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職工年檢怎麼辦啊
1、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內1)職工治療容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准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人數×天。3、輔助器具費用(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准。4、停工留薪期工資(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⑵ 退休工人網上年審
離退休人員網上年審認證操作指南
電腦登陸首先在瀏覽器輸入網址: http://rlsb.12333q.cn:7370/us/logincheck.html,進入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養老保險領取資格認證系統。會看到如下界面,然後需要點擊「下載人臉識別控制項」
(2)退休職工年審jieshu擴展閱讀: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⑶ 退休人員年檢什麼時候
1、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悔清此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准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人數×天。3、輔助器具正稿費用(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碧迅、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准。4、停工留薪期工資(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⑷ 退休人員年審可延期嗎
一、哪些人員需要辦理年審?
1、參加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人員;
2、享受武漢市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
3、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
二、每年什麼時間辦理年審?
社區年審時間一般為每年3月15日至次年2月(以社區公告為准)。
三、辦理年審需攜帶的證件有哪些?
1、參加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職)人員,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離退休證(應註明個人編號)辦理年審;
2、享受武漢市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醫保卡)辦理年審;
3、遺屬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遺屬待遇核發證(證件上應註明個人編號)、社區出具未享受低保的證明(限城鎮戶籍遺屬)辦理年審;16歲以上在校遺屬須持學籍證明,戶籍在外地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四、退休人員如何辦理年審?
1、居住在武漢市中心城區的離退休(退職)人員在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年審;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沒有社區或社區屬本市新城區的,在社保關系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區的社區辦理年審。
2、居住在外地的離退休(職)人員本人持身份證、退休證及社保關系所在社保處郵寄的《異地居住人員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到居住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縣(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資格協助認證手續,並在《異地居住人員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上加蓋認證機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以掛號信寄回社保關系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辦理異地協助認證需先向其關系所在的社保處提出申請。
3、當年新增退休(職)人員、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和遺屬人員次年開始年審。
4、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在退休人員生前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
5、居住在武漢的在外地參保退休的人員,可按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到我市相應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協助認證。
6、不在國內居住的退休人員需持以下有效證明在其社保關系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年審:國外定居的退休人員,應出具我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出具居住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證明;香港地區定居的,出具「香港民政總署」或「香港工會聯合會」的證明;澳門地區定居的,出具「澳門民政總署」或「澳門工會聯合會」的證明。如本人回國不便,以上證明材料齊全的可由國內親屬代為辦理。台灣地區定居的退休人員需本人回國參加年審,也可出具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由親屬代為辦理。
五、未按規定時間年審的後果是什麼?
當年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年審的參加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人員、享受武漢市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和遺屬,將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從次年3月起暫停其基本養老金、養老保障待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含個人賬戶的使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六、如何辦理因未年審而暫停待遇的待遇恢復?
因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年審暫停養老待遇的離退休(職)人員,每月22日以前補辦年審手續的,次月恢復並補發基本養老金;每月22日以後補辦的,在第三個月恢復並補發基本養老金。
2、因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年審暫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離退休(職)人員,補辦年審並經社保處復核後,即可重新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因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年審暫停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每月22日以前補辦年審手續,次月恢復並補發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每月22日以後補辦的,在第三個月恢復並補發,跨年度補審的只恢復不補發。
4、當年暫停待遇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補審仍在社區辦理;跨年度補審的,須在社保關系所在地社保處辦理,並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補審在退休人員生前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
⑸ 退休人員如何在網上進行社保年審
1、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准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人數×天。3、輔助器具費用(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准。4、停工留薪期工資(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⑹ 退休人員每年年審確認手續如何辦理
是的抄,退休人員的社保每年要年審。年審地點在當地社保局、鄉鎮勞動保障所或街道辦事處。 年審對象:上一年年底前辦理退休(職)手續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遺屬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員及遺屬均為當年的年審對
⑺ 2019年退休人員社保年檢按手印到什麼時候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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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要求不一樣的,建議及時辦理退休人員年審,否則有可能被社保暫停養老金待遇
實在需要時間的話,可以向原單位經辦人咨詢,也可以上班時間撥打參保地的12333電話咨詢,注意外地手機、座機撥打時12333的前面加目的地的區號
⑻ 退休年審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勞動年審和社保登記證年檢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一)提供給勞動保障部門留存的資料
1、《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有分支機構的單位還應填寫〈下屬分支機構登記表〉及分支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說明並提供分支機構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有勞務協議的單位,提供與勞務公司簽定的勞務協議(復印件)及勞務人員名冊(加蓋單位公章);
5、用人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 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意見。
(二)備檢資料
1、按要求填寫好「勞動保障年審綜合情況表」(一式二份);
2、勞動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帶,30人以上的帶30份)及《社會保險登記證》;
3、《廣州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招用流動人員的加帶《廣州市勞動用工備案單位資料登記表》和《廣州市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員的加帶《就業許可憑證》;
5、上年度12月份社會保險分險種申報匯總表(地稅局網站可列印,);在異地或其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須提供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聘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或身分證復印件;
6、年審時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職工工資表;
7、辦理綜合計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加帶綜合計算工時審批表和不定施工時審批表;
8、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
9、職業介紹機構加帶《勞動力中介許可證》、社會辦學機構加帶《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
(三)在本市參加失業、醫療保險的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應攜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上年度12月份社會保險分險種申報匯總表;在異地或其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須提供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聘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4、年審時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職工工資表。
⑼ 退休人員社保年審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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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員需要辦理年審?
1、參加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人員;
2、享受武漢市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
3、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
二、每年什麼時間辦理年審?
社區年審時間一般為每年3月15日至次年2月(以社區公告為准)。
三、辦理年審需攜帶的證件有哪些?
1、參加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職)人員,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離退休證(應註明個人編號)辦理年審;
2、享受武漢市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醫保卡)辦理年審;
3、遺屬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遺屬待遇核發證(證件上應註明個人編號)、社區出具未享受低保的證明(限城鎮戶籍遺屬)辦理年審;16歲以上在校遺屬須持學籍證明,戶籍在外地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四、退休人員如何辦理年審?
1、居住在武漢市中心城區的離退休(退職)人員在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年審;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沒有社區或社區屬本市新城區的,在社保關系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區的社區辦理年審。
2、居住在外地的離退休(職)人員本人持身份證、退休證及社保關系所在社保處郵寄的《異地居住人員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到居住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縣(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資格協助認證手續,並在《異地居住人員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上加蓋認證機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以掛號信寄回社保關系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辦理異地協助認證需先向其關系所在的社保處提出申請。
3、當年新增退休(職)人員、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和遺屬人員次年開始年審。
4、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在退休人員生前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
5、居住在武漢的在外地參保退休的人員,可按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到我市相應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協助認證。
6、不在國內居住的退休人員需持以下有效證明在其社保關系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年審:國外定居的退休人員,應出具我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出具居住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證明;香港地區定居的,出具「香港民政總署」或「香港工會聯合會」的證明;澳門地區定居的,出具「澳門民政總署」或「澳門工會聯合會」的證明。如本人回國不便,以上證明材料齊全的可由國內親屬代為辦理。台灣地區定居的退休人員需本人回國參加年審,也可出具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由親屬代為辦理。
五、未按規定時間年審的後果是什麼?
當年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年審的參加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人員、享受武漢市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人員和遺屬,將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從次年3月起暫停其基本養老金、養老保障待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含個人賬戶的使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六、如何辦理因未年審而暫停待遇的待遇恢復?
因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年審暫停養老待遇的離退休(職)人員,每月22日以前補辦年審手續的,次月恢復並補發基本養老金;每月22日以後補辦的,在第三個月恢復並補發基本養老金。
2、因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年審暫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離退休(職)人員,補辦年審並經社保處復核後,即可重新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因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年審暫停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每月22日以前補辦年審手續,次月恢復並補發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每月22日以後補辦的,在第三個月恢復並補發,跨年度補審的只恢復不補發。
4、當年暫停待遇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補審仍在社區辦理;跨年度補審的,須在社保關系所在地社保處辦理,並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補審在退休人員生前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
⑽ 退休人員社保年審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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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