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國有企業破產倒閉了,那以後還會有退休金么
現在國企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都是由社保部門統一發放。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版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企業倒閉了,對於已退休人員是沒有影響的,因為退休人員的工資是由社保部門統一發放的,與企業無關了。
對於未退休的職工而言,按政策,破產後要進行清算,在支付職工欠款後再支付其他欠款。職權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齡的買斷,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組,一般會考慮優先安置原來的職工。
國企倒閉破產的職工安置,國家有許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關規定,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單位會有一個破產重組的方案的,這個方案除了需要上級相關部門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職代會討論的。
國有企業破產後,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就解除,國有企業有破產財產的就會對欠繳職工的社保費用進行補繳。
② 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是否享有企業補貼
企業破產,職工已經解除合同,不再享受企業 任何待遇,況且,也沒有什麼企業補貼,
③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有何新規定
破產職工退休新政策是在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企的職工,可提前五年退休。在此之前職工退休的年齡一般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以及《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
④ 現在退休人員的職稱,還有相應的待遇嗎
過去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會增發過渡性養老金。但是,為了表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統籌公平的准繩,如今國度根本曾經取消了退休人員的職稱待遇。由於在職期間,關於具有職稱的人員,在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中,曾經有所傾斜,所以退休以後,不再增發養老待遇。下面分離問題,做詳細剖析!
寫在最後
1.過去關於有職稱的退休人員,會發放職稱待遇。詳細金額,以各省(市)詳細請求為准。但是隨著社會開展,退休人員的職稱待遇,正在逐漸取消。
2.員工在職期間,職稱待遇曾經在工資和福利補貼中有所表現,所以沒必要糾結退休以後能否有相應待遇。廉價不能兩頭占,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過去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有養老待遇;而獲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職業資歷的人員,不增發養老待遇。
⑤ 國家對原國有企業破產或改制後下崗職工退休有何政策
九十年代,國企改革中,國家曾經對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回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答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以及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實行提前5年退休。現在該項政策早已停止執行,國家對原國企破產或改制後下崗職工退休沒有特殊政策,與其他勞動者無異。。
⑥ 企業破產後對職工的補償
一、國企改制中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標准 解決了員工經濟補償金的來源問題,就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標准問題。根據改制主體的性質不同,其員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准也有所不同。 (一)國企員工經濟補償金的一般標准 對於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改制的國有企業,根據財企313號文件精神,"企業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規定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按照勞部發481號文件規定的標准執行"。盡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經濟補償標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規定還是參考了勞部發48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勞部發481號文件規定的具體標准為,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員工月平均工資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的標准計發。企業經營者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二)破產企業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標准 國有企業嚴重資不抵債,不再具備繼續生產經營條件,可以申請破產,但是《破產法》並沒有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列入破產企業法定清償范圍內。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在試點城市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費用,從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中撥付,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所得中撥付並可列入第一順序清償,安置費用的標准原則上按照破產企業所在試點城市的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計算。 (三)事業單位員工經濟補償金標准 由於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關事業單位改制員工經濟補償的規定,因此有關員工經濟補償具體標准將參照國有企業員工經濟補償標准。根據國經貿企改859號文件和國資分配21號文件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標准相同。 但是考慮到事業單位員工大部分是事業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還是國家公務員身份,由於各種原因,相當一部分人還沒有開設養老保險賬戶,一旦改制後,這部分員工的退休金也是個麻煩事。因此,完全參照國有企業的員工經濟補償標准執行對這部分人來說確實欠缺公平,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除經濟補償金外其他形式的補貼,具體標准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四)經濟補償金外的其他補償 我們注意到,國經貿企改859號文件規定中,"改制企業可用國有凈資產支付解除職工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等,由此造成的賬面國有資產減少,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沖減國有資本"。這個"等"字有很大學問,它意味著從中央已經認同改制企業可以用國有凈資產支付除員工經濟補償金外的其他形式補償。當然不是所有改制企業都適用於這個條件,像上述事業單位改制可以參照這一標准,尋求其他方式的補償,另外一些本身經濟補償金較少,從事危險職業、危害身體健康職業,具有某種特殊技能、為企業做出過重大貢獻的人員,可以由改制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向上級部門提出,具體標准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國有企業進行的國有資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於經濟補償金是必須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對於改制企業來講比較頭痛的是如何支付這筆相對龐大的改製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製成本之後還不至於影響企業改制之後的發展,因此以何種方式支付經濟補償金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實際上,中央和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出台的關於改制企業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文件中強調的都是"以企業國有凈資產支付"這個資金來源問題,而對於以何種方式支付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或限制,因此從財務角度來講,以凈資產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實際上可以以股權形式、債權形式和現金形式進行支付。 1.現金支付形式 現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業以現金支付給員工作為解除長期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對於現金流充裕的企業來講,這種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決,沒有為改制後的企業留下什麼後遺症,但是這種方式將極大的侵佔企業的資金流,降低了企業抵禦風險的能力,使得企業很容易陷入危機之中。 2.股權支付形式 股權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將企業的凈資產以經濟補償金的方式落實到每個員工上,企業改制後,形成員工對於改制後企業佔有的股權。雖然這種方式在相關文件政策上是允許的,但是在操作中卻有兩個明顯障礙,首先是由於《公司法》對於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使得員工持股的人數受到限制,同時由於員工持股會等持股載體的組建已經很難再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那麼員工以何種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其次員工集體持股方式在大多數地方已經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來企業的經營層絕對控股改制後企業,不支持所有員工共同持股。因此,從以上兩點看,以股權形式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也不是一種很好的辦法。 3.債權支付形式 如果改制企業的支付能力比較差,為了緩解支付改製成本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壓力,可以將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轉為改制企業的負債,同時減少相應的企業凈資產。企業改制後,員工持有改制後企業的債權,並根據相應的規定和條件獲得清償。改制企業以債權形式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一定要獲得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後違反《會計法》和《稅法》的風險。 (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與改制企業的發展 以何種方式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改制企業的發展有著緊密地聯系,改制企業要結合生存發展之道和長期利益來確定。雖然不同的企業可有不同方式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總的來講,目前比較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採取現金、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方式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首先,對於企業改制後不在改制後企業繼續任職的員工應採取現金支付的方式,用現金一次性的支付給這部分員工,使得這部分員工與改制後企業沒有任何關聯,減掉一部分包袱。 其次,對於擬成為改制後企業的股東的原企業經營者和技術業務骨幹,可將其經濟補償金直接以股權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果人數較多可採取"准自然人"的方式,即幾個自然人捆綁在一起,以協議的方式由一個人代為持有股份。 最後,將剩餘人員的經濟補償金轉為其對改制後企業的債權,由雙方約定還款付息的條件和期限,同時為了確保這部分債權能夠償付,改制企業應以企業相當價值的固定資產作為抵押。 採取這種辦法來解決員工的經濟補償金問題既可以緩解改制企業資金上的壓力,又可以避免全員持股,有利於重新確定改制後企業的股東結構,同時以債權形式將留在改制後企業工作的員工的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相連,但又使得員工的風險小於改制後企業股東的風險。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採取這種辦法時,用於現金支付、股權支付和債權支付三者之間的比例也不盡相同,應該由專業人士結合企業的自身特點來合理確定。需要指出的是,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也要經由企業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因此,改制企業要充分做好員工工作,擺事實、講道理,把改制企業的長期發展確定為首要目標,獲得員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員工獲得經濟補償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國有企業改制中員工因解除勞動合同所獲得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也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為此簽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因
⑦ 問,國企破產退休的當時45歲,過二年考上高級職稱的,享不享受退休的高級職稱待遇。
不享受,考上不等於聘上。
⑧ 企業退休了除養老金外,還有別的補貼和福利嗎
現如今的退休人員,不光會有養老金,還會有其他的一些經濟收入,但是該發的肯定會給發,只是通過其他的形式發放,而且會比較少。一般來講,企業人員退休之後就和企業沒有關系了,當然有的企業也是會給老員工一些補貼。
對於退休人員來講,他的福利待遇是非常少的,肯定沒有在職期間所拿到的福利待遇多。畢竟在職人員能夠給企業或者單位帶來效益,所以基本上逢年過節都會有相應的福利發放,但是退休人員就沒有這樣的待遇了!
⑨ 法院宣告國企破產後退休的職工能否得到補償金
國有企業是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有企業的職工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解決他們的醫療保險問題是不僅有利於社會的穩定,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黨和國家很重視民生問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監察部聯合下發《關於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之前要把未參保的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資金由國家財政補助40%,各市縣財政補助60%。
按正常是按法院宣告單位破產的那一天開始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