凡按規定轉為(包括直接招收、錄用、頂替)公辦教師的,應從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任民辦教師、長期代課教師的時間起,計算連續工齡。在兩個以上學校連續任教時間,凡經正當手續調動的,應當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您提到:您最早在您老家農村那也教過3年書。也就符合民辦教師經正當手續調動的 您應從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任民辦教師也就是您當3年農村老師起計算工齡
解釋一下什麼事連續工齡:就是工齡連續計算。您從農村學校調到現工作學校,在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您單位的做法不合法,也不合理,您的退休工齡應為:3年+24年=27年。
同時您的單位停發您的工資是不合理,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向上級教育局提起行政復議,來維護您的權利。
如我還有回答不明確的地方,請您及時和我聯系!我願意給您明確的答復,幫助您維護權益。
C. 退休工人簽訂承諾書有法律效力嗎
首先要明確是什麼類型的承諾書!違反法律規定的承諾書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內。
如果承諾書符合法律規定,也要容區別對待,涉及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問題。建議你參照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和四十九條的規定結合自己的事實來判斷。
D. 辦理退休,社保局逼我寫承諾書,不寫不辦理退休,這合法嗎
在正常情況下辦理退休可以不經過本人同意,以下人群屬於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內幹部、工人年滿容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個人的累計參保繳費年限一般要達到15年(對於老職工,如果過去有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相應年限可以視同為已繳費。
E.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並簽過承諾書如工作時間受傷企業要負責嗎
企業安全工作不能以包代管,退休返聘人員工作受傷雖然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企業應該負責支付醫葯費。
F. 體制內人員退休時被單位要求簽署承諾書,這是合法的嗎
體制內人員退休的時候所簽的承諾書,他部分是有效率的部分是沒有效率的,怎麼界定這東西有沒有效力?就是所簽署的這個有沒有侵犯勞動者正常的權益。侵犯勞動者受到勞動法保護的合法權益的聲明承諾保證本身都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這個東西是無效的。
如果自己所在單位搞的這些東西,大家絲毫不用驚慌,把這個簽的紙質的東西拍照留存,或者屬於自己那一份拿走,將來從這個單位離職的時候去勞動仲裁的時候,這就是最直接有效的證據,這東西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它可以作為一項違規證明就是單位本身侵犯了勞動者正常的合法權益,這東西不但沒有效果不能制約勞動者,可能還會因此被罰款。
G. 副高55到60歲中間退休延遲退休承諾書怎麼寫
摘要 公司領導:
H. 女性高職60歲退休單位讓簽承諾書合理嗎
這是不合理的
女性退休年齡通常為年滿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這是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需要提供內部崗位責任書的,這不是一回事,完全沒有必要。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I. 單位欠交職工社保當社保找單位後單位想給職工寫承諾書退休前補齊合法嗎
用工單位依法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繳費,這是法律規定,不需要寫任何承諾,而且即使要寫,也是向社保局寫,不需要向職工寫啊。
J. 單位退休員工醫保繳費不足自願放棄承諾書怎麼寫
這還需要寫承諾書嗎?不需要,醫療保險不足繳費年限,不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就是了,這是明擺的,要想享受就得繼續繳費,這是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法律規定無法改變,不需要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