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高級職稱65歲退休
法律分析: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特殊工種: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從事其他有害有毒身體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55周歲,女45周歲;
(3)病退: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1—4級)和勞社部發[2002]8號文規定的標准,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二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什麼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所規定的退休年齡,若未出台新政策,則法定退休年齡最新規定也依照此標准。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 正高級工程師退休年齡
正高級工程師的退休年齡,男女正高級工程師退休年齡都是60歲,之後會同延時退休一樣後延。
4.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根據2015年下發的《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處級(含正、副處)女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規定內容如下:一、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採取延遲退休政策,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二、上述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三、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可申請延遲退休,具體延遲年齡標准為:1、副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65周歲退休,教授級高級專家經批准可延長至七十周歲退休。2、院士年滿70周歲退休,個別確因國家重大項目特殊需要,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最多延長至七十五周歲。
5. 2020年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2020年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是女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
我國退休年齡規定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可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6. 高級工程師退休年齡有新規定嗎
法律分析:高級工程師可以按照國家延長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執行。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一般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但為了充分發揮高級專家的作用,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多作貢獻,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且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的決議》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第二條 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
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
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7. 正高職稱多少歲退休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8. 副高正高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
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人退發(1990)5號文件、組通字(2015)14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經過批準是可以延遲辦理退休的。
對於事業單位的副高級職稱的人員,按照14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一般都是統稱為高級專家。高級專家包含了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正副主任醫師、正副編審、正副譯審、正副研究館員、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高級會計師、特級記者、高級記者、高級工藝美術師,以及文藝六級以上的專家等。
按照國發[1983]141號文件規定,少數高級專家「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已承擔的重要工作(如重點攻關科研項目)和帶博士研究生等任務尚未完成,退(離)休後將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特殊專業和新學科、重點學科急需的;技術力量薄弱的單位確系工作需要的;在業務上起把關作用或在學科中起帶頭作用、退(離)休後尚無人接替的。
對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年齡規定,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其中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其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七十周歲;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根據這些政策的規定,我們來綜合一下事業單位副高級職稱能不能延遲辦理退休。國家統一的退休政策為男性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其中擔任副縣處級以上,或是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女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為60周歲,經本人申請可以在55周歲辦理退休,這是第一個層次;
副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報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延遲退休,最長不能超過65周歲,這是第二個層次;
正高級職稱的,要延遲退休需要所在單位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或是相應的國家機關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長退休年齡,最長不能超過70周歲,這是第三個層次;
對於特殊級別高級專家,比如兩院院士等,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退休,這是第四個層次,也就是最高的層次,相當於終身服務國家,終身不辦理退休。
9. 正高級職稱65歲退休嗎
六十歲退休。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正高級支撐屬於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應當滿足黨政機關的退休年齡條件,即60歲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10. 高級職稱技術人員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高級職稱退休年齡:(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工作;(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