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待遇申領條件
法律分析:申辦條件: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從事非管理、技術崗位的女性年滿50周歲。
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事業單位人員《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原件、《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晉升薪級工資審批表》復印件、《2006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資套改審批表》或《正常晉升職務工資檔次審批表》復印件;
3、根據單位人員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1)崗位工資發生調整的,需攜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定工資審批表》;(2)提高計發離退休(職)費比例的人員,需攜帶經上級主管單位、部(委、辦)審批的提高退休費待遇審批表;(3)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的,需攜帶《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表》;(4)事業單位中50-55周歲之間申領養老金的女幹部,需攜帶聘用制幹部履歷表或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通知書復印件;(5)局級幹部退休,需市委組織部或相關部門的批復復印件;(6)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條件的人員,還需攜帶由戶口所在街道(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的《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或《申請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證明》原件;(7)選擇自主提供卡(折)的人員,需攜帶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其中之一)。
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人社養發(2015)26號]》 第四條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B. 上海今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 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 以什麼標准分類
最新消息:上海從2016年1月起提高機關企事業退休人員等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位。
1、企業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
3、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滿60周歲、男性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這個「同類人員」一般指的是同種崗位、或者同種工作內容、同一職務級別之類,不過最終的解釋權還是在上海市人社局,說到底也就是有點模模糊糊的糊弄人之嫌。
C. 上海事業單位在2020年上半年度退休人員,會在下半年度會重新核算退休工資嗎
這樣來的情況是不存重新核算源退休工資的。因為無論你是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當地社會化平均工資的基數都是以上一年社會化平均工資來計算的,這個演算法全國各省都是一樣的,所以就不存在上半年退休下半年還要核算退休工資。無論你是上半年還是下半年都是以上一年來核算的。
D. 上海市退休工資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上海退休工資是按照月養老金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120來計算的。
凡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養老金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120
凡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三)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前款所述人員不論在哪個月份到達退休年齡,退休當年按12個月繳費,並按前款規定增發養老金。離休幹部、勞動模範、高級專家以及按國家規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員等所享受的優惠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第二十七條 凡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養老金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120
第二十八條 凡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三)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前款所述人員不論在哪個月份到達退休年齡,退休當年按12個月繳費,並按前款規定增發養老金。離休幹部、勞動模範、高級專家以及按國家規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員等所享受的優惠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
E. 上海事業單位離退休漲工資今年新政策請展示全文
來自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的消息,上海市從2016年1月起,對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鎮保」、城鄉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位。
上海市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根據國家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一是先統一增加8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上海市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保」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於6月1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
F. 上海事業編退休後工資待遇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法律依據:《本市(上海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
第八條 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即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
個人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凡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確定個人繳費基數。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為16%,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照國家規定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
第十四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低於15年。
第十五條 2014年9月30日以前已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原待遇標准,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第十六條 2014年10月1日以後在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人員,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2014年9月30日以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後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國家規定另行制定並指導實施。
G. 上海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部分,定額調整,每人每月養老金增加70元。
第二部分,掛鉤調整,以2020年12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是以本人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以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為基數。
第三部分,傾斜調整,依然是對2020年底以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額外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H. 上海地區2020年上半年退休的事業單位職工下半年會調整工資嗎
會的,但是事業單位的調整總是慢一點,估計要到年底或者更晚了
I. 據說上海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已交社保金要退還,有無此事
上海中公為您解答:
是要退回的,已交社保金中養老金部分比重比較大,以下主要是上海事業單位退休職工養老金方面的政策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J. 上海事業單位2021年退休,退休工資9800算高還是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