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招收退休人員需要簽訂合同嗎個稅是怎麼交的按勞務報酬嗎
簽個合同,可以按照工資薪金交納。
B. 用人單位需要給招用的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嗎
不需要。來
從法律規定源來看,退休人員不是勞動合同關系中的合法勞動者,不能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所簽定勞動合同無效,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各種社會保險,職工及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並達到法定條件的,才能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C. 用人單位招用退休人員,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不需要。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 〕354 號)這一系列規定都表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雙方不訂立勞動合同,而是訂立書面聘用協議,雙方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
D. 企業自己招用的退休返聘人員可以掛靠在勞務公司嗎
你是問企業自己招用的退休返聘人員,可以掛靠在勞務公司嗎?當然可以了,因為你招的人在公司工資不好走帳,所以只能掛靠勞務公司了
E. 企業招用退休人員要辦理招工錄用手續嗎
不用的。
到了退休年齡的,沒法辦理招工、社保增加手續。
不過要跟退休人員簽訂一個返聘協議,規定雙方的權責。
F. 集體企業自主招用的長期試用工人一線工人退休按連續工齡計算嗎
經勞動部門辦理手續的臨時工最後一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連續工齡。
法律上沒有長期專適用屬工人一說,應為臨時工。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之規定,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實行個人繳費(一般為92年)之前,臨時工被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錄用為正式職工的,其最後一次在本單位做臨時工的工作年限,與被招收為正式工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計算連續工齡,並視同繳費年限;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後,必須實際繳費才可以計算繳費年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2]323號
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G. 北京那些單位招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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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單位招用退休人員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
是的。法來律對此是有自明確規定的。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如下規定: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