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職工能提前退休嗎
可以提前退休,但是要滿足相關條件。
提前退休的年齡和條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現在或曾經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 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8年的。
拓展資料: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的規定:
1、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3、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待遇
1、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我區按照國家規定將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補助費提高到50%。對區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准調整如下:
①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比照同工作年限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計發比例,對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比例)計發退職生活費。
②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仍按規定標准計發退職生活費。
2、根據規定,對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准調整如下:
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②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分別按本人退職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