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東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法律分析: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具體調整辦法詳見《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附件1)、《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問答》(附件2)和《養老金調整計算實例》(附件3)。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三、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具體調整辦法詳見《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附件1)、《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問答》(附件2)和《養老金調整計算實例》(附件3)。
⑵ 廣東2021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廣東省近五年養老金調整情況進行比較,主要有三個特點。總體調整水平為「降」」降「」降「。
1.調整時間提前近一個月。去年,廣東省發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消息的時間是在7月6日,今年,則在6月2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比去年發布調整時間提前半個多月。
2.定額調整水平有所降低。2021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為近五年最低水平,比去年定額調整水平降低了15元。
3.養老金掛鉤調整「一平一降」。2017年以來,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一直保持一個調整水平,2021年仍實行了,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2021年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進行了大的調整,降低調整水平,比2020年降低0.4%,為近五年最低點,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的降低,也是符合今年大的方向,有利於養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控制,避免養老金水平調整拉大新的差距。
4.傾斜調整水平降低幅度較大 。高齡傾斜調整在2019年、2020年細化高齡年齡段後,傾斜的調整水平實現了新的突破。2021年,高齡傾斜調整實行了新的高齡年齡段的劃分,由原來的六個高齡年齡段,改為今年四個高齡年齡段進行調整,調整水平大幅度降低,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年齡段分別增加30元、50元、100元、300元,與去年調整水平相比降低一半還多。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3號)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⑶ 廣東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0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以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的時間自2021年1月1日起。
⑷ 廣東如何查詢離退休人員待遇終止
廣東查詢離退休人員待遇可以打電話到當地社保局查詢個人的信息。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但是,在退休前死亡和退休後死亡,領取到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可能是不一樣的,具體以地方政策為准。
還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之前就死亡了,也就是說,在退休之前在職期間死亡的。離退休人員在享受了養老保險待遇之後死亡的。
⑸ 廣東2021年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首先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45元。相比於20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60月,略有下降。
2、第二部分是掛鉤調整。掛鉤調整又分為基本養老金掛鉤和繳費年限掛鉤,本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來實施。在和基本養老金掛鉤方面,上調的比例為1.8%,同樣是近五年的最低水平。
3、第三個部分是傾斜調整。傾斜調整部分主要是面向高齡老人。主要覆蓋的年齡段是70歲以上老人,上不封頂。對於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的養老金增加30元,年增加額度為3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養老金增加50元,年增加額度為60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的養老金增加100元,即每年增加1200元。對於年滿10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的養老金增加300元,一年的增加額度為3600元。與往年相比,今年的調整幅度較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⑹ 廣東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二)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53元。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
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
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
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⑺ 廣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符合規定的人群范圍中,從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根據定額調整的規定,掛鉤調整是按照符合規定的退休人員的繳費金額,繳費年數的規定,繳費金額越多,繳費年限越長,所得到的基本養老金就會越多。與本人的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進行掛鉤調整。
(1)根據基本養老金進行確定比例增加: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照自己的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1.8%。
(2)根據繳費年限的長短增加基本養老金:規定了符合規定的退休人員,退休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來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比如說一個退休人員,他的工齡是30年零一個月,那麼他也是按照31年來算的。這個繳費年限來統一進行掛鉤,進行一個整體的上調,而不是按照30年來算的。如果繳費的年限超過15年,每超過1年按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少於15元的,就按15元發放。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⑻ 廣東省最新退休養老金的規定
法律分析: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另外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⑼ 廣東省2021年退休的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方案進行。在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標准對某些退休人員進行適當增加養老金。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