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企員工已經有30年工齡,可以申請內退嗎
您可以申請嘗試。
此外,文件中提議的國家退休是指距退休時間不到5年的員工。 在《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對於在僱主工作超過15年且從退休起不到5年的雇員,僱主不能以無能為由而終止勞動合同。
當然,所有場所均基於員工合法合規的前提。 如果員工故意不每天上班,勞動法將無法保證這一點。
因此,一些公司考慮了解僱老員工的後果和法律規定,但仍採用向內撤退的做法。
2. 勞動法對國企職工內退有什麼規定
如果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可以本人向公司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後可以內退,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準是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的,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第九條規定: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修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
第十條職工可以申請辭職。經企業批准辭職的職工,在辦理辭職手續時,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2)國有企業職工內部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同時,《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也指出,國企員工內退時的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按照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發放的生活費在企業工資基金中列支,生活費標准由企業自主確定,但是不得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
第十二條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必須裁減職工的,對勞動合同制職工,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合同沒有約定的,企業對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按照其在本企業工作的年限,工齡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一個月標准工資的補償費。
第十三條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富餘職工的社會安置和調劑工作,鼓勵和幫助富餘職工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
企業之間調劑職工,可以正式調動,也可以臨時借調;臨時借調的,借調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雙方企業在協議中商定。
第十四條富餘職工由企業自行安置有困難到社會待業的,在待業期間,依法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創造條件,幫助職工再就業。
3. 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有哪些
企業職工一般不能提前退休,除了因患疾病,工傷,等原因不能從事企業崗位,但離退休年限很近的設即將退休的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4. 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的條件是怎樣的
提前退休條件最新規定:工作滿三十年的部分特殊崗位的公務員;距國家目前規定的55歲和60歲的退休年齡少於五年並且工作已經滿二十年的;符合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國企內退員工是不是可以提前退休呢
國有企業內有很多事情大家不是很了解,因為國有企業和其他類型的企業完全不一樣,其中國企內退員工是不是可以提前退休,這個問題很多人想知道,下面給大家解釋一下:
通過上面的這些描述,大家能夠看到,企業的內退和國家特殊規定的一些退休,情況是完全不一樣的,兩者的待遇也不一樣!一個是企業給員工基本的工資,一個國家給予的養老金,所以國有企業內退的員工,可以辦理退休,但是必須符合上面的特殊情況!
6. 央企30年工齡內退新政策我是中石油加油站員工
央企30年工齡內退新政策是:距法定退休5年以內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員工,經與企業洽談一致,可實行內部退養,中石油加油站員工也屬於可以享受該政策范圍。
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規范依據企業付出才能由企業與內退人員洽談斷定,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下崗員工第一年的 生活費規范,即當地失業保險金規范的120%。
內退,全稱「內部退養」或「內退內養」或「離崗退養」,「這嚴格來說並不是真正的辦理了退休手續,只是在單位內部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不過這些人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條件後正式辦理退休。
單位一般也對內退設置一定的年齡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等等)。所以,這實際上是一種保留勞動關系但又無須在崗的情形,一般在國企較多,主要是對一些無法安排合適崗位但又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員工的過渡性辦法。
依據國家相關規則,企業員工內退必須一起到達以下幾個法令要件方可處理,缺一不可:
1、企業充裕員工;(所謂充裕員工是指企業因出產經營發作困難不能正常出產,而無法安頓工作崗位的這部分員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則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缺乏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員工自己自願;
4、企業領導贊同;
5、勞動部門存案;
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的職工,企業不得執行強制內退進而降低待遇,如本人申請可依照92年的退休辦法,按工齡和現有標准工資計算退休待遇(30年及以上95%,20年以上不滿30年90%,20年以下15年以上70%,如果是外知可增加5%)
例:標准工資1000元,三十年工齡以上,退休待遇為:1000 * 95% + (1000 * 95%) * 10% +其他福利=退休待遇/月。
關於內退職工的待遇及標准,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第9條和第11條規定,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標准由企業自主確定,但不得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退休人員待遇與退休前的繳費基數、繳費時間有關,退休前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的養老金就越高。內退主要是依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等文件規定。該文件第9條規定:「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退休主要是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該文件第1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勞動保障部《關於加快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通知》等文件規定,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其養老保險金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基本形式是在國有商業銀行或郵局為企業離退休人員建立基本養老金賬戶,按月將規定項目內的應付養老金劃入賬戶。內退是企業安置職工的一種方式,領取的是生活費而非養老金,由單位負責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