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5年4月份退休事業單位工資能和企業並軌嗎
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改革政策規定,對於退休人員,給予十年的過渡期,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平穩過渡,新人新辦法,暫時還不能和企業完全並軌執行。
老人老辦法,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退休人員,依然按原來的規定發放退休金。
中人實行平穩過渡,實行十年的過渡期。
10年過渡期養老金該咋算?
政策規定,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被稱為「中人」。依照平穩過渡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改革設立了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中人」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具體為: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標准發放;高於老辦法標準的,超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舉例說明:
王先生為處級幹部,改革前同級別退休人員養老金為4000元/月,他在2017年退休,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滿15年,那麼他的養老金就將按照新方法計算。
假設按新方法計算後他的養老金為3700元/月(含職業年金),低於4000元,那麼就向4000元看起,實發給他4000元/月。假設按照新方法計算後他的養老金為4500元/月(含職業年金),高於老辦法500元,那麼高出的部分就按照「限高」來執行。他退休時間為2017年,是第三年,應發超出部分的30%,也就是150元 (500×30%=150),所以他的養老金就為4150元/月。
這一對比政策執行至2024年9月30日,在這一時間點後退休的人群,就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了,不再與老辦法進行對比。
所有「中人」都涉及到過渡期嗎?
在劃分「新人」和「中人」時以2014年10月1日是否參加工作為界限。也就是說,所有在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滿15年的均為「中人」。「中人」退休設置10年過渡期,在2024年9月30日後辦理退休的「中人」不再享過渡期待遇,而是直接執行與「新人」相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
如陳先生今年45歲,1995年成為公務員,為本次改革中的「中人」。以男性現退休年齡60歲計算,陳先生離退休還有15年,超出了過渡期的10年時間。因此,雖然陳先生也是「中人」,但在其退休時就不再與老辦法進行對比,直接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
養老金何時以何頻率調整?
在此次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與在職人員同步調整。而此次改革顯示,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未必同步了。本次改革意見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調整,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以在職人員為參照,或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
並軌後退休待遇會受什麼影響?
方案明確表示,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既體現國民收入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要求,又體現工作人員之間貢獻大小差別,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積極性。
打破原來養老金僅與級別掛鉤的情況。按照新辦法,養老金計算公式與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金額有著密切關系。在未來養老金調整時,繳費年限也將作為重要參數,體現多繳多得的原則。
② 企事業退休人員的工資,並軌是不是重點
2015年之前,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員工採取的是雙制度雙渠道養老保險制度,即企業單位採用社保養老金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納方式:本人實際(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勵工資+各類補貼)月工資總收入作為養老金發放參考基數,是兩種不同的繳費方式和制度,養老保險繳納與發放渠道也不一樣。最後導致同樣退休的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差距極大,同樣退休的企業單位員工所能領到的退休養老金只相當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一半還少。
2015年之後,國家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實現養老金並軌,也就是都通過社保部門繳納養老保險,這么操作,事業單位人員的那種天然的優越感就被打破了!有人在叫喚吃虧了!那麼,這個養老金並軌之後事業單位人員會吃虧嗎?企業和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差距真的縮小了嗎?咱們今天就針對這個事情好好聊一聊。
事業單位員工不要整天叫嚷著養老金並軌自己會吃虧,吃啥虧呢?你的基數高,你的年限長,大多數企業單位職工退休待遇在目前的體制和現實情形下根本跟你事業單位職工沒法比的好不好?總體來講,企業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肯定是要比事業單位職工要少了很多!
當然,企業單位職工你也不要叫屈,自己退休金低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看看人家事業單位,最終能夠進入到這樣的單位工作還是要有學歷有本事的。再不濟在企業里做到一定層次也有部分企業是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按照實際工資基數繳納社保的。小時候不好好學習上個好點的大學,自然也難以找到人人眼紅的好工作了,找不到好工作,只能眼睜睜看著比自己優秀的人不僅僅工作要比自己好,退休後的待遇同樣也要好上很多,這同樣也是一種公平不是嗎?
③ 現在的退休工資怎樣並軌
2017年養老金並軌改革啟動,近4000萬公職人員將繳養老金。外媒稱,中國將實行養老金改革,數千萬端公家飯碗的公職人員將和企業職工領取同樣水平的養老金,還有一千多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將受到下調影響,其養老由公家管變成社會管。
據報道,隨著包括陝西、吉林、青海、遼寧等26個省份陸續出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方案,這項改革進入啟動實施階段。目前,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約三倍左右,一旦並軌,將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時,1500多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將進行調整。
報道稱,2015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簡稱《決定》),並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方案明確表示,中國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而單位需繳納員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此《決定》一出,意味著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從吃財政飯轉變為繳養老金,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養老。
報道稱,中國實行的一直是養老金「多軌制」,即不同群體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享受不同的養老待遇。盡管幾十年來政府對制度細則有過多次調整,城鄉之間、城市內部不同就業人群之間仍然存在巨大的養老待遇鴻溝。目前居住在中國農村的社會觀察人士田奇庄說:「我所知道的好多公職人員的退休金達到7000元,可是農民只有70元。」養老金並軌後,公職人員將和企業職工實行同樣的養老保險制度,這兩個群體的待遇差距也會隨之縮小。
根據方案,並軌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並軌前參加工作,方案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此外,養老金計算標准也由身份級別轉為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資料來源:南方財富網)
④ 養老保險「並軌」如何實施,「延遲退休」何時啟動
養老保險「並軌」的實施: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內老保險制度改革容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
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延遲退休」何時啟動暫時還沒有公布,2014年3月9日上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人社部會在2020年前,將延長退休年齡的方案推出來,此方案是漸進式的退休年齡辦法。
⑤ 養老保險已經實行並軌,這是怎麼一回事
在2014年之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工作人員的退休機制不一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不交養老保險,但卻拿很高的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交很多的養老保險,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卻很少。這就是「養老金雙軌」機制,兩類人群的養老待遇差距很大。
2012年,「養老金並軌」概念被提出並確認方案,並於2015年開始在部分地區正式實施。
⑥ 2015退休的養老金並軌 養老金並軌工資漲多少
2015退休的養老金平均再漲10%,與並軌沒有關系
⑦ 國務院對退休人員提出的並軌方案是什麼樣的
企業退休人員提出抄的並軌方案襲:
1.全國所有退休人員一視同仁,養老金的計發只按工齡和年齡,工齡每年一百元,二十年2000,三十年3000.四十年4000.不足十五年的按十五年計算。
2.以法定退休年齡為准,每超過一歲增加100元。以後隨年齡增加,養老金自然增長。
今年將實現兩類人員調整辦法的完全統一: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將繼續同步統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也是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第13連調。我省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根據國家要求,今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完全統一。這是繼去年首次實施兩類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統籌調整之後,在推進兩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上又邁出了重要一步,也進一步夯實了建立和完善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的基礎。
當前經濟發展已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近幾年,GDP增速、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都呈下降趨勢。今年國家依然決定按照5.5%的比例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
⑧ 2015年工資調整方案公布;並軌後對公務員退休待遇有什麼變化
就個人而言,此次改革主要有兩方面的變化。
其一,改變了制內度容模式。原來的制度模式是單位保障,即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現在則變成一種社會化的制度安排,每個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樣標准繳費,然後形成一個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待遇。這樣,單位退休撫養比不平衡的狀況就被分散掉了,成為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其二,改變了待遇確定機制,即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原來的計發辦法參照兩個因素,一個是以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另一個是按工作年限分檔,如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在同一個十年段內是無區別的,如21年和29年、31年和34年沒有區別。改革後,這個機制變為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體現了一個導向——繳費越長待遇越高、繳費水平越高待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