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不給辦退休手續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不辦理退體手續,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分情況具體處理
(1)對符合退體條件的職工,應要求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2)對符合退體條件,由於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給職工辦理退體手續,並致使職工未能在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應認定該職工仍屬用人單位的職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該職工與其他職工同等的待遇。
(3)對符合退體條件,由於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職工繼續在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4)對於經調查確認職工未辦退體手續,企業應支付而未支付職工工資超過3個月的,可以適用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中能否適用部分裁決問題的復函》,裁決企業先支付職工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 離退休入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⑵ 公司不給員工辦理醫保退休怎麼處理
摘要 你好,這種情況可以到社保局進行仲裁,企業做法不對。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⑶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
法律分析:位不給辦理退休手續的做法是不對的。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⑷ 符合退休條件社保中心不給辦理退休手續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根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退休條件的,可以退休並享受退休待遇。
具體操作起來,一般是單位攜帶職工檔案到當地社保局辦理退休審批。社保局批准退休後會計算職工可以享受的退休待遇,然後職工簽字確認,最後發放退休待遇。
如果單位不給辦理退休手續,明顯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與單位協商,講明自己的立場。如果單位拒不辦理,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⑸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理退休,我該怎麼辦
所謂的「法定」退休年齡,到時單位不辦也得辦。至於單位與你辦的協交,需要雙方協商解決,這其中涉及到繳納養老金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監督部門申訴,也可向當地法院申請仲裁。
⑹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請問該怎麼辦
企業職工如果到了退休年齡,其實自己首先向單位申請,自己要到時要到齡退休,如果企業不給辦的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去看一下是否自己可以辦或者也可以去投訴啊。
⑺ 單位沒有及時給員工辦理退休怎麼辦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應該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不給員工辦理退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可以到當地的區勞動仲裁部門通過仲裁解決。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
⑻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退休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辦理退休屬於勞動部門的養老保險機構辦理,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要事先報社保機構審批,如果單位不報,社保機構是不會管的,也希望退休推遲,這樣能少支付養老金。所以關鍵在於單位,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工資,要麼給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七條 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的提前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