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傷職工退休後,單位還用給護理費嗎
如果鑒定達到護理等級,按月發給護理費,退休也發給,這個護理費,是由工傷保險發給,不是單位發,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負責發給。
㈡ 退休退休職工住院期間能否讓單位派人護理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如果沒有親屬或近親屬,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原單位應及時派人護理,職工死亡後其遺產由機關事業單位或財政收回。
㈢ 我是二級工傷職工, 我的陪護費退休後還繼續發放嗎
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口不爾既然是二級工傷職工,陪護費退休後應該還會繼續發放的
㈣ 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有病,家屬伺候有工資嗎
單位退休工人有病,家屬伺候沒有工資,勞動者屬於退休人員,勞動者生病,用人單位沒有義務支付相關的陪護費用。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㈤ 在臨潼企業退休職工大病住院期間陪護費由誰支付
一般來說陪護費由企業單位支付。
陪護費要具體根據陪護人員的收入和陪護期限確定,一般由治療工傷醫療機構建議、單位核准。
一般來說,我國企業退休職工受與現值員工等同的醫療待遇和死亡待遇,以及一些企業員工福利,企業單位要對企業退休職員的醫療負責。
㈥ 二級工傷家屬陪護人員陪護二十多年,到了女人退休年齡,單位能不能給辦理退休
這個事情單位是不能給你辦理退休的。因為你是陪護工傷二十多年。當時你陪護的時候,也沒要求單位給你交保險這事兒。如果當時你在這一方面兒有要求,看單位是否能同意。就首先就得說明你再給我交,勞動保險。如果單位同意給你交的情況下,每年單位能給你交這筆錢。也沒提出這個要求。你能給也沒給你交。你陪護二十多年?已經到你退休的年齡了。現在,跟板栗要沒給你辦退休。這個不是單位說的算的。20年前你陪護那個時候都沒給你交通超。現在單位也沒有那個權利再給你辦退休啊。所以這個事兒是不可能的。家都有統一規定。時間都沒走勞動保險。比起我這個歲數,國家能給你辦退休嗎?那是不合情合理了。
㈦ 單位應該給生病的職工出陪護人員嗎
單位是否應該給生病的職工出陪護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7)退休人員單位還給陪護人員嗎擴展閱讀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㈧ 郵局退休人員生病了陪護人員有補貼資金嗎
我認為陪護人員沒有補貼資金,現在你一定退休了,不在郵局工作,生病了,陪護人就不應該有補貼資金,如果沒有退休,還在郵局的在職員工,要看病的秦重,如果病重了,可能有陪護補貼資金,
㈨ 陪護人有退休費的有護理費用嗎
摘要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護理人員退休的護理,可以參與相關未退休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㈩ 單位退休幹部生病住院期間 ,同單位的子女可以去護理嗎相關政策規定
退休人員,沒有護理規定,只有離休人員超過80周歲以上住院才有護理規定,你的情況,同事子女去護理,當然是可以的,但是沒有任何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