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採集無軍籍離退休職工信息干什麼

採集無軍籍離退休職工信息干什麼

發布時間:2022-05-18 00:19:19

⑴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有什麼用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目的是:

為了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資料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奠定基礎。

退役士兵優惠政策:

(一)工商優惠。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工商優惠。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退役士兵自主創業採用其他市場主體形式的,在有關政策規定時間范圍內免收工商登記注冊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稅收優惠。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1.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村(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6000元。

(1)採集無軍籍離退休職工信息干什麼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去民政局優撫科登記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離退休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因戰因公傷殘人員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信息採集所需材料或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⑵ 退伍軍人登記在什麼地方登記

退伍軍人登記在什麼地方登記

這個沒有特別明確的固定地點,一般是直接去縣區民政局優撫辦或者新成立的退伍軍人辦公室或者每個街辦社區。

退役軍人信息採集需本人現場登記,登記人如果不在戶籍地居住,可在實際居住地異地採集,建議反映人與居住地街道溝通。

一. 本次信息採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12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此次信息採集的對象范圍,以截止至2018年10月1日前在籍在冊人員為准,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增加或注銷的採集對象,後期會隨時採集更新。

二.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前往採集點參加信息採集時,需要攜帶並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

1. 身份證原件;

2. 戶口本原件;

3. 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原件(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 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原件;

5. 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的原件;

6. 立功受獎證件原件;

7. 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的原件。

三. 採集方式及地點

1.採集方式: 本次信息採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落實,以採集對象到戶籍所在地申報為基本原則。以各區為基本採集單位,由區級人民政府統籌負責,本級民政部門牽頭,會同當地組織、宣傳、公安、人保、老幹部、住建、醫保和武裝部等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街道(鄉)鎮、村(居)委會全面參與落實。堅持以個人主動申報為主,不作強制要求。

2.採集地點 :按照以戶籍地為主的原則,各區將統一設置集中採集點,採取集中採集、自主申報、上門校核等方式進行採集,目前,全市各區共設立採集點635個,大部分區都把採集點設在了街道、(鄉)鎮的政務服務大廳。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要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個人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申報信息。

3.對於中央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事業等單位隸屬的退役軍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並到個人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自主申報採集信息。為了提高信息採集率,更好地服務中央國家機關和駐區部隊,各區還准備為駐區單位發一封信,協調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盡可能提高工作覆蓋面。

四. 懸掛光榮牌

1. 懸掛對象: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

對於持證的「三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有關部門主動為其懸掛光榮牌;對於非持證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請懸掛光榮牌。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懸掛光榮牌條件的家庭,只懸掛一個光榮牌。

2. 關於光榮牌的式樣、製作和懸掛 :光榮牌稱號統一為「光榮之家」,由市民政部門按退役軍人事務部規定的式樣、規格和材質,統一製作發放,各區民政部門會同武裝部組織落實本行政區域內光榮牌的具體懸掛工作。光榮牌的懸掛位置一般懸掛在其大門適當位置,因建築結構、材質等因素不適合懸掛的,可在客廳醒目位置擺放。

3. 關於懸掛時間和形式: 光榮牌是一項政治榮譽,懸掛、更換光榮牌工作原則上於每年建軍節或春節前進行。集中懸掛或更換光榮牌時,村(居)民委員會或社區應舉行懸掛儀式,安排專人負責安裝懸掛。各區要結合懸掛光榮牌工作和本地實際,視情開展送年畫春聯、走訪慰問和為立功現役軍人家庭送立功喜報等活動。懸掛光榮牌工作列入全國和市級雙擁模範城創建考評內容,作為創建雙擁模範城的重要條件。

⑶ 什麼是無軍籍退休職工

無軍籍退休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專無軍籍退休屬退職職工

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

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18.6萬人,扣除自然減員,各地還有無軍籍職工13.9萬人;部隊尚有待移交的退休和在職職工6.3萬人。

(3)採集無軍籍離退休職工信息干什麼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

(1) 公務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2) 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3) 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總結:男性均為60歲退休;女性幹部為55歲退休,工人為50歲退休。

參考資料:網路: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⑷ 這次退役軍人信息採集中的無軍籍退職職工發給光榮牌嗎

不放
取得過軍籍的退伍轉業軍人,才發放光榮牌子的!

⑸ 什麼叫「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啊

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錄用制幹部,以及1971年11月底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的職工。
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關於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改革中人事和勞動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後司字第332號)規定,「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2000年7月1日起,按國家規定參加當地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其中,「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是指軍隊機關事業單位中無軍籍的所有職工。即:列入軍隊隊列編制員額的職工和不列入軍隊隊列編制員額的職員、工人(含合同制)以及聘用的其他職工(不含離退休人員)。
截止2014年底,全國共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18.6萬人,扣除自然減員,各地還有無軍籍職工13.9萬人;部隊尚有待移交的退休和在職職工6.3萬人。

所謂退職職工,是指離開軍隊崗位,由政府進行重新安置的職工,包括職員幹部和工人。 退休職工是指直接在軍隊崗位上退休的職工。
在軍隊里有軍籍是軍官和士兵,離開軍隊是退役。無軍籍的職工離開軍隊重新安排工作是退職。

⑹ 什麼是無軍籍退休職工

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發布部門: 民政部、財政部、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民政、財政、衛生廳(局)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各軍區、各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後勤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院(校)務部、各總部管理局(直工部),各省軍區、總後所屬直供單位:

《民政部、勞動人事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做好軍隊編內和編外職工退休、退職工作的通知》[民(1982) 39號]下發以來, 對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其中有些規定不夠完善。為了把這項工作搞好,促進部隊的建設,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現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范圍、交接辦法和管理經費等幾個主要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下列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人員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一) 集團軍及其所屬部隊事業單位編內的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二) 軍隊各類院校、倉庫、醫院、科研、設計、文體、 出版等事業單位的編內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三) 軍隊各級機關及其附屬的內部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 實習工廠、試驗試制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的編內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四) 上述事業單位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編外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以及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離休條件的職員幹部,由安置地的組織、人事部門管理。
二、上述人員中原在企業系統工作,調入上述單位不滿5年的職工;
各大軍區、各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各總部等大單位直屬的企業化工廠、軍馬場、軍辦公司等企業單位;各大單位及省軍區所屬的經營性賓館的退休退職職工,由原單位負責管理。
三、對易地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一般回原籍安置。提倡回農村安置。進北京、天津、上海市及省會所在地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就地安置的居住原房;易地安置住房確有困難的,由部隊原單位幫助解決。
四、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要按計劃進行安置。軍隊無軍籍職工的退休退職,工人由師以上單位審批,職員幹部按任免許可權審批。每年年初,由總後勤部提出當年的移交人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並會同民政部下達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門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交接的由軍地雙方匯總於當年五月底前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經批准列入當年的安置計劃後開始交接。交接手續由軍隊師以上單位與安置地縣以上民政部門辦理。當年安置計劃的完成情況,由省級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門於年底前上報民政部、財政部、總後勤部。
五、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由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負責接收安置,其經費項目和渠道仍按國發(1978) 104號、財政部(1982)財事字第111號文件執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工作所需經費每年由總後勤部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安排意見撥付。對此項經費要加強管理,實行包干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貼以及補貼標準的調整,應包括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在內,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
七、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其醫療問題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 104號和衛生部、財政部衛計字(89)第13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為減緩當前這部分職工醫療費嚴重超支的實際困難,從一九九二年起部隊每向地方移交一名退休退職職工,由部隊原單位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費1,000元。此項經費,在編職工列部隊退役費報銷,非編職工列有關經費開支。醫療補助費的管理使用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民政和公費醫療管理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八、妥善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軍隊和地方的共同責任。
軍地雙方應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關於對安置范圍有關條款的說明
為使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交接安置范圍便於掌握,對通知中第一條第三款的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內部招待所:指接待軍內會議、過往人員或以接待軍內人員為主並承擔部分對外接待任務的招待所。
二、裝備修理機構:指承擔部隊裝備、民兵武器中小修或維護保養任務的修理廠、所(分隊)等。
三、實習工廠:指各類院校為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員掌握操作技能的校辦工廠。
四、試驗試制車間:指軍隊各類院校、科研單位為完成科研任務,對其產品進行試驗試制的機構。
五、營房維修機構:指軍隊各級機關、部隊、院校、科研、醫院、文體等單位中,擔負或主要擔負本單位營房維修和零星工程建築任務的工程隊、維修隊等。
六、文印機構:主要承擔直屬上級機關的文件、資料、教材、書刊等任務,並在軍內發行的印刷廠、所(室)等非企業化單位。
七、軍人服務社:指軍隊隊列單位開辦的、主要為軍人及家屬服務的商業、飲食、服務機構。
八、農場(生產基地):包括列編農場、生產基地和軍隊各級機關、院校、醫院、科研等單位為補助部隊供應、改善部隊生活舉辦的農場及農副業生產機構。

⑺ 退役軍人信息採集在什麼部門需要帶什麼證件我是農村戶口。

可以到經常居住地鄉鎮(街道)設立的採集點就近參加信息採集。需要攜身回份證、戶口本及退役(轉業答)證,優撫對象提供相關證明證件。

信息採集的對象包括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等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

對於相關證件遺失的採集對象,可由熟悉情況的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材料,也可通過個人檔案里的有關材料進行證明。確無任何證明材料的,應由個人出具服役情況說明,先採集相關信息,待查實後確認。

(7)採集無軍籍離退休職工信息干什麼擴展閱讀:

退役軍人信息採集的意義

准確掌握退役軍人的基本情況,提供更精確的優撫待遇。信息是基礎,也是保障,更是做好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撐。

只有摸清底數,才能精準施策。之前,由於沒有專門的管理部門,退役軍人信息不全不準的問題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導致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的意見難統一,活動難開展。

事實上,廣大退役軍人也非常希望有一個完整的信息檔案,有準確的信息,這樣心裡才有底。信息採集工作是憂退役軍人之所憂,解退役軍人之所難。

⑻ 長春市無軍籍退休職工身份核查怎麼辦

一、在長春市辦理「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及咨詢」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回請:
1.一般情況需答提供:長春市勞動者素質培訓報名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原件。)
2.一般情況需提供:就業創業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3.一般情況需提供:身份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4.一般情況需提供:照片(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閱讀全文

與採集無軍籍離退休職工信息干什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長壽湖站和長壽北站 瀏覽:344
只交養老保險15年不交社保 瀏覽:867
重慶長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瀏覽:149
孝敬父母的感想作文200字 瀏覽:973
五保老人外傷住院如何報銷 瀏覽:948
什麼吸引老年人 瀏覽:271
同城5055歲約會網易交友網 瀏覽:743
50歲東莞找工作 瀏覽:632
外國女模特60歲 瀏覽:4
恩施換證體檢去哪裡 瀏覽:186
孝順兒子給母親下跪 瀏覽:987
多少老人買進中石油股票 瀏覽:73
春風養老院 瀏覽:4
養生壺怎麼做能助眠 瀏覽:698
跨省工作後原來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瀏覽:197
十年後的父母過的怎麼樣 瀏覽:989
志願者重陽節晚會主持詞 瀏覽:777
兩輪駕駛證體檢都有哪些項目 瀏覽:883
2011年重陽節訂婚合適嗎 瀏覽:286
胃不舒服怎麼跟父母說 瀏覽: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