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事業單位退休政策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關於我國吉林省相關政策的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每人每月增三十九元,傾斜調整按國家政策確定傾斜群體,主要向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及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工傷退休人員進行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2. 吉林省職工退休工資怎麼算
吉林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3. 吉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吉林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中每人每月增加39元。掛鉤調整里一種是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另一種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傾斜調整是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4. 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72.5元的,按72.5元執行。
法律依據:《吉林省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4. 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72.5元的,按72.5元執行。
5. 2021年吉林省新退休基數
2021年吉林省新退休基數根據地區不同,具體數字也有所不同。
退休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這個基數主要與本人的工資基數有關,與未來的養老金數額、社會平均工資一般無關。
對於在職員工來說,一般用人單位都會為其繳納五險一金。其中一險就包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在晚年的時候給其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退休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關繫到退休後領取到的養老金多少。
一般情況下,該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除以12便為月繳費基數。若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若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 吉林省退休工資計算辦法
當前,吉林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制度前視同繳費年限×1.2%。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五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7. 吉林省最新退休政策
法律分析:一、吉林退休年齡新規定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二、退休相關規定
符合法定退休條件時,自行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請退休。
我國職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被單位開除的職工,開除之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齡不再計算連續工齡,不可以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還可以與之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滿15年的,可以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請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8. 吉林省辦理退休到開資最慢多長時間
規定法定退休年齡辦理完手續的,次月發放養老金。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9. 吉林德惠2021年退休工資是多少
那吉林退休老人能漲多少
肯定是不固定的,但總體調整幅度是4.5%左右,比如調整前養老金3000元,那麼每月實際能增發135元左右;每月養老金4000元,實際能增發180元左右。但具體能增加多少則不一定,除了定額調整部分是一樣的以外,實際增發金額還受到
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年齡、是否邊遠地區退休、是否屬於企業軍轉幹部
等因素的影響。
另外需要特別說明一點的是本次調整范圍是2020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倘若是2021年1月1日及以後才辦理完的退休手續,那麼是不在本年度養老金調整范圍之內的。
吉林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較2020年有哪些變化?
首先,宏觀上沒有變化,即本年度依然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步走的方式進行;再就是本次依然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調整,即按照統一的調整細則進行調整。
變化的是「微觀」,也可以說是「調整幅度」、「調整比例」,具體異同點如下:
第一,定額調整部分從去年的每人每月增發39元降低到今年的36元,下降了3元;
第二,在掛鉤調整中的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工齡的「單價」有所降低,今年的幅度是繳費年限小於等於25年的部分、26年-30年的部分、31年-35年的部分、36年及以上的部分,工齡「單價」依次呈現階梯狀,分別是1元、2.2元、3.6元和4.8元;而去年這部分的單價分別是1.2元、2.6元、3.9元和5元;
(需要注意的是「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但是不含折算工齡,而且不足1年的按照1年計算)
第三,在掛鉤調整中的與「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養老金為基數,在此基數上上漲1%。這個幅度與去年是一樣的。
第四,最後就是傾斜調整,具體到吉林是對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軍轉幹部退休人員進行調整。其中:
1.高齡人員:年滿70-74周歲的、年滿75-79周歲的、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分別增發40元、50元和60元;(注意,這里的年齡核算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假設是2021年才達到70周歲,那是不能參與高齡調整的)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元;
3.企業軍轉幹部人員:2021年調整之後,養老金待遇依然達不到所在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可以直接補發到平均水平上。
10. 吉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