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在上海繳納社保到底能不能在上海退休
能,只要能持續繳費,法定退休年齡後,社保繳費年限滿足15年以上,你就可以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享受上海退休養老金待遇。
⑵ 外地人到退休年齡在上海還能交社保嗎
可以。來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自保險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2)外來人員在上海退休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八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
按照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照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第十九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優撫安置、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⑶ 本人外來務工在上海交社保將享受上海退休福利嗎
只要到齡時你的養老保險關系在上海,並且在上海繳費滿10年,其它城市交的+在上海交的養老保險至少滿15年,戶籍不在上海,同樣可以在上海退休,按照上海的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養老金。在上海,養老金計發辦法只有一個,不分戶籍性質。關鍵是能否滿足在上海退休的條件。
外地戶口在上海交滿15年社保,且最後在上海工作到退休年齡,並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的,可以拿上海標準的退休金!關於養老金享受地是有專門規定的: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⑷ 請問我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退休後哪裡領退休金一樣嗎
退休金應該在上海領。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規定:若您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麼在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當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您的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後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那麼您的養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領養老金。當您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工齡,下同),那麼您申領並按上海標准被核定後,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當您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您可在滬申請延續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後再申領養老金。
外地戶籍如需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其一,在上海繳納社保累計滿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總共繳納社保累計滿15年。
其三,到達退休年齡時社保關系在上海。
⑸ 上海外地人退休規定
按照規定繳費地滿十年的就獲在繳費地退休資格,但50歲退休需女性在職職工,請到繳費地社保窗口咨詢工作人員,如果可以就把老家的轉到上海。
⑹ 外地人員在上海打工並交滿十五年社保能否領取上海的退休金
退休金應該在上海領。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規定:若您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專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麼在屬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當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您的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後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那麼您的養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領養老金。當您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工齡,下同),那麼您申領並按上海標准被核定後,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當您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您可在滬申請延續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後再申領養老金。
外地戶籍如需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其一,在上海繳納社保累計滿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總共繳納社保累計滿15年。
其三,到達退休年齡時社保關系在上海。
⑺ 外地人在上海交滿15年養老金,有居住證,退休了可以在上海領養老金嗎
如果在上海參保繳費滿10年以上且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仍然在上海,則按照上海政策辦理退休並享受上海的養老待遇。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第二十八條 凡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三)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前款所述人員不論在哪個月份到達退休年齡,退休當年按12個月繳費,並按前款規定增發養老金。離休幹部、勞動模範、高級專家以及按國家規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員等所享受的優惠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
⑻ 外來務工人員在上海交的社保 退休後能在上海領取養老金嗎
如果到齡時,你的養老保險關系在上海,你在上海繳費至少有10年,外地交的內+上海交的養老保容險至少滿15年,你就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或者到齡時你的養老保險關系不在上海,而是在非戶籍地A城市,但是你在A城市的繳費不滿10年,而上海是你最近一個繳費滿10年的城市,你就要將養老保險轉到上海,然後在上海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