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抗美援朝的退休老兵可申請哪些補貼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貳』 抗美援朝老兵有什麼政策待遇
法律依據: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享受在鄉復員軍人待遇。在鄉復員軍人去世後,其遺屬享受增發6個月原享受定期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後續對於去世的在鄉復員軍人遺屬暫時無其他相關政策規定。
擴展知識:
一、調整後的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為: 抗戰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於 26560 元,其他時期入伍的每人 每年不低於 26060 元。對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人每月提高 50 元,達到每人每月 700 元。
二、對從 1954 年 11 月 1 日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 60 周歲以上(含 60 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 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 5 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 50 元。
三、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 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 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的原 8023 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的 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 50 元,達到每人每月 750 元。
『叄』 抗美援朝老兵的相關補助
抗美援朝的具有抄工作襲、養老金的老兵有三種不同的待遇:
1、如果抗美援朝退伍軍人屬於離退休幹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離退休幹部優待。
2、1954年11月以前和軍隊供養制度期間,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對參加軍隊的抗美援朝志願軍復員軍人,給予定期、定量的優待。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定條件給予補助,逐步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條件。
3、對於1954年11月1日以後和軍隊實行強制兵役制期間參軍的退伍軍人,即民政部門除了一般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外,什麼也沒有。
4、根據民政部於2017年10月實施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待人員和其他人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待人員和其他人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城鄉沒有工作單位、家庭生活困難的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肆』 抗美援越老兵有什麼待遇
抗美援越老兵補助金具體如下: 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伍』 抗美援朝的老兵現在享受國家什麼待遇
『陸』 抗美援朝退伍老兵有什麼待遇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柒』 抗美援朝的老兵去世後有家屬哪些待遇
摘要 按照我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抗美援朝老兵去世,由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原標准對其遺屬一次性增發六個月的定期定量補助,作為喪葬補助費。 目前還沒有相關政策規定復員軍人遺孀能夠領取生活補助。對於抗美援朝志願軍軍人中的有離休幹部,老復員軍人,退休人員、農村戶籍退役老兵等四種不同的待遇,但是所有的待遇、補貼和照顧都是對於其本人的,故世後就會直接取消,絕不會蔭及家屬和後代的。
『捌』 抗美援朝退伍老兵有什麼待遇
摘要 您好,一、抗美援朝老兵屬於離休幹部的,按照國家離休幹部相關規定予以優厚的離休待遇;
『玖』 抗美援越的老兵退休後有什麼代遇嗎
一個已經退休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抗美援越的戰友:抗美援越、對越自衛還擊戰的老兵,如果不是殘疾軍人的,退休後只有被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是和普通退休人員一樣、社保局發放養老金的待遇。
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四條規定: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5~15%,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就是國家縣市區級民政部門(今後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放的參戰軍人補貼,也是僅僅對於城鎮、農村無業的參戰軍人才有發放的:你可以常見民政部2017年10月頒布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網頁鏈接第四條規定: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