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企退人2021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山西的企退人員每滿1年可增加2元,而事退人員每滿1年增加1.1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為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Ⅱ 2021年山西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 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Ⅲ 山西省2021退休金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屬於調整對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掛鉤調整(1)普通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1元,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與本人養老金基數掛鉤(含取暖補貼):增加1.5%。(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4元,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與本人退休時職級掛鉤:對應2017年12月同職級人均養老金水平,增加1.5%。(3)企退老工人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等同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Ⅳ 山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山西省養老金調整辦法和標准為: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的補到3510。
Ⅳ 山西退休工資2021年怎麼漲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8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58元的補到3358元。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8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58元的補到3358元。
Ⅵ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分為3類:1、定額調整;2、掛鉤調整;3、傾斜調整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Ⅶ 2021年山西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對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第一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Ⅷ 山西退休工資2022年調整方案
山西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山西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政策是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35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8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58元的補到3358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金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附件: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
2019年6月27日
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
(共44個縣、市、區)
一類區(41個)
太原市:婁煩縣
大同市:陽高縣、靈丘縣、渾源縣、大同縣
朔州市:平魯區
長治市:平順縣、壺關縣、武鄉縣、沁縣
晉城市:陵川縣
忻州市:五台縣、代縣、繁峙縣、寧武縣、靜樂縣、神池縣、五寨縣、岢嵐縣、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
晉中市:榆社縣、左權縣、和順縣
臨汾市:古縣、安澤縣、浮山縣、吉縣、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
呂梁市:中陽縣、興縣、臨縣、方山縣、柳林縣、嵐縣、交口縣、石樓縣
二類區(3個)
大同市:天鎮縣、廣靈縣
朔州市:右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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