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基層未退休教師死亡後工資怎麼辦
變成喪葬費撫恤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教師未退休因病去世後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教師未退休因病去世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教師未退休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遺屬生活困難的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 一個三十年工齡的教師,未退休就死亡,其父母可以領到撫恤金嗎
應該是可以的,建議向當地的教育局或者人社部門詳細咨詢。
4. 教師未退休死亡,所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 未退休教師去世後給多少工資,補的二十個月工資是怎麼算的,另外工資還給發嗎發幾個月,還有其他補助沒
1、根據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下發《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2、鑒於你所述的上述情形,由於教師隸屬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系統,所以單位參照此項政策處理善後事宜,有法理依據。
3、職工死亡後,從次月起,其工資不再發放;同時,沒有其它補助。
6. 教體未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養老金包括職業年金嗎
摘要 教師如果沒退休就去世,或者教師退休後沒有領取完職業年金賬戶里的錢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就的話,職業年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繼承。
7. 教師沒有退體因病去世後配偶每月能領多少錢
退休教師遺屬的生活補貼己取消,只能享受撫恤金和喪葬費。再有困難找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享受低保待遇!
國家沒有這個規定,但是有的省市有不同的規定,有的省市對於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發給困補費,由單位發給,你可以咨詢教師的單位有沒有發放,有的省市是沒有的。
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適用於老教師)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 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8. 未退休教師去世後都有哪些補助
根據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下發《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9. 教師未退休去世,配偶有生活補助嗎
如果教師配偶身體健康,有工作,應該沒有生活補助,如果配偶是病人或工資很低的情況,可以向教師單位或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申請生活補助。
10. 養老保險改革後教師沒退休就死亡的如何領取養老金
教師還差一年退休死亡沒有養老金可以領取。
教師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死亡後沒有養老金可以領取。
學校屬於事業單位,教師死亡的,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規定,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另按各省市規定發給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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