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軍轉企業幹部退休最新政策
『貳』 江蘇退休人員今年調資方案有沒有出來
2017江蘇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叄』 我是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聽說有補貼怎麼辦理
這是浙江省的,可以參考。
各市、縣(市、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我省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力度,決定給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二、補貼標准
(一)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
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二)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三、經費渠道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市、縣(市、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原從中央、省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解決。
四、發放辦法
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統籌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發,隨同基本養老金一並按
月發放;暫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單位按月代發。省部屬企業退
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先由當地財政部門墊付,年度終了後,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由各市財政部門匯總市本級及所屬各縣(市、區)實際墊付情
況,向省財政結算。
五、執行時間
上述兩項補貼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今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從批准退休次月起享受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
各地各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按通知要求,盡快兌現到人。要千方百計地幫助失業企業軍轉幹部實現再就業,對無法再就業的及內退(退養)、停薪留職等企
業軍轉幹部的補助問題,由各地在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精神的框架內,結合各地實際確定。同時,要認真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顧全大
局,共同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浙江省人事廳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肆』 江蘇南通2021年企業在崗(失業)軍轉幹部解困補助標准
摘要 (一)生活補貼
『伍』 2017年企業軍轉退休幹部調工資嗎
2017退休軍轉幹部有補貼嗎
『陸』 江蘇省淮安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請問什麼時間調整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7〕77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7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2017年7月5日
『柒』 中央已解決關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歷史遺留問題嗎
截止到2020年11月,尚未解決。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五條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第三十七條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依據: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四十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
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低於安置地當年黨和國家機關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月退休生活費數額的,安置地政府可以發給差額補貼。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捌』 企業軍轉幹部退休後的待遇
國家基本解決軍轉企幹部問題了,現在殘疾軍人轉企正在解決當中。相信問題最終得到圓滿。
『玖』 企業退休軍轉干2017年八一有補助嗎
是會上調的!2017年各省抄(直轄市、自治區)已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