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企女職工高級職稱退休規定出台
摘要 按照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從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一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到2045年同時達到65歲。
㈡ 高級職稱延遲退休包括高級教師嗎
包括,因為高級教師是高級職稱。
根據當前現行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按照這一規定,男50歲和女45歲是當前現行規定的最低退休年齡,可能會成為延遲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實際上不難看出,退休年齡低的群體基本都屬於重體力勞動者,甚至是失去勞動能力的人。
關於延遲退休的幾點說明:
1、延遲退休年齡政策不僅關系著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也有利於更充分地開發人力資源、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這項政策的提出主要針對我國法定退休年齡偏低的實際情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人口數量、結構和預期壽命都發生了巨大變化,有必要對退休年齡作出調整。
3、在制定延遲退休年齡方案時,會充分考慮到社會各界的意見和看法,綜合平衡、瞻前顧後,能夠使方案更周到,各個方面都能夠接受。2017年出方案 ,2022年後實施。
㈢ 高級職稱女性延遲退休還要申請嗎事業單位高級職稱延遲退休的政策是什麼是幾號文件什麼時候發布的
摘要 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人退發(1990)5號文件、組通字(2015)14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經過批準是可以延遲辦理退休的。
㈣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根據2015年下發的《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處級(含正、副處)女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規定內容如下:一、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採取延遲退休政策,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二、上述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三、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可申請延遲退休,具體延遲年齡標准為:1、副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65周歲退休,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七十周歲退休。2、院士年滿70周歲退休,個別確因國家重大項目特殊需要,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最多延長至七十五周歲。
㈤ 國企女高級職稱人員是參照執行處級女幹部和高級職稱女性60歲退休嗎
問的是國家有沒有正式文件,明文規定國企女幹部,高級職稱60歲退休?不要說「參照」,哪個文件規定「參照」?
解答問題要嚴謹,有法可依!
㈥ 副高正高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
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人退發(1990)5號文件、組通字(2015)14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經過批準是可以延遲辦理退休的。
對於事業單位的副高級職稱的人員,按照14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一般都是統稱為高級專家。高級專家包含了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正副主任醫師、正副編審、正副譯審、正副研究館員、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特級記者、高級記者、高級工藝美術師,以及文藝六級以上的專家等。
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規定,少數高級專家「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已承擔的重要工作(如重點攻關科研項目)和帶博士研究生等任務尚未完成,退(離)休後將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特殊專業和新學科、重點學科急需的;技術力量薄弱的單位確系工作需要的;在業務上起把關作用或在學科中起帶頭作用、退(離)休後尚無人接替的。
對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規定,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根據這些政策的規定,我們來綜合一下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能不能延遲辦理退休。國家統一的退休政策為男性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其中擔任副縣處級以上,或是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女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為60周歲,經本人申請可以在55周歲辦理退休,這是第一個層次;
副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報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延遲退休,最長不能超過65周歲,這是第二個層次;
正高級職稱的,要延遲退休需要所在單位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或是相應的國家機關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長退休年齡,最長不能超過70周歲,這是第三個層次;
對於特殊級別高級專家,比如兩院院士等,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退休,這是第四個層次,也就是最高的層次,相當於終身服務國家,終身不辦理退休。
㈦ 高級教師延遲退休文件
法律分析:高級教師延遲退休的新政策目前還沒有具體定論,在2021年2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目前,人社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所以目前高級教師的退休年齡仍然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以及《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第二條 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第三條 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有關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第二條 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女性高級專家,凡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可到六十周歲退(離)休。對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女性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延長退(離)休年齡的,按國發〔1983〕141號和勞人科〔1983〕153號文件規定執行。
㈧ 高級職稱延遲退休3月1日正式文件
摘要 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布通知,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六十周歲退休。該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執行。
㈨ 高級職稱延遲退休規定
法律分析:高級專家離退休年齡,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其離退休年齡可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技術職務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6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