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1、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2、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寧政發〔2010〕10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3、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寧政發〔2014〕49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寧政規發〔2020〕6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取暖費補貼發放標准: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㈡ 2021年退休職工的取暖費怎麼還沒發
摘要 取暖費是一項社會福利待遇,一般在當年的11月份或12月份發放。取暖費是冬季寒冷天氣的季節性補助,不管是在職在崗的工作人員,還是已經辦理手續的退休人員,都是取暖費發放范圍的人,都有的。但如果是2021年12月份退休,那麼2021年度的取暖費是在職期間發放的。退休後的取暖費應該從2022年度開始。
㈢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幾月份發放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一般都是11月份就可以發放下來了,比如山東省的取暖費是每人1700元,11月份按時發放
㈣ 退休的取暖費什麼時候發
摘要 一般退休人員取暖費每年10月份發放,取暖費一般20-25號到賬。
㈤ 河南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
河南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是,退休職工取暖費480元,其中11月、明年3月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月1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
供熱費就是中國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進入冬季後,居民向供熱部門交納的一定費用。是主要用來維持供熱所需的原材料、人員、房屋等一切的相關費用。
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供熱面積、用熱的陽檯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其中,居民套戶內使用面積計算在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的凈高低於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間按1比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米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
目前中國熱價原則上仍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價格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經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如果熱價不足以補償供熱成本致使熱力企業單位經營虧損的或燃料到廠價格變化超過百分之十的,企業可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調價建議。發改委的上述表態意味著,各地企業可根據煤價上漲幅度向相關部門提出調價方案。
北方地區陸續開始收取2014年的住宅供暖費。盡管近期煤價下調,但在呼和浩特等地,供暖費的單位價格還一樣。一些市民質疑,當年煤價上漲時,供暖部門以此為理由,上調了供暖費。
對此,供暖企業的回應是,煤價只佔供暖成本的一部分,煤價下降,只能部分降低供暖成本,雖然當前供暖成本與熱價嚴重倒掛的窘境能得到一定緩解,但倒掛問題並未完全解決。
法律依據
《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城市供熱價格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熱力出廠價格是指熱源生產企業向熱力輸送企業銷售熱力的價格;管網輸送價格是指熱力輸送企業輸送熱力的價格;熱力銷售價格是指向終端用戶銷售熱力的價格。
㈥ 2021年退休職工的取暖費怎麼還沒發
摘要 各個地方發的標准不一樣,不過退休職工一般在12月份就發放了。或許你們那裡的財政資金有點偏緊,但是這部分錢是要花的。
㈦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幾月份發放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於每年的11月份發放。
冬季取暖問題,在計劃經濟時代,一般是列入企業的日常福利范疇。比如說一些工廠或者單位都有免費的澡堂或者熱水房,現在很多年輕人可能想像不出當時還是安排專人甚至專部門來進行管理的。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以及個體工商戶開始興起。慢慢的我國開始實行國有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時候將私營企業、外資企業職工,以及城鎮個體工商戶也納入到了養老保險制度中。
很多地區,都將退休職工的取暖補貼待遇納入到了養老保險基金中發放。但是各地的標准,具體考慮當地的供暖情況自行確定。比如說山東省是1700元每月,將伴隨著10月份的養老金一起發放。河北省是1400元、1240元和1560元,山西省是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寧夏自治區的冬季取暖費標准每年一調整,今年最新標準是4394元,按照自治區2020年人均養老金3644元加50元的自治區保留取暖補貼計算。
現在是基本養老保險全省統籌,各省、市、自治區有確定當地養老金發放的權力。不過未來五年我們將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相信未來有關待遇能夠全國統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㈧ 山東退休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
山東取暖費發放依據三個標准:
1、已經參加保險的離休人員,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標准進行發放,發放的標准為3161元;
2、已經參加了社保的退休和退職人員,依據2010年人民政府關於取暖費的標准執行,為3161元;
3、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一次性繳費後每月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人員,依據2184元的標准進行發放。
在往年,山東的取暖補貼費分為兩個補貼標准,一般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2400元。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1700元。山東去年也是從10月開始發放,標準是1700元,預計2021年發放標准可能依然是1700元。
取暖補貼以前都是由單位承擔,一般是以實物補貼,但隨著國家推動集中供暖體制改革,轉化為貨幣補貼。大多數,在職人員的取暖補貼由所在單位發放。退休人員取暖補貼費很多地區已納入了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全國各地取暖補貼費發放標准並沒有統一的時間和發放標准。各地一般會根據當地的財政狀況和當地的實際情況而定。而且各地發放標准差異還比較大。比如,山西取暖補貼費是3360元,陝西取暖補貼費是2360,青海是3900元,天津是520元。
對於生活在北方地區的退休人員來說,發放取暖補貼給退休人員減輕了一定的經濟負擔。因為在北方取暖費一般每平米30-40元左右,而冬季周期長,有的地區長達5個月左右。每年取暖費的花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雖然,每個地區取暖補貼費發放標准不同,有多有少。但有總比沒有強,尤其是對於企業退休人員來說,他們總體養老金普遍偏低,取暖補貼的發放也是能夠減輕一些經濟負擔。
法律依據
《關於發放2020-2021年度取暖補貼的通知》
第二條 規定,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前職務對應秦皇島市市直機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兩項之和。
㈨ 河南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0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河南退休取暖補貼費是每個冬季480元,從每年的11月15號供暖開始,到第二年的3月15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