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迎來「十一連漲」,全省611.4萬退休職工將從中受益!3月30日,省長魏宏主持召開省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原則上按我省2014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企業退休人員能從中獲得什麼實惠?每月領到手的養老金能增加多少?3月31日,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新政實行後,企業退休人員每月最低增加120元。對繳費超過15年的年限,按每超過1年增加7元調整。本次調整後,所增加的養老金將於4月底前發放到領取人個人賬戶。
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對象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居民。
從2015年1月1日起,四川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從2004年的月均647元起,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一路升高,迎來「十一連漲」。本次調整,四川將有611.4萬退休職工受益。
Ⅱ 四川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12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2]12號)
調整對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且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執行時間: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調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再換算為年),軍轉干不足1290元的先補足1290元再調整。
2、適當傾斜:
下列人員先執行普調,再按以下辦法調整。同時符合下列兩項及其以上的,可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4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後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類艱苦地區退休的人員,每月增加50元;
(8)軍轉干每月增加40元。
Ⅲ 四川今年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調
2017年上調的養老金政策是針對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員工的上調政策,2017年退休人員的上調信息還要等到2018年才能公示。
從2017年1月1日起,月人均基本養老金上漲5.5%左右。那上漲5.5%是依據什麼因素呢?是依據總體水平來進行調整的,總體水平又是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等綜合因素上相結合,進而確定了養老金的調整幅度。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註:定額調整是為了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
掛鉤調整是為了體現激勵機制,使上班時多繳費、繳費久,可以多得養老金
適當傾斜是為了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那麼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哪些人可以領到這筆上漲的錢呢?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上年底前已退休的人員可以領到這筆錢,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的並且已經在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拿到這上調的5.5%的錢,當然,今年退休的人員領不到今年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此次的待遇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預計在9月底之前可以發放完畢。
但由於每個地區存在差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所以每個地區的發放進度也會不一樣。各位退休人員稍安勿躁,到嘴邊的肉跑不了的。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落實以後,大家更關心的是,以後等到自己退休時,養老金還會不會上漲,要是持續降低自己交了那麼多年養老金不就得虧了嗎?
Ⅳ 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文件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回整水平為答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四川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Ⅳ 四川省2017年企業退休養老金怎麼調
人社部、財政部剛剛下發通知,各省市都還沒有進入程序制定調整辦法,在沒有出台調整辦法之前是不知如何調整的。你沒有往年調整退休金的經歷、經驗嗎? 耐心點,等著吧,至少6月份以後你再問。
Ⅵ 2018年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
2018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6)四川企業退休人員調擴展閱讀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8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
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清欠工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省本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Ⅶ 四川省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四川省2019年養老金調整是:
1、定額調整:全省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2、今年掛鉤調整辦法為,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2.5元。對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3、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你今年滿80周歲還是去年滿80周歲,傾斜調整的年齡是按照2018年12月31日為標準的,如果是在2018年12月31日滿80周歲的,按照80周歲計算增加65元,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後滿80周歲的,是按照79周歲計算的,增加是35元。
Ⅷ 四川省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如何調整
普調110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將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的養老金將在春節前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昨日,省人社廳透露,此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實行普調和特調相結合的辦法。普調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在普調的基礎上,特殊人群還將進行政策傾斜。增加的養老金將在春節前,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據估計,今年養老金上調惠及人數超過300萬人。
普調特調結合向7類群體傾斜
省政府第75次常務會研究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增加的對象是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及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繼續實行普調和特調相結合的辦法。普調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在普調基礎上,繼續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年滿70周歲人員以及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等七類特殊群體進行政策傾斜,分別在普調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增加養老金春節前發放到手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國家應對當前物價上漲,確保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我省的上調方案,結合了四川省情,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盡量惠及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在春節前,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據介紹,從2005年開始,我省已連續7次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進行了上調,去年春節前,我省又為全省3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提高了養老保險待遇,我省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已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加上今年的上調,我省已連續七年調待,我省正常參保人員養老金水平已比2005年的水平翻了一番。
Ⅸ 四川機關退休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具體怎麼辦
四川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回、財政部發出答《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四川省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Ⅹ 今年四川退休人員工資怎樣調整
四川省2017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在7月底前補發到位。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規定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兩部分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