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給生活補貼標准,有文件嗎
根據情況而定。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版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權÷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㈡ 怎麼寫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報告
退休報告
×××××單位:
×××同志生於××年××月××日,於××××年××月××日年滿××周歲,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請予辦理退休。
特此報告
×××單位
××××年××月××日
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工資怎麼領取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緩刑的停發工資。
《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定:
被羈押人員的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如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問題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如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刑後又改判的工資處理 :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核實確被錯判犯罪的,應恢復其原工資待遇,在原判期間的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中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被減發或停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原判期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觸犯刑律被判刑,經司法機關復查,認為原判過重,改為免予刑事處罰的,回原單位後其工資待遇應視其罪行輕重和是否給予行政紀律處分而定,即:情節較輕,態度較好,免予行政紀律處分者,可恢復原工資待遇;
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按有關規定確定工資待遇。
以上兩種情況,在原判期間被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均不予補發。
原判期間不計算為工齡。 過去的規定與上述處理意見有抵觸的,均按上述處理意見執行。
㈣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最新規定2021
根據2021年黨中央、國務院最新批准,財政部和人力資源部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基本金的通知》,我國明確規定規定整體調整月均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四點五。
第一、這一次調整採取的是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還有適當傾斜的調整方法,主要體現了對高齡退休勞動者的關懷,為一些偏遠地區的退休人員爭取相對公平和穩定的退休資金,這次調整發出後國家立即製作了具體方案,將通知落實到了行動上。
第二、定額調整可以更好的提現社會公平,保證同一地區的退休基本金的調整比率基本一致。掛鉤調整就體現了要充分發揮鼓勵機制的作用,讓在職時經常繳稅、長久納稅的人享有更多的退休金。總得來說這是國家根據我國現有情況做出的合適的、符合我國國情的一次重大調整,同時也體現了我國在退休養老金發放方面的科學性。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最新規定2021契合我國現有需求,讓退休金發放有了更科學的保障,這份策劃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為我國邁向更全面的小康社會做了保障。當然也必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調整退休養老基本金方案,使新方案盡快落實到全國,讓其作用匯集整個養老群體,讓退體後能夠安逸的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了「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然而,有錢有權有勢的一些人對於這種「正常調整機制」都到了可以不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地步。202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是於「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而《通知》卻是提前在「2020年4月10日」就公布了。這時的2019年的「職工平均工資」還沒有公布,那「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如何確定呢?《通知》說「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經國務院批准」,那「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應當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使得社會保障的基本養老保險有法可依的「依法治國」。
㈤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緩刑,退休金工資受影響嗎懂的說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內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容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㈥ 我今年事業單位退休,人事科,讓我們簽,承諾仍然拿2014年前的老工資,合理嗎
您的情況從如下看,不存在合理與不合理。
「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傭關系;
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本文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規定,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如果退休後被企業聘用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在任職取得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再任職取得收入按照「勞務報酬」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的退休金屬於免稅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職取得收入合並計算繳納稅款。
㈦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病去世了應該有那些補償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病去世後,補償為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制度介紹: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按月領取養老金。
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因此可以得出,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具有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補償。
(7)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討薪報告擴展閱讀:
根據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情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考慮到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績效工資實施後新標準的工資總額核定,而不是以實際工資收入為依據,確保同等條件的職工繳費水平一致、退休待遇一致。
對於退休勞動者而言,其本人或死亡退休勞動者的繼承人索賠的范圍不僅要圍繞人身損害賠償數額本身,還應綜合考慮退休勞動者的所有相關情況從而得出更為全面的賠償項目和賠償要求,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在返聘時發生傷害事故:
1.若有約定就按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作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
第四條 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㈧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補發多少個月工資
一、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去世一般補發20個月基本工資;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安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省市有差異。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三、《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1、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2、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8)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討薪報告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恤金發放標准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恤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恤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范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准、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㈨ 差供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是如何發放的
全額撥款與差額撥款單位,只是撥款方式不同,性質都是一樣的。並軌社保回後投保答無論是差額還是全額,都按一個規定繳費,將來退休都是一個統計方法,一個規定計算公式。退休金的待遇與你個人:繳費年限、視同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等數據的高低、多少密切相關了,這些數據都要套進退休金計算公式中。
㈩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人員十三月工資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版於印發《公務權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
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 2002629號)的規定,納稅人因實行「雙薪制」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009年8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停止2002年的「雙薪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將不再分別計稅,這意味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將增加,收入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