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在勞動用工政策上有何區別(不同),因單位沒有足額支付工資而終止合同,
在職職工參加工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一切都是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回以及工傷答保險條例等等調整。而退休人員,是屬於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是享受保險相關待遇的人員,他們法律上,是不允許再次參加工作的,一旦返聘,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各種待遇都不能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一切都按照用工招聘協議執行,退休人員被辭職,有沒有補償,按照協議執行,
2. 在職職工與退休職工醫保有何區別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因為個人繳納部分是進入個人醫保帳戶的,看病可以用帳戶里的錢。而版居民醫保只是權提供保障的待遇,沒有醫療賬戶。
一般職工醫保醫保有繳費年限,網上查到男性在柳州需要交滿33年,不足可以補交,退休後享受醫保。而居民醫保則是每年交就能享受
目前沒有年限的說法,繳一年保一年。在職時,單位和個人一起付,退休時不用繳了,直接享受醫保。而城居繳一年保一年,這里到退休年齡的還在繳,只是繳費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減少。也與商業險不同,沒有拒保的概念。
3. 在職職工與退休職工退休後醫保有何區別
只要是一些在正式單位工作的職工,單位都會幫助職工交養老保險以及醫保。醫保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當去醫院看病時醫保可以直接進行報銷,這樣看病再也不是一件難事了,而且即便花再多的錢,醫保也能夠承擔很大一部分。有一些職工可能擔心自己退休以後的醫保報銷金額沒有在職時候高,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恰恰相反,退休以後的報銷比例會更高。
從醫保以及養老保險上來看,說明國家對於這些普通職工的考慮還是非常周全的。既想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養老問題,而且也解決了大眾看病難、看不起病的問題。在以往,很多人一提到去醫院看病就會感覺到家中承擔不起巨額的醫療費用,乾脆在家白白等死。可是現在就不一樣了,各種利民政策都讓人民群眾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好。
4. 事業編人員在職和退休,工資待遇差別大嗎
事業編人員在職時領取的是工資,工資還包含了基礎工資、職務職級工資,技術職稱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績效獎金等,不同職務職級和技術職稱的人員,工資待遇是完全不同的,同時還要考慮自己的工作績效、工作效能等因素,出勤天數等來計算每月的工資待遇,即使是在職,很多單位每個月的工資都有一定的差別。
但是退休後我們領取的是養老金,養老金是我們在職時根據繳費年限、工作年限,繳費基數等形成的待遇,從某種程度來講也是和在崗時的工資、工作年限,繳費貢獻等相聯系的,不再享受在崗時的各種津貼補貼,年終績效等,也不需要每月考慮考勤、績效貢獻等因素,只要符合退休條件,辦理退休後就是終身享受,不屬於勞動報酬,而是屬於一種社會保障待遇。
根據這種觀點來分析,工資和養老金有差別這就是自然的了。但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從總體上來分析,其實養老金和在崗時的工資也是有聯系的。這種聯系主要體現在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等方面。在崗時職務、職級和技術職稱高的人,工資、獎金待遇相對比較高,所以繳費基數也就比較高,計入個人 賬戶的資金余額也就會高,今後退休後體現在養老金計算方式中養老金水平也就更高。
5. 工人或公務員在職的工資和退休後的工資有什麼區別,會多還是會少
工人的退休工資是按交納的退休金以及原工資的百分比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綜合計算的,會比原工資少。
公務員的話,退休工資演算法和普通工人不同,一般是原工資多少,退休後還是多少,或減少一部分,但總體來說和原工資比相對不會有多少減少。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5)退休職工與在職人員區別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
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3、《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當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下一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退休養老金
6. 退休返聘和在職的區別
在職職工一般並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員。在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一般是勞動合同關系,而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按勞務關系來進行處理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7. 單位在職人員與退休人員是否同為單位員工
網友您好,從用人管理的角度來說均是用人單位的職工(員工),從勞動關系來說,退休人員(已享受基本養老待遇),不屬於勞動者,即發生爭議不適用勞動相關法律法規。
8. 同樣月收入,職工和退休人員有什麼不一樣
對於每月的收入,在職的話就會覺得很低,而退休人員,就覺得很多了。主要是因為兩者的平均水平和消費支出不同。有什麼不同的感覺?在職員工會拿自己的工資與其他同為在職的員工進行對比,一來二去,就覺得自己的工資很少。月收入相同的員工和退休人員有什麼區別?
對他們來說,他們通常有自己的房子。沒有必要花一半以上的收入來付房租。雖然他們的醫療費用較高,但他們在其他消費方面比年輕人少得多。此外,退休人員年紀大了,經歷了艱辛。他們習慣於節儉,喜歡存錢,不喜歡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