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員還屬於單位的在編人員嗎
退休人員當然不屬於單位的在編人員,屬於退休人員,單位有福利時可能也還能分點,主要靠領生活費過後半生的日子了,連工資都沒有了,還何來在編。
❷ 機關退休人員返聘算在編人員嗎
其實,機關退休人員返聘,是在返聘崗位缺編的情況下產生的。具體有兩種情回況:一,是對某些退休老乾答部照顧性質的返聘;二,是技術性崗位,一時找不到合適人選,無人能頂上去,只能返聘那退休人員了。嚴格的說,他們都不算在編人員了。但是,有的退休老幹部返聘後,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的,不在少數。
❸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不屬於在職在編人員
退休人員屬來不屬於在編在自職人員有如下情況:
1、入職時本人帶有省、市編委下達人事指標,即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的,工資渠道來源於國家財政的,屬於在職在編人員。
2、入職時屬於招聘人員,本身工資渠道源於單位自創的,屬於在職不在編人員。
3、事業單位人員辦理完畢退休手續後,屬於在編不在職人員。
在編人員不完全包括在職人員,在職人員包括所有在編和不在編但有崗位人員參加實際工作人員。
在編人員是指對國家正式編制內人員的稱謂,在職人員是指所有實際在崗參加實際工作的人員。
❹ 退休人員是在編人員嗎
退休人員屬不屬於在編在職人員有如下情況:
1、入職時本人帶有省、市編委下達人事指標,即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的,工資渠道來源於國家財政的,屬於在職在編人員。
2、入職時屬於招聘人員,本身工資渠道源於單位自創的,屬於在職不在編人員。
3、事業單位人員辦理完畢退休手續後,屬於在編不在職人員。
在編人員不完全包括在職人員,在職人員包括所有在編和不在編但有崗位人員參加實際工作人員。
在編人員是指對國家正式編制內人員的稱謂,在職人員是指所有實際在崗參加實際工作的人員。
❺ 山西省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比例
山西省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比例,核定比例一般為:離休的正副部長級幹部與工作人員的比例為1比1;離休的司局級及以下幹部與工作人員的比例為10比1;退休的幹部與工作人員的比例為30比1。
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人員的編制,一般為行政編制,為機關行政編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時也稱「老幹部工作人員編制」。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按離退休幹部人數的一定比例核定。
離退休人數少的部門,可適當提高配備比例;離退休人數多的部門,應適當降低配備比例。
❻ 我是公務員退休,還算不算國家公職人員
已經退休的公務員,不再是國家公務員,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已經退休,不再履行公職,一旦退休,就屬於普通公民,享受退休待遇。
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這個概念的關鍵在於「公職」二字。現在社會普遍認知的「公職」主要是指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國有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等。
公職人員可以依法履行公共職務。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具有國家公職身份或其他從事公職事務的人員。
(6)離退休人員算入編制內擴展閱讀:
是否屬於公務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依法履行公職
即依法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他不是為自己工作,也不是為某個私人的企業或者組織工作或者服務。這里所依的「法」,是廣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
憲法確定了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因此,政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不同方式參與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決策及實施的活動也是一種履行公職行為。
2、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僅以履行公職為標准,還不能作出明確的界定。有一些在國家舉辦的事業單位中工作的人員,他們從事的也是公務活動,但並未納入國家的行政編制序列,因而不能認定為公務員。
必須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履行公職的人員。對於「編制」一詞,實踐中有多種用法,除使用行政編制外,還有政法編制、國家編制、機關編制等。這里的「編制」系指各種納入國家編制管理機關管理的機構序列及人員,不僅限於行政機關編制。
3、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也就是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務員屬於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但並不是財政供養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學校的老師、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等,雖然由國家負擔其工資福利,但不屬於公務員,因為他們不具備另外兩個條件。
❼ 離正式退休還有兩年內退的事業編會取消嗎
摘要 作為機關事業的在編人員,如果說你退休之後當然也就不存在任何在編的問題,因為你屬於退休人員了,所以編制當然會取消的,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你在職期間,那麼你所從事的工作單位和工作崗位是屬於正常的機關事業編制。
❽ 用人單位聘用,留用了離退休人員算不算在職職工范圍
聘用不算在職職工;
已經退休人員,單位繼續留用,屬於編制外返聘人員。
❾ 編制內與編制外的員工退休後有什麼區別
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兩者完全是不同的,正式編制強於非編的太多。工資標准/福利標准都執行不同的規定。這點在退休後的待遇就會更明顯。
而在實際上,很多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特別是混合使用不同編制人員的單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樣,以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的搞法,換個領導也可以更改,或者有關領導機關要求改正也可以輕易地就改變了這種狀況。
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當然,你不在編制的臨時工就更不行了。
當然,現在事業單位也搞聘用制,是簽合同的。但不管怎麼說,人事局管的就是事業編制的人員及他們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後,說說檔案,目前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已經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了。
所以,檔案的保管不能說明什麼問題。關鍵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從道理上是不同的。
1.由於傳統體制觀念作怪,「體制外」員工的地位不高,相應地「體制外」人才就有壓抑感。
2.機關事業單位中「不在編」的群體,在目睹本單位的「在編人員」一個個有了自己的房子,升職或被授予重任、外派學習,雖然自己能力與之不相伯仲甚至更強,但卻因為不在「體制內」而不能享受。
3.不穩定感、漂泊感油然而生,也可能在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不乏干勁的同時,卻也因缺乏可預期的上升通道而動力不足。
4.首先,必須承認的是,針對體制內、外的職工實行差別待遇、「內外有別」、對勞動者不能一視同仁的制度性歧視一直而且普遍存在。
5.基於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勞動關系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國有和集體企業的職工,也就是所謂的體制內的職工。
6.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確立,大量的體制外職工出現了,如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以及大量湧入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企業為了降低這部分員工的用工成本,對其實行差別待遇。
7.後來各地還制定了許多針對這些體制外職工的規定,從而鞏固了這種制度性歧視。
8.根據我國《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所有的勞動者都應當平等的適用勞動法的規定。但是在實踐中,許多勞動者不能得到平等保護,受到各種制度性歧視、非制度性歧視待遇。
❿ 單位正式在冊人員包括已離崗和退休人員嗎
包括離崗職工,但是不包括退休職工。
單位在冊人員,是指單位的全部職工,不管現在在做什麼,只要沒有解除合同,就屬於在冊職工,退休人員已經和單位解除合同,不屬於在冊人員。
(10)離退休人員算入編制內擴展閱讀:
在冊員工的內容:
通常是指在企業正常編制里的,制工資表的時候能見到名字的,並且企業給在冊人員投保險和公積金,享受國家正常休假制度及企業福利。稅務和勞動保險部門在檢查企業時的名冊上能見到的名字的人,就是你所要指的企業的在冊人員。
比如外聘的司機或保潔工,只拿固定工資,沒有投保和福利,就不算是在冊人員。
在冊人員這個詞帶有很強的計劃經濟時代的色彩。從該詞本意來說,是指在企事業單位編制內的人員。這個得從計劃經濟時代說起,以前企事業單位都有編制,是經國家批準的。比如,國家規定某個企事業單位有多少人,那這個企事業單位在冊人員就只能這些人,超編的人員就不算在冊人員。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這個詞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特別是企業單位,人員數量根據企業需要確定,國家不會再審批。
新勞動合同法里規定,企事業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明確了所有企事業員工的同等待遇。所以現在再提在冊人員已經沒有實際意義,應該統一稱員工或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