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當年可以休探親假嗎
摘要 沒有退休之前,符合休探望父母假條件的,可以休假。退休之後,勞動關系不復存在,不再具有享受探親假資格。
B. 我要申請探親假,公司領導說我父母年齡達到退休年齡不可以申請探親假,我沒聽說過這樣的規定所以問問
國家沒有父母退休,職工就不可以探望父母,不享受探親假的規定,只要父母還在,職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探望父母的,都可以享受探親假。父母退休,年齡大了,更需要探望,你公司領導這樣說,純屬無稽之談,沒有任何道理
C. 民營企業退休人員有探親假嗎
民營企業退休人員沒有探親假。
探親假是針對在職職工而言,無論是民企還是國企專,退休人員屬並不工作,每月退休金照發,不存在假期問題。即使再就業,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也不適用針對企業職工的探親假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D. 湖北省廳級幹部退休後可以出國探親嗎
摘要 親,可以的。只要不涉及國家限制出國的,都可以正常申請吧
E. 企業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探望父母路費保險
企業退休人員不享有探父母路費報銷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已經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再具有職工身份,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職工探親待遇規定,探望父母的路費自然也就不能報銷。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國發〔1981〕36號
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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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退休人員可否享受探親假
退休人員退休後想去探親就可去探親,不受限制,退休後探親路費要自理,無部門報銷了
G. 退休前探親能不能看兄弟姐妹
不能,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探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H. 探親假國家規定細則是什麼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3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各省又有細則,新疆按照 《新人發字[2001]2號》規定,婚後探親假三年一趟,比國家規定少一年。其它還包括職工在退休前可享受一次探望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等其它地方規定。
一、享受假期需要具備的條件。
不過享受相應假期的話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首先就是工作需要滿一年,其次呢是要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或者說是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除此之外需要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享有這個假期。所以為了能夠和家人在公休日進行團聚,那麼就一定要去到事業單位進行工作,這樣的話才享有這樣的待遇。
二、關於路費的報銷。
而且也有相關的規定指出,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費用由所在的單位負擔。不過要注意,這些都是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僅如此,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費用,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是需要本人自理的,超過的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如果在這樣的事業單位工作,那麼就要知道進行假期的時候,要讓企業進行相應的路費報銷。
I. 退休還能享受探親假嗎
法律分析:退休不能享受探親假。沒有退休之前,符合休探望父母假條件的,可以休假。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退休之後,勞動關系不復存在,勞動者也就不再具有享受探親假資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J. 退休後還可以報銷探親路費嗎
退休以後不可以復報銷探親路費制了。
所謂的探親路費是指職工在上班期間,由於工作單位離家太遠,所以為照顧職工與親人見面而給予的一項福利。既然已經退休了,那就說明你已經與單位脫離了僱傭與被僱傭的關系,已經可以享受回家養老了。既然可以回家養老,與親人團聚,也就不存在單位與家庭相隔距離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成天在家裡怎麼會產生相應的探親路費?所以說,退休以後已經不可以享受探親路費了。
你要整明白的是,退休以後的退休金是由社保機構發放,已經與原單位沒有任何關系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你探親的事實。從這一方面講,單位不可能也沒有義務再報銷你的探親路費了。假如你退休之後被單位返聘回去工作的,可與單位協商給予報銷相應的探親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