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職工退休後落戶北京,社保怎麼轉可否享受北京市退休職工待遇
摘要 無法轉社保。不可以。
Ⅱ 參加社會保險異地轉移到北京市的外埠戶籍人員可在北京市辦理退休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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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入北京人員退休辦法出台
2011年06月11日02:34新京報7月1日起,社保異地轉移人員可在北京市辦理退休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北京市人保局明確了北京市社保異地轉移條件,醫療保險也可異地轉移。
新政醫保也可辦異地轉移
從2010年1月起,我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辦理異地轉續。北京市人保局昨日發布政策,明確了北京市社保異地轉入後享受本市待遇的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在京就業並參統的外埠人員,可以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本市。
另外,此次政策明確,符合本市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認定條件的外埠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也可進行轉移接續。
待遇轉移後可享退休待遇
外埠人員將社保關系轉入北京後,如果要享受北京市的退休待遇,需要繼續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其繳費年限需在本市實際累計滿10年。
當達到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累計至少要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累計年限,男性滿25年,女性滿20年。外埠人員可以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並且享受本市社會保險待遇。
補充醫保接續可補繳10年
醫療保險轉移接續的外埠人員,退休時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0年。
如男的不滿25年、女的不滿20年的累計繳費年限,需同時補繳到規定年限。補繳後可享受本市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補繳費用以本人退休時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12%,及本人欠繳的差額年限,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外埠人員尚不能在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單位辦
此次政策明確:7月起,異地轉移人員應該由所在的參保單位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核准手續,所需職工檔案也要由參保單位提供。養老金從達到退休年齡的次月起補發。
同時,社保異地轉移人員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社會保險關系按照國家規定不再跨省市轉移,基本養老金按本市規定實行社會化發放。
異地社保轉續之路
范圍: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在京就業並參保的外埠人員
項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轉入北京流程
在轉出地開具繳費憑證
在北京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北京審核後,向轉出地開具同意轉入函
轉出地接到函後,打出繳費明細並轉移養老基金至北京
●北京對接流程
繼續在本市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且繳費年限實際累計滿10年。
到退休時,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累計滿15年;醫療保險繳費累計,男性滿25年,女性滿20年。
醫療保險轉續的外埠人員,退休時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0年。
由所在的參保單位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核准手續,所需職工檔案也要由參保單位提供。
在本市辦退休手續,享受本市社會保險待遇。
養老金從達到退休年齡的次月起補發。
■釋疑
養老醫保緣何「捆綁」?
醫療保險轉移接續這是北京市首次明確。但按照規定,社保異地轉移接續人員,如果要在北京享受退休待遇,不僅要繼續參加養老保險,還同時要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設定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累計年限,男性須滿25年、女性須滿20年的「門檻」,相當於將養老、醫保兩種社保「捆綁」。
對此,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昨天解釋,這是本著「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在同一地享受的原則」,即各項社會保險享受待遇須在一地,不能夠分離。「在各地都是一個基本原則。」
她解釋,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不再繳納醫保費用的人員,首先要滿足的兩個條件:其一便是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年限;其二便是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即『養老在先,醫療在後』。」
社保轉入人數為何少?
異地參保轉續一直是民眾關注的焦點。自去年1月養老保險可以異地轉續起,至今年一季度,已有958位外埠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北京市。
這是北京首次公布養老保險轉入的數字。平均每月僅64位外埠人員轉入北京。
對於這一數字,有專家表示「只是短期現象,難以評論其多少」。據他了解,雖然養老保險關系的轉入很受關注,但是,真正著手轉入的很少。他表示,來京就業的年輕人居多,有的畢業後便在京就業,不存在轉移的問題;有的工作短短幾年,覺得「損失」不大。
「實際上,養老保險轉出北京的反倒更多。」他表示,這些多是外埠人員,且此前在外省市有繳費,恰好可以接續來京工作的繳費經歷。
他表示,「按照國家規定,完成這個流程並不需要個人花費很多精力,只需提出申請即可。」
■小帖士
醫保參保證明不需著急辦理
「社保機構可以開具繳費年限證明。」市人保局醫療保險處副處長楊菁介紹,考慮到人才流動的因素,如果不能確定將來退休後繼續在京生活,那麼也就沒有必要著急開具外地參保和繳費年限證明。因為醫保繳費年限是累積計算的,不會因為在不同的地方就受到影響。
本組稿件采寫/本報記者韓宇明溫儒新京報制圖/許英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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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北京進京管控政策
有權審批戶口進京的行政部門有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各區縣人事局,只要上述行政機關一經審批,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都會配合辦理。
具體內容如下:A:經公安機關審批一、離休、退休人員夫妻投靠進京入非農業戶口(一)受理條件1.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2.特殊工種,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達到離、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離、退休手續;4.隨遷子女應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二)審批程序: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或單位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6.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進京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7.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8.申請人從事特殊工種退休的,其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須提供特殊工種退休審批表;9.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拓展資料】
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夫妻投靠進京入非農業戶口(一)受理條件1.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3.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二)審批程序申請人應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7.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本市司法部門須出具親子鑒定書;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8.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9.被投靠人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已進京,須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內的進京批件;如遇特殊情況,還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進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單位、市屬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或報戶口介紹信、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大學畢業生就業派遣通知書、研究生就業通知書、就業報到證等;10.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三、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一)受理條件: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二)審批程序: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四、子女隨父入戶(一)受理條件:1.父親為本市戶口、母親為外省市戶口,不滿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請隨父親入戶的,須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一名子女。2.子女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二)辦理程序: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1.入戶申請書(父母共同簽字);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3.申請人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持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的,須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隨父入戶通知單;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7.父、母系再婚的,雙方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出具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8.父親為本市集體戶口(不包括在校生集體戶口和駐京辦事處、聯絡處集體戶口),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須提供父親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保衛部門)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9.父親戶口落在本市非直系親屬家庭戶口的,須提供非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經公證的父親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戶主同意入戶證明;10.父親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進京的,須提供進京批件;11.其他證件證明。五、外省市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一)申請入戶人須具備的條件1.申請人須是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包括:(1)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2)合夥企業的一名合夥事務執行人;(3)公司制的私營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2.申請人在京開辦的企業要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人申請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8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90%以上;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2)申請人申請在城八區以外的區(縣)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以下條件: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在4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150萬元人民幣以上;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50%以上;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辦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登記。(二)審批程序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購房所在地區(縣)公安分(縣)局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1.入戶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3.申請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權證;4.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情況證明和納稅的稅票;5.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職工中本市人員就業情況的證明;6.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情況的證明和入戶申請人連續三年擔任該私營企業負責人、合夥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證明;7.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的戶籍證明;8.申請人、配偶及子女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9.結婚證;10.獨生子女證;11.申請人及配偶為外省市居民戶口的,須提供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12.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沒有違法記錄的證明;13.申請人為合夥企業的一名合夥事務執行人,須提供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金證明或資產評估報告,其他合夥人放棄辦理進京戶口的聲明;14.其他證件證明。根據《關於外地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京政辦發[2001]73號)第八條的規定,在城八區以外地區落戶的申請人,從戶口遷入之日起,5年內不辦理市內遷移,5年以後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市內遷移。B:經人事部門審批一、幹部調京(解決夫妻兩地分居)條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的民營科技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本人在京有常住戶口,其配偶系幹部(含聘用制幹部),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辦理(依據:《關於解決民營科技與高新技術產業單位在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存檔人員的夫妻兩地分居問題的通知》京人發[1997]106號第一條第二款):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存檔時間滿1年的人員;2、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存檔時間滿2年的人員;3、夫妻雙方均系大學本科畢業且在京一方存檔時間滿3年的人員;4、在京一方年滿30歲、存檔時間滿5年、其配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員;5、取得博士學位或在工作中獲得省(市)級及以上部門獎勵、表彰的先進個人,可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予以辦理;6、凡在市、區、縣人事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存檔的,存檔時間(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務機構存檔時間)可以累積計算。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1、夫妻雙方申請(申請署名必須手寫);2、調京人員單位接收函。由集體、民營、私營等企業接收的需由負責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務機構或局級以上人事部門蓋章。由中央或市屬單位接收的需局級以上人事部門蓋章。接收函上需經辦人簽字,留下聯系電話;3、夫妻雙方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4、調京人員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5、有隨遷子女的需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6、民營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批准證書原件或復印件(一式一份);7、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8、在京一方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9、隨遷子女超過16周歲的需學校出具在校證明,無工作的需當地勞動部門出具待業證明;10、填寫的《存檔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一份),此表在區人事局流動調配科領取,公司蓋章後到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核實並蓋章;11、填寫的《幹部調京審批表》(一式兩份)、《調京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三份)。二、幹部調京(引進國內外埠人才)條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的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中工作,為本市緊缺人才,年齡45周歲以下且身體健康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辦理引進人才(依據:《北京市引進人才和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申請人須提交如下申請材料(依據:《北京市引進人才和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1、單位寫出「關於申請XXX調京工作的報告」。主要內容:企業基本情況、引進人才理由、被調入者基本情況、突出業績和作用,單位蓋章。2、引進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批准證書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的認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5、調京人員及隨調人員學歷學位證、職稱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6、引進人員及隨調人員在京單位接收函,由集體、民營和私營企業接收的需由負責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務機構或上級人事部門蓋章。由中央或市屬單位接收的需局級以上人事部門蓋章,接收函上註明聯系人、聯系電話;7、隨遷子女超過16周歲的,需學校出具的在校證明。無工作的需當地勞動部門出具待業證明;8、引進人員及隨調人員填寫《引進人才審批表》各兩份;9、引進人員和隨調人員京外戶口在一起填寫《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四份;京外戶口不在一起填寫《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各三份,孩子戶口跟誰就填在誰的隨遷欄中。附: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條件:在北京市朝陽區域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其聘用的人員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29號)第二條):1、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才;2、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才;3、對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及特殊領域、特殊行業的緊缺急需人才;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1、辦證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辦證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請單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網站:www.***.cn申報後列印上報);4、辦證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張(表上貼三張);5、辦證人員在京固定住所證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②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准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③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④借住親友房子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6、辦證人員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7、辦證人的配偶和子女隨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配偶在京工作單位的接收函或與在京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②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③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有兩個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證明,若雙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④如隨辦的子女超過16周歲的,需學校出具的在校證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隨辦)。⑤配偶是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C: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一、工人單調進京(調動配偶進京){依據《關於工人單調進京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信發[2002]48號)第二條}1、申辦人、調京人符合條件,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2、具有本市戶口且不在中央單位工作的居民(申請人),其配偶為外地在職工人,且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配偶調京工作:(1)申請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申請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3)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4)申請人為女方,配偶在津滬,分居5年以上;(5)申請人為國家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且參加工作3年以上;(6)申請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二、工人單調進京(調動子女進京){依據《關於工人單調進京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信發[2002]48號)第一條}1、申請人、調京人符合條件,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申請人),其子女為外地在職工人,且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一子女調京工作:(1)申請人在京無子女;(2)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嚴重疾病;(3)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歲以下;希望申請單調進京的人員還應符合下列條例:有關調京工作條件1、關於在"調子女來京工作"中,"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申請人)"是指夫妻雙方都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共同作為申請人;2、關於"在京子女亦患嚴重疾病",是指因傷、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3、關於在"調配偶來京工作"中,"申請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請人因傷、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部分以上護理依賴者。4、關於在"調配偶來京工作"中,"申請人為國家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且參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含成人教育)後,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現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跨國公司在京設立的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金融類企業、民營科技與高新技術產業工作的人員。5、關於在"調配偶來京工作"中,"申請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學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是指北京市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簽發的北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現在工作單位任職手續,這兩種申請人限於在本通知本條第4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工作的人員。三、工人對調進京依據《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法發[2002]123號)]:1、夫妻兩地分居,配偶及子女或配偶及父母在京;2、夫妻兩地分居,在京一方是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科技幹部或副處級以上的行政幹部;3、父母戶口在京,本人未婚;4、支援三線建設的職工及子女。
Ⅳ 外地工作到五十五退休戶口來北京退休工資從那裡拿
如果你在外地工作,到了55已經退休了,那麼他就在原地的社保部門領工資,一般都是每個月給你打到卡上的,你現在到北京了,哪怕是戶口轉過來了,也是在原地領工資的,你的卡可以全國各地都可以取到
Ⅳ 外地退休人員在北京工作需要交社保嗎
根據自己來的意願繳存。
社保源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Ⅵ 請問,外地戶口,在北京工作,在京繳納社保10年後退休,能在北京領取退休金嗎
可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於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第四款規定:在本市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累計滿10年的外埠參保人員在延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繳費滿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後,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建立退休人員個人賬戶。
此外,對於符合在本市延長繳費條件的參保人員,如果因工作需要單位繼續留用,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留用時間及有關事項,報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備案,並將備案後的書面協議在社保經辦機構留存。留用期間企業和職工雙方應繼續按本市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留用結束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不足規定年限的,可以按本通知延長繳費。
(6)外地退休職工來京工作擴展閱讀:
外地參保人員在京社保賬戶為「一般賬戶」是第一前提,如為「臨時賬戶」的,繳費無論多少年、即使是補繳社保,也不符合在京享受退休待遇的基本條件。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文)第五條規定:「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年滿50周歲的男性和年滿40周歲的女性跨地區流動就業的,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原參保地保留養老保險關系,主要是考慮到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載和養老保險基金壓力,有利於減少部分參保人員臨近退休集中轉入中心城市的現象。但同時又要保障這部分人員的養老保險累計權益。累計計算其參保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
Ⅶ 在外地人員在北京到了退休年齡仍然在繼續工作醫保可以繼續交納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Ⅷ 隨子女進京落戶的外地退休人員,能享受北京醫保待遇嗎
現在很多外省退休人員戶口隨子女落戶北京,但卻不知道能不能將醫保轉移到北京,享受本市醫保待遇,今天來和大家說說。
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
外埠退休人員在北京市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按照參保地門診保障政策及報銷規定進行手工報銷。天津、河北的退休人員按照京津冀門診直接結算政策執行。
異地參保人員在北京市就醫掛號、結算時,需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實名就醫。
異地參保人員進行門診結算時,只需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清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屬於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所屬轄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後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如果異地參保人員因故全額結算醫療費用的話,要按原規定流程回參保地報銷。
Ⅸ 退休外地人員有社工證在北京能找工作嗎
退休人員在找工作 不是很好找 因為一般的企業都會照顧就業者退休人員畢竟有養老經領
Ⅹ 外埠職工在原戶籍地有社保後來北京工作社保繳費十年可以在北京退休嗎
這個問題比較常見。具體要看你在原戶籍地社保交了多少年?如果超過十年的話,就不可以?如果在原戶籍地少於十年。在北京交的那個多是是滿十年。那麼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了。領取北京的社保!具體可以咨詢一下,所屬區縣的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