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滿70歲增加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三、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Ⅱ 企業退休軍轉干補貼調整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貼的標准,各省政策具有差異,具體補貼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如浙江省,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等。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事廳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補貼的通知》二、補貼標准
(一)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二)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Ⅲ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二)掛鉤調整;(三)適當傾斜調整;(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Ⅳ 2020企業退休軍轉人員補貼
補貼標准:
1、生活補貼: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2、門診醫療補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三、補助標准:從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
1、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2、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
3、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4、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4)廣西企業軍轉退休補貼標准擴展閱讀:補貼政策一:享受老退伍軍人補貼政策的條件: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齡在60歲以上(含),並且沒有享受到國家關於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
一、在我省現有補貼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300元,並按職級適當上浮。調整後,按職級每月各項補貼(生活補貼、醫療補貼)標准為: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1530元,原副師職職務1420元,原正團職職務1310元,原副團職職務1210元,原營職職務1110元,原連排職職務1030元。上述人員中凡1953年底前入伍的,每月再增加100玩,加上浙人社發〔2010〕21號規定的100元,累計每月增加200元。
Ⅳ 企業退休軍轉干補貼調整標准
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 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到地方後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六條 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Ⅵ 企業軍轉干2020年補助標准
1、生活補貼: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2、門診醫療補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三、補助標准:從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1、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 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2、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 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3、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 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4、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法律依據:《四川省關於調整企業軍轉幹部解困補貼標準的通知各市(州)企業軍轉幹部問題工作小組》根據川委辦〔2004〕40號,川企轉組〔2010〕2號、川企轉組〔2012〕1號文件精神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統計局《2019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發布的有關數據,現將2018年我省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貼標准明確如下:一、企業在崗軍轉幹部。從2020年1月起,企業在崗軍轉幹部月工資收入達不到5969元標準的,按5969元標准執行。二、下崗、失業企業軍轉幹部。從2020年1月起,下崗、失業的企業軍轉幹部月生活困難補助,在原領取的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達不到3283元標準的,予以補足。下崗、失業的企業軍轉幹部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仍按川委辦〔2004〕40號文件有關規定辦理。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從2020年1月起,在我省現有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調整後,1953年底前入伍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貼標准為:師職1300元/月,團職1250元/月,營職及以下1200元/月;1954年及以後入伍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貼標准為:師職1250元/月,團職1200元/月,營職及以下1150元/月。養老金加生活困難補貼後月收入水平超過5900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發放補貼。四、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抓緊兌現落實,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同時,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加強企業軍轉幹部思想教育,切實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Ⅶ 廣西2021年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 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Ⅷ 廣西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2021年6月,廣西省人社廳和財政廳發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3號)》,詳情可以前往廣西省人社廳官網查詢。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3號)》第二條規定:(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