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退休人員每月加150元是什麼組成
摘要 2020年武漢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⑵ 武漢市退休金這個月為什麼上調上調
⑶ 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方案是什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 從2019年1月1日起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 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 5%左右 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 定額調整 、 掛鉤調整 與 適當傾斜 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⑷ 2019年退休職工養老金漲多少
國務院決定,2019年總體調整比例與2018年持平,即總體調整水平為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調整的時間,從2019年1月1日起。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退休人員基本情況等不盡一致,地區之間的具體調整辦法會存在一定差異。具體到一個地區內部,少數地區可能還會存在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略有不同的情況。
具體到5%左右的調整比例,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並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的比例調整。
(4)2019武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擴展閱讀:
退休養老金注意事項: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3、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退休養老金
⑸ 武漢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7月份能准時發了放嗎
武漢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7月15日發放到賬。
⑹ 武人社險中心〔2019〕號
關於統一使用2009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及相關問題操作辦法的通知
武人社險中心〔2010〕16號
關於統一使用2009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及相關問題操作辦法的通知
各社保處、東湖勞動保障分局: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統一使用2009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統計數據及201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的通知》(武人社辦〔2010〕39號)精神,現將統一使用2009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及相關問題操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中心城區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1666元,100%為2776.7元,300%為8330.1元;中心城區單位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1621.4元,100%為2702.4元,300%為8107.2元。
二、中心城區養老待遇相關問題的操作辦法
2010年1月至5月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
(一)市基金結算中心對退休時間為2010年1月至5月的企業退休人員,根據公布的武漢市2009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和職工年平均工資,重新核定養老金標准,並從領取養老金的當月起開始補付,調整差額和補付金額進2010年7月份應付帳和社發帳。
(二)鄉鎮事業單位2010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員,由各社保經辦機構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重核核定」模塊中進行待遇重核,並予以補付。
(三)2010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員中有「特殊待遇差」待遇項的,由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待遇重新核定,並予以補付。此類人員主要集中在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申報核定辦法另行通知。
(二)繳費基數制度年限統一為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三)企業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暫不調整。
(四)企業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暫不調整。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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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武漢市今年退休養老賬戶有五萬退休可以
武漢市今年退休養老賬戶有五萬退休可以如下
武漢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由原來的每月15日至20日統一調整為每月15日。即:離退休(職)人員原每月16日至20日發放養老金,提前至15日發放。
2. 退休金發放渠道
已退休人員發放渠道不變,武漢市城鎮企業職工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統一採取社保卡發放。無社保卡的,需先制卡再辦理待遇申領業務。
溫馨提示
為了保障養老金按時發放,提醒各位退休人員每年還需辦理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社保年審)手續哦!
推薦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微信公眾號「武漢人社」自行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社保年審);也可以在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街道政務(人社)服務中心和社區(村)經辦機構櫃面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社保年審)。
⑻ 2019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養老保險如何「並軌「方向明確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胡曉義認為,「單位保障」模式實際上是企業自我保障,覆蓋面窄、基金規模小、共濟性差,難以適應企業競爭和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需要。通過社會保障改革,引入社會保險機制,實現了由企業自我保障向社會共濟的制度轉變,使社會保障的責任從企業自負轉向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擔,有利於均衡企業負擔、促進公平競爭和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養老「雙軌制」,是造成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差距的原因之一,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胡曉義認為,比較待遇水平不能簡單化,要作全面、具體的客觀分析。其一,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機制不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歷年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掛鉤,有的職工繳費工資低,繳費年限短,退休後養老金也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退休費以退休前基本工資為計發基數,其職業特點決定,這通常是本人職業生涯的最高工資水平。調整企業基本養老金,綜合考慮了經濟發展、物價上漲、職工工資水平增長、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調整次數多但幅度小;機關事業單位目前調整基本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是與在職人員調整工資或津補貼同步的,頻次低而波動較大。其二,待遇對比有多種口徑。總體水平對比企業退休人員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具體分析: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全部是國家統一制度規定的待遇,此外,一些企業還發放統籌外項目待遇和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退休費是國家統一制度規定的,其水平與企業同類人員大體相當,而退休生活補貼占退休人員全部待遇的比重過大,而且地區之間、單位之間差距很大。這需要與工資制度改革統籌考慮,合理調整工資和退休待遇的結構。其三,人員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高學歷、高職稱的人員比重大,在職時平均工資收入較高,工作年限也長於企業一般員工的平均繳費年限,因此其總體平均待遇水平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水平高一些是正常的;關鍵是差距要適當,差距過大,特別是同類人員之間待遇差別過大,就應想辦法調整。胡曉義說,目前,國家已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推動養老「雙軌制」所導致的不合理差距問題的解決。一是從2005年開始,連續9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對反映差別較大的企業退休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在這幾年調整待遇的過程中一直給予傾斜。同時,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也一直給予適當照顧,並已形成一定機制。二是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2008年國務院確定山西、浙江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事業單位分類人事制度、工資制度、財政體制改革緊密相聯,需要同步推進。三是加快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進一步提高職工在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胡曉義表示,制度的最終統一,也就是「並軌」,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實際的推進,要考慮兩方面情況: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從以往的經驗看,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減少社會震盪。另一方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也需要繼續改革完善。所以,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這就需要做好頂層設計。如果缺乏深思熟慮而倉促上陣,就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和問題。人社部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將在適當的時候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方案成熟後,所涉及的各項改革舉措將逐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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