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可以僱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嗎
企業可以僱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
用人單位招用已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按勞動關系處理。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僱傭關系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無論勞動合同到期與否,均強制終止,簡而言之就是勞動者的資格喪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出台,更是對此做了進一步明確,該解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1)公司聘用退休人員人數限制擴展閱讀
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是否終止,並不是以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必要條件,而是以勞動者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為必要條件。
這就說明,法律對於勞動者並無最高年齡的限制。從立法本意來看,法律並不強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退出勞動崗位,而是允許他們選擇繼續就業,同時也允許用人單位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但是,由於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之後,即意味著其已經得到了相應的保障,無需再將其與用人單位之間認定為勞動關系進行傾斜性的保護。
② 行政單位退休人員能同時被好幾個單位聘用嗎
可以。
只要能夠同時滿足兩個單位的工作要求,得到兩個單位的認可,完全可以同時受聘與兩個甚至更多個單位,因為退休人員返聘屬於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可以同時與多家單位簽訂勞務協議關鍵還是退休人員是否能夠勝任。
行政人員退休後按工齡享受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醫療保險,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每月有正常領取的養老金,每年有撥付到社保卡上的醫療保險門診費。
③ 勞動法有規定公司不允許招60歲以上的員工的嗎60以上,那六十周歲包含嗎
勞動法沒有規定不能招收60歲以上的員工,60歲以上的具有勞動能力的同樣可以作為勞動者參與社會勞動。
④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二、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⑤ 是企業不得僱傭60歲以上的員工嗎
這個是不是的。
並沒有嚴格要求說不可以僱傭60歲以上的員工。
要是有這樣的規定,
全國第一個違法的就是中科院了,那些院士都多大歲數了。
⑥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⑦ 一個灑店正常可以聘請幾位退休反聘人員
⑧ 企業可以僱傭60歲以上的員工嗎
法律分析:可以聘用,並不違法。退休員工繼續工作可以抵扣相應人數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⑨ 企業聘用超過退休年齡違法嗎
企業聘用職工 按照勞動法的要求,是不能超過退休年齡的 ,如果聘用超過退休年齡,是屬於違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