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太原市退休人對獲得省級以上榮譽人員工資待遇規定
摘要 您好,親.您所問的企業職工獲得過省級以上榮譽者退休後在正常工資之外是否還有其它待遇 為您提供答案如下:
『貳』 獲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退休後工資待遇有何增加
只是一榮譽,不會與工資待遇掛溝。退休工資是根據在職時繳納社保總額來決定工資多少,與獲得的榮譽沒有關系,是不可能增加工資
『叄』 退休時哪些獎勵可增加工資待遇
獨生子女、軍隊大軍區以上授予的英模並保持榮譽的、國家級科級獲獎人員、國家級勞模等,一些省市自治區對省級科級獲獎人員,省級勞模等,有增發養老金的政策。
『肆』 國務院文件規定獲得哪些榮譽稱號,退休時可享受提高比例待遇
全國、省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國家統一頒發的科學獎、發明獎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獲得者(集體獎中的主要作者和發明者),其退休費標准可提高百分之十五。
根據《文化部關於幹部、工人退(離)休工作的規定》
第十七條 對有重大貢獻的專業人員、幹部和工人,退休(不含離休)前仍保持其榮譽的,退休費標准可適當提高,提高的幅度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全國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國家統一頒發的科學獎、發明獎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獲得者(集體獎中的主要作者和發明者),其退休費標准可提高百分之十五。
(二)省、部級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國家科學獎、發明獎的三等獎、四等獎獲得者(集體獎中的主要作者和發明者);
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在社會上享有盛譽並參加革命工作滿三十年以上者,其退休費標准可提高百分之十。
(三)在工作中取得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中取得突出成績並參加革命工作滿三十年以上者,其退休費標准可提高百分之五。
(4)榮譽與退休人員工資追加擴展閱讀
根據《文化部關於幹部、工人退(離)休工作的規定》
第十八條 提高退休費百分比的計算方法是:在國家規定的退休費百分比的基礎上,先加上因有特殊貢獻增加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然後再按合計後的百分比執行北京市勞動局等六個單位制定的《關於發給退休職工困難補助的通知》中規定的困難補助。
但最高不得超過本人退休前的標准工資。北京市規定的享受困難補助的年代計算方法,不作為更改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依據。
第十九條 建國後從國外或者從香港、澳門、台灣回來定居工作的高級專家,不受參加工作年限限制,其退休費均按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退休幹部的最高標准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其中有重大貢獻的,再按第十七條的規定提高退休費比例。
『伍』 退休什麼榮譽可增加工資發證機關
全國勞動模範,五一獎章獲得者,這個榮譽是有補貼,而且有榮譽證書
『陸』 獲得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優秀黨務工作者榮譽,退休時能加工資嗎
不能加
獲國家級優秀黨務工作者,與退休工資和待遇沒有關系。退休工資歸社會保障部門管,跟黨務無關。
『柒』 立三等功!退休後!能否提高百分之五的工資
好像不能,你是抄哪裡的三等功?如果是公務員年度考核的三等功,那是肯定不能。提高百分之五好像是要省部級以上的勞模和省委省政府以上的綜合獎,比如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等,部門發獎無效。這還是以前的規定,現在聽說基本已經取消這個百分之五了,不是太清楚,具體請咨詢當地組織人事部門。
『捌』 榮立二等功退休後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後工資是沒有任何增加待遇的。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銜級工資檔次。相關法律規定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委員會認為在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玖』 在企業獲的了省級勞模榮譽的退休了能享受什麼優惠待遇
在企業復獲得了省級勞模製榮譽的勞模,在退休後可以享受增加養老金5-15%的待遇。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網頁鏈接第四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