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蘇省養老保險政策大調整,你如何看待這一變化
江蘇省養老保險政策大調整,你如何看待這一變化?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第四,加強保障能力。
雖然雇員每月都要從公司中扣除社保費用,但許多人實際上並不知道他們要交的東西究竟是什麼,為了應對這種混亂的弊端,自己承擔多少,多交幾家公司,是否按月繳款,《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應每月向員工通報基本養老保險支付明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向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提供查詢,核對基本養老保險服務,只要繳費成功,別擔心你花了錢,卻不知道花在哪裡。用人單位如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以避免企業因離職而造成實際參保時間減少。
『貳』 江蘇退休工資調整方案2022
江蘇怎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如下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人社發〔〕73號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並作為撥付省級調劑補助資金的考量因素和核定地方管理性缺口的依據。
『叄』 江蘇省養老保險給退休職工有什麼新的方案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5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 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 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籌集解決。
『肆』 江蘇退休金上調方案有哪些
江蘇省 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已正式出台。
今年的調整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預計我省將有917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調整總體水平與去年基本持平
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加之國家從去年起長期下調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至16%,今年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又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全年減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超過1000億元,使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面臨較大壓力。這樣的情況下,黨中央、國務院決定,2020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與2019年基本持平,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這樣的安排,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也讓全體退休人員在共建共享發展中能有更多的獲得感。
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保持一致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復,今年我省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仍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去年標准一致,主要考慮是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僅25年以上部分掛鉤標准略有提高。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仍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與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約5.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按國家統一要求不超過3.9%。
高齡退休人員繼續享受傾斜
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考慮到高齡人員的實際生活需求,該部分維持去年標准不作下調。2019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繳滿15年停繳不是好的選擇
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之一是繳費滿15年,但不是說繳費滿15年就可以不繳。按照政策規定,凡是在用人單位就業的,繳費滿15年必須一直繳下去,除非失業才可以停止繳費。而靈活就業人員,雖然實行自願參保原則,但繳費滿15年後如果一直停止繳費,則達到退休年齡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會高,而且每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增加額也不會高,因為基本養老金計發是與繳費長短、繳費高低緊密掛鉤的。要享受較高的基本養老金,必須靠連續繳費、持續繳費,同時要按全部工資收入足額繳費,這樣才能為自己贏得相對高水平的養老保障。
江蘇省人社廳通知原文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43268_9294438.html
『伍』 江蘇企業退休過渡退休金為何與其他省計算的方法不一樣低10多倍
你的說法有點過分了,10多倍是多少?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都一樣,給你公式自己看。
過渡性養老金=社平工資x賬戶前工齡x平均繳費指數x1.3%
『陸』 今年江蘇省養老金是怎麼調整的
法律分析:調整如下:
1、定額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增加。
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2021年江蘇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全文
『柒』 江蘇省今年社保退休金上調多少
2018年江蘇省的總體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上年度人均養老金水平的5%進行調整。企業按照5.5%調整,個人按照4%調整。
定額調整部分是按照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的基本養老金的方式進行調整相對於2017年降低了四元。34元的調整在全國算低的了。
另外,針對70到75歲,75到80歲,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額外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捌』 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出爐,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出爐,哪些信息值得關注?江蘇省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養老金的說法不準確,應該叫:過渡性養老金。全國其它各省市自治區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基本相同,而江蘇省是特立獨行,獨一無二。公式看起來很簡單:(1995年底前推算儲存額+1996年後推算儲存額)÷120,1995年底前推算儲存額=1995年省市職工工資的平均數×繳費工資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91年底前折算年限-1995年底前行業視同年限)×12%×(1+增發系數)+1996年以後的利息。
『玖』 江蘇退休職工養老金2021年調整方案
江蘇的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可以概括為「三降一提前」,即養老金補發到賬時間提前到6月底前;定額調整31元、繳費年限掛鉤金額降低、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降低。以下未具體的三降一提前的內容。
一提前:養老金補發到賬時間提前了
江蘇省今年養老金上漲補發到位的時間是要求在6月底前,這個補發到手的時間比去年是提前了1個月時間,因為去年是要求7月底前補發到賬的。
雖然說養老金早補發和晚補發,養老金一點都不差,但退休人員多數還是願意趕早不趕晚的。
三降低:定額、傾斜、掛鉤金額降低
根據江蘇省養老金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的金額和比例相比去年都有降低了。
一是定額調整31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4元,也就是說今年降低了3元。
二是繳費年限掛鉤上漲,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年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年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每年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繳費年限掛鉤增長的金額比去年下降了,去年3個繳費年限的區間,分別是每年增加2元、3元、5元,今年分別降低了一些。
然後是跟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1.2%,去年增加的比例是1.4%,降低了0.2個百分點。
三是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降低。
江蘇省只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增發23元。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增發32元。年滿80周歲以上增發41元。
而去年的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調整金額分別是25元、35元和45元,所以高齡退休人員享受的額外上漲的金額比去年減少了。
這是因為今年的養老金的漲幅是4.5%,比去年的養老金漲幅5%縮小了0.5個百分點,所以體現在各個省份方面,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金額是有所下降的,這也是在總體漲幅限制下做的微調。
對於退休人員來說,由於今年的養老金基數跟去年相比已經上漲了,所以實際上漲金額未必會比去年少很多。
『拾』 二零一五年江蘇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調整方案何時岀台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5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 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 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
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籌集解決。
四、其他事項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此期間達到70、
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比照本通知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的相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另行發文)。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各縣(市、區)貫徹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局、市財政局,各市貫徹落實匯總情況請於5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
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