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部隊無軍籍合同制職工的退休待遇
無軍級的合同制職工退休待遇,是進入社會統籌的。相當於企業退休人員。
❷ 請問,部隊里的退休工人和其他單企業的退休人員的待遇一樣嗎
這個是軍工單位,待遇一樣,但單位可以有補貼,也可以沒有,完全是單位自己規定
❸ 什麼是無軍籍退休職工
無軍籍退休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專無軍籍退休屬退職職工
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
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18.6萬人,扣除自然減員,各地還有無軍籍職工13.9萬人;部隊尚有待移交的退休和在職職工6.3萬人。
(3)吉林省無軍籍退休職工工資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
(1) 公務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2) 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3) 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總結:男性均為60歲退休;女性幹部為55歲退休,工人為50歲退休。
參考資料:網路: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
❹ 沈陽軍區無軍籍退休職工終身未育是否有獎勵政策,退休工資是否全額發放
退休工資當然是全金額發放的。如果您覺得正確或者採納的話,麻煩給我好評哦,謝謝。
❺ 退休後的無軍籍職工移交後怎麼漲工資
建議帶上相關個人證件,去當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詢;
退休人員的工資待遇享受條件、計算,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和其他養老保險待遇是當地社保局職能。
❻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啥時漲工資
2017年增加養老金工作目前正在積極進行,有許多省市已經發放到位!有些省對轉業軍干還有相應的傾斜。快找找你所在省的政策吧!
❼ 無軍籍職工退休後傷殘待遇怎麼處理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❽ 什麼是無軍籍退休職工
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發布部門: 民政部、財政部、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民政、財政、衛生廳(局)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各軍區、各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後勤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院(校)務部、各總部管理局(直工部),各省軍區、總後所屬直供單位:
《民政部、勞動人事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做好軍隊編內和編外職工退休、退職工作的通知》[民(1982) 39號]下發以來, 對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其中有些規定不夠完善。為了把這項工作搞好,促進部隊的建設,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現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范圍、交接辦法和管理經費等幾個主要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下列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人員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一) 集團軍及其所屬部隊事業單位編內的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二) 軍隊各類院校、倉庫、醫院、科研、設計、文體、 出版等事業單位的編內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三) 軍隊各級機關及其附屬的內部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 實習工廠、試驗試制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的編內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
(四) 上述事業單位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編外全民固定工人和職員幹部,以及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離休條件的職員幹部,由安置地的組織、人事部門管理。
二、上述人員中原在企業系統工作,調入上述單位不滿5年的職工;
各大軍區、各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各總部等大單位直屬的企業化工廠、軍馬場、軍辦公司等企業單位;各大單位及省軍區所屬的經營性賓館的退休退職職工,由原單位負責管理。
三、對易地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一般回原籍安置。提倡回農村安置。進北京、天津、上海市及省會所在地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就地安置的居住原房;易地安置住房確有困難的,由部隊原單位幫助解決。
四、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要按計劃進行安置。軍隊無軍籍職工的退休退職,工人由師以上單位審批,職員幹部按任免許可權審批。每年年初,由總後勤部提出當年的移交人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並會同民政部下達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門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交接的由軍地雙方匯總於當年五月底前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經批准列入當年的安置計劃後開始交接。交接手續由軍隊師以上單位與安置地縣以上民政部門辦理。當年安置計劃的完成情況,由省級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門於年底前上報民政部、財政部、總後勤部。
五、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由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負責接收安置,其經費項目和渠道仍按國發(1978) 104號、財政部(1982)財事字第111號文件執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工作所需經費每年由總後勤部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安排意見撥付。對此項經費要加強管理,實行包干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貼以及補貼標準的調整,應包括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在內,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
七、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其醫療問題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 104號和衛生部、財政部衛計字(89)第13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為減緩當前這部分職工醫療費嚴重超支的實際困難,從一九九二年起部隊每向地方移交一名退休退職職工,由部隊原單位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費1,000元。此項經費,在編職工列部隊退役費報銷,非編職工列有關經費開支。醫療補助費的管理使用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民政和公費醫療管理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八、妥善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軍隊和地方的共同責任。
軍地雙方應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關於對安置范圍有關條款的說明
為使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交接安置范圍便於掌握,對通知中第一條第三款的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內部招待所:指接待軍內會議、過往人員或以接待軍內人員為主並承擔部分對外接待任務的招待所。
二、裝備修理機構:指承擔部隊裝備、民兵武器中小修或維護保養任務的修理廠、所(分隊)等。
三、實習工廠:指各類院校為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員掌握操作技能的校辦工廠。
四、試驗試制車間:指軍隊各類院校、科研單位為完成科研任務,對其產品進行試驗試制的機構。
五、營房維修機構:指軍隊各級機關、部隊、院校、科研、醫院、文體等單位中,擔負或主要擔負本單位營房維修和零星工程建築任務的工程隊、維修隊等。
六、文印機構:主要承擔直屬上級機關的文件、資料、教材、書刊等任務,並在軍內發行的印刷廠、所(室)等非企業化單位。
七、軍人服務社:指軍隊隊列單位開辦的、主要為軍人及家屬服務的商業、飲食、服務機構。
八、農場(生產基地):包括列編農場、生產基地和軍隊各級機關、院校、醫院、科研等單位為補助部隊供應、改善部隊生活舉辦的農場及農副業生產機構。
❾ 2021年軍隊無軍籍職工怎樣往地方移交工資怎麼發放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2-20
❿ 軍隊非軍籍職工退休移交的政策
安置去向 移交地方政府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原則上就地、就近安置。對易地安置的一般回原籍安置。 接收安置程序 1.根據民政部、總後勤部下達的移交安置計劃,省級民政部門對省軍區後勤部移交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檔案及安置去向、生活待遇等,按政策規定進行集中審核,確定接收人數及安置去向。 2.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省軍區後勤部將審定人數、「安置審定表」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列入當年安置計劃。 3.省級民政部門根據安置去向將接收安置任務下達到有關市(州)民政部門,由部隊與接收單位辦理具體交接手續。 4.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地方後的基本退休費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取暖費,從移交後的第二年起,由省級民政和財政部門根據接收單位上報的「三聯單」,確定當年實際接收人數,編制經費預算上報民政部和財政部核批下撥。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在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助補貼及補助補貼標準的調整,由地方財政解決。 希望能幫到你!具體詳細細節,有關符合你的本人情況的,請撥打12345市政府熱線,咨詢相關部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