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
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
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
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
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Ⅱ 員工從單位退休之後檔案怎麼處理
員工從單位退休後員工檔案統一在當地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保管,如果個人要查詢本人檔案,可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去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查詢
Ⅲ 辦理退休手續詳細流程圖,辦理退休都需要哪些材料
作為單位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前,由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攜帶檔案,到化龍巷2號常州市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一樓大廳1-2號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自由職業者參保的由檔案託管機構辦理。
需准備以下資料:
1、職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近期1寸證件照一張
2、能證明職工參加工作時間、連續工齡、供養直系親屬情況、工資演變情況、從事特殊工種情況等的原始檔案材料。
3、《江蘇省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
4、未到達正常退休年齡者,須附省勞動保障廳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通知書原件
Ⅳ 企業移交退休人員檔案前如何整理退休人員檔案
答:企業辦理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前,要整理規范退休人員檔案。企業已經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的退休人員檔案,保持原有的分類和裝訂順序。尚未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的退休人員檔案,要按照履歷材料、各類鑒定材料、各類學歷和評聘技術職稱材料、政審材料、加入黨團組織材料、獎勵材料和其他材料等七類分類裝訂。特別是其他材料中,包括招工、入伍、入學、分配審批表、工資調整審批表、出國審批材料。退休(職)審批材料、工齡審批、認定材料必須完整。對檔案材料不全的,特別是影響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有關審批手續,企業在辦理移交時,要專門寫明缺少材料的原因和具體審批表名稱,由企業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妥善保存。
Ⅳ 退休職工檔案管理
退休職工的檔案,退休時送交社保審查,審查合格後就存放於社保檔案管理中心了。
Ⅵ 退休後檔案要怎麼處理
當辦理退休後,社保局會根據退休人員不同的身份以此分類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業的退休職工,這類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原工作企業進行辦理結束社保手續,然後將個人檔案返還原企業繼續由其為其保管。
這個要根據不同情況來說明。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人員,那麼檔案會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員是領導崗位退休的話,那麼檔案會在相應的組織部檔案室內,當到達退休年齡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後,檔案還會回到原本存檔的檔案室內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規范檔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檔案信息化建設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服務,制定本法。第九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確定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中央國家機關根據檔案管理需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本系統的檔案業務工作。第十九條 檔案館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於對檔案的利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適宜檔案保存的庫房和必要的設施、設備,確保檔案的安全;採用先進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安全工作機制,加強檔案安全風險管理,提高檔案安全應急處置能力。第三十三條 檔案館應當根據自身條件,為國家機關制定法律、法規、政策和開展有關問題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
檔案館應當配備研究人員,加強對檔案的研究整理,有計劃地組織編輯出版檔案材料,在不同范圍內發行。
檔案研究人員研究整理檔案,應當遵守檔案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