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退休職工交的養老保險剛領兩年工資就死亡怎麼補償、帳戶余額退不退
退休人員去死、家屬、能領的4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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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喪葬費、
發放標準是六個月的工資。
2、一次性撫恤金、
因公死亡,則撫恤金為本人20個月工資,因病死亡是10個月工資。
3、生活特困補助、
可以向社保基金申請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山東省最高特困補助為460元/月。
4、個人養老金帳戶余額返還、
如果退休人員意外過世,只要不超過10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由家人代為領取。
㈡ 退休後只領1至2年就去世,個人帳戶的錢退嗎
摘要 通常退回的手續也比較簡單,就是繼承人憑著參保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親屬關系證明,火化等證明文件,到社保部門辦理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余額提取手續就行了。
㈢ 退休人員去世養老金,養老金剛領兩年去世了怎麼辦
摘要 你好,其實退休人員死後,家屬會得到「三筆錢」
㈣ 社保交完了 拿了兩年錢 人死了怎麼處理的
現行的全民養老保險領2年就離世了,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能夠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限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隸屬個人所有,個人喪命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能夠繼承。因病或非因工喪命的,其遺屬能夠領取喪葬補貼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貼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工人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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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喪葬補貼金,是工人喪命後安葬和處置後事的補貼花費,目前全國無統一準則。從某些地方限定來看,喪葬補貼金通常按照工人喪命時當地工人月平均薪水的肯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貼費為本市上2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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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遺屬撫恤金,是工人喪命後予以其親屬的經濟賠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限定不相同,有的無限定撫恤金,只限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限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限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貼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2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薪水的准則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能夠按當地生活困難補貼准則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紀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本領的,能夠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予以的經濟賠償。病殘津貼隸屬新規則,目前還無相應的津貼准則,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限定。
㈤ 社保退休後領了幾年去世怎麼辦
社保交夠了15年,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被繼承,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㈥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二年就死亡了養老保險怎樣算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以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發給20個月一次性撫恤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8]42號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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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果只領了一年退休工資就去世了怎麼辦
摘要 養老保險只領一年人就死了,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㈧ 養老保險已經領取了2年 人死了 夫妻可以繼承繼續領取嗎
就看是商業保險還是社會保險,商業養老保險,一般是保證領取20年,這種情況剩餘18年可以由受益人領走。
社會保險,除了20個月的撫恤金,還有個人賬戶剩餘部分由繼承人領走。
㈨ 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兩年後死亡怎麼辦
職工退休領取養老金後,是先以個人賬戶支付養老金的,個人賬戶支付完畢,不足以繼續支付養老金時,才由統籌基金支付。領取2年後人死亡,個人賬戶養老金早領完了,不能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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