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佳木斯退休職工大病保險繳費怎麼交
佳木斯社保繳費分為企業和個人兩種,其中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只有佳木斯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才能自行繳納社保。
一、繳費標准
1、靈活就業人員:按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354元/月的5.7%計算,年繳費2978.16元;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每人每年160元;意外傷害保險每人每年40元。
2、集體企業退休預留人員:已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每人每年須繳納大額醫療救助保險160元;意外傷害保險40元。
3、城鎮老齡居民:在大額醫療救助、意外傷害保險躉交期滿後下年度須繳納大額醫療救助保險每人每年160元;意外傷害保險每人每年40元。
二、繳費時間
靈活就業人員、集體企業退休預留人員、城鎮老齡居民繳費實行按年度繳費,繳費期為2019年1月2日至12月25日,節假日及每月最後兩個工作日不收費。未按規定繳費的按欠費處理,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不預報銷。參保人員須按規定繳費後方可享受門診慢性病、住院等報銷待遇。
三、繳費方式
1、ATM機繳費:可以直接到建行的ATM機刷卡繳費;
2、建行網上銀行繳費:可通過建行網上銀行「生活服務」目錄下的「保險醫療」繳納;
3、建行手機APP繳費:手機下載建設銀行APP,通過「悅享生活」目錄下的「醫保繳費」進行手機銀行交費;
4、建行營業網點繳費:不能通過ATM機、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繳費的,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到我市市區建行18個網點繳費;
5、微信繳費:通過手機微信進行繳納,微信關注「中國建設銀行」公眾號並綁定建行卡—選擇「悅生活」--「立即繳費」--「保險醫療」--「醫保繳費」--「輸入繳費身份證號碼」。
通過ATM機、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繳費後,持繳費人身份證並提供繳費日期到佳木斯市區任意建行網點補打繳費票據(節假日時間除外)
B. 集體企業改制需要哪些材料具體點謝謝
一、准備階段
企業充分進行改制宣傳,使企業全體職工對改制達成共識,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門對改制企業名稱進行預先核准。
二、進行產權界定
到區經委企業科辦理產權界定手續(已做產權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改制基準日的會計報表進行進行審計,聘請評估事務所對改制基準日的資產進行整體評估
四、制定詳細的企業改制實施方案
內容包括:
1.企業的基本情況
2.企業經濟性質的變化情況
3.資產評估結果
4.企業在職職工的安置情況
5.離退休等人員費用預留的情況
6.企業凈資產處置方案
7、改制後出資人的出資情況(包括企業注冊資金的變動情況)
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形成大會決議
內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業經濟性質變化
2.對產權界定結果及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
3.對改制後企業的注冊資本及注冊資本的組成情況進行確認
4.對企業凈資產量化方案和職工貨幣出資等的意見
5.對企業在職職工安置的意見
6.對離退休等人員費用預留的意見
7.職工代表親筆簽名
六、制定改制後新企業的企業章程
建議參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七、向上級主管單位提出改制的書面申請並取得批復
批復內容(參照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內容)
八、區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進行審批
審批時企業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主管上級提出的改制申請
2.上級主管單位的批復
3.產權界定申報表
4.資產評估報告書
5.企業的改制方案
6.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7.改制後新企業的企業章程
8.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9、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改制驗資報告
九、到工商局進行企業改制登記
C. 大集體退休人員新政策定
由於各地大集體安置政策有差異,所以退休政策不盡一致。但是,符合「直通車」政策的,可以直接辦理退休。符合4050政策的,可以按照4050政策參加社保,直至符合退休條件時辦理退休。目前,仍然在參保而沒有辦理退休手續的原大集體失業人員,在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原從事特殊工種且特殊工種經歷滿10年的大集體人員,可以提供本人檔案,提前五年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_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D. 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
根據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雲人社發〔 2011〕 61號)規定,今年年內將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其中超齡參保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人員等四類人員可在 2011年 12月 31日前申辦養老保險。
一、適用人員范圍
(一 )超齡參保人員
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以及有過其他就業經歷,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但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二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集體企業職工。
(三 )其他未參保人員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從事自謀職業, 1995年 10月以後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四 )中斷繳費人員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1995年 10月以後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但從事自謀職業期間有中斷繳費記錄的人員。
二、「超齡參保人員」參保辦法
「超齡參保人員」個人可一次性補繳 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時,「 超齡參保人員」從辦理一次性補繳 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雲政發〔 2006 〕 13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該類參保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手續及待遇審核發放等工作。其連續工齡及年齡由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認定,審核認定以個人檔案和有關原始資料為依據,審核認定標准與正常參保人員一致。
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參保要求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等人員,要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 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 15年。
四、「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人員」補繳費辦法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和「其他未參保人員」可以自謀職業人員身份辦理參保,參保經辦機構為戶籍所在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一)補繳費起始時間或時段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和 1995年 9月 30日以前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的「其他未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後,可從 1995年 10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1995年 10 月 1日以後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的「其他未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後,可從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的次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人員」可補繳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補繳費基數、比例及記賬辦法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及「中斷繳費人員」按 2010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或 2010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60%確定補繳費基數;補繳費比例為 20%,其中: 12%部分計入統籌賬戶, 8%部分計入個人賬戶。
五、執行時間
本實施辦法的執行時間自下發之日起至 2011年 12月 31日止。
4月1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經開始實施,今年內將解決超齡參保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障問題,有繳費能力的人可按照自願補繳的原則於今年12月31日前申辦養老保險。
E. 大集體企業員工都陸續退休了,只剩下兩個職工該怎麼辦
建議你這樣試試看:
這樣做的好處:防止沒交五金。
注意事項:趕快落實。
F. 集體企業解體後,退休人員如何安置
退休人員一般是國家安排的~!
企業解體前會交納一比養老金給社保局`內加入社會容養老保障體制`!以後銀行會定期發放養老金`!
如果所在單位解體的早~沒有交納社保金的話~一般都會發放一筆遣散費`!
如果什麼都沒有給你~~那你就去告他!
G. 集體工人退休新政策
2017年大齡下復崗失業職工現制行政策:
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下崗失業職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規定:
1、男、年滿50歲,工齡30年以上的,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2、男、年滿55歲,工齡15年以上的,為「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
3、女、工齡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旦發測菏爻孤詫酞超喀,為「提前准退休」年齡段。
H. 江蘇省《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
江蘇省《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
蘇人社發〔2011〕282號
蘇 財 社〔2011〕116號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原行業統籌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遺留問題,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各地區、各單位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2011年年底前基本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障問題。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關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107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解決我省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問題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 補繳對象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列入補繳范圍:
1.具有我省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曾經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未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含原在縣屬以上大集體企業工作,後下放到鄉鎮的「三不變」人員)。
2.具有我省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經在國有企業工作,未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五七工」、「家屬工」。
二、補繳辦法
本次補繳以本人自願為原則,按照以下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1.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15年後,從補繳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011年6月30日尚未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下同)的人員,可一次性補繳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不足年限與15年之間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例:某男,56周歲,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還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補繳11年),之後繼續按我省有關規定參保繳費,直至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本次補繳的繳費基數按1996年以來各社保年度對應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確定,繳費比例為20%,一次性補繳15年需繳納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標准可以按每增加一歲減少繳費1000元確定,最多不超過1萬元。
3.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對補繳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三、待遇計發
本次補繳人員中,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視同歷年按時足額到賬,計發辦法按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36號)執行。此類人員不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不再進行新老辦法對比。
本次補繳人員如曾經過縣以上政府勞動、人事等有權部門批准招收為國家正式職工,其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根據國家和我省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經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原始檔案資料進行嚴格審查認定後,可以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其他問題
1.本次補繳人員出生時間的認定以本人居民身份證為准。
2.本次補繳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參加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
3.此次補繳政策系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一次性解決措施,自本實施辦法下發之日起施行,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補辦。
I. 集體企業改制對還有一年退休的人有影響嗎
基本上沒影響
{集體企業管理條例}規定:集體企業資產屬企業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因此專,集體企業的屬退休職工在企業改制時必須參與股份量化.其標準是以在本企業的實際工作年限確定的.這還有一個前提---就是要把企業的各項債務處理完(包括欠發的工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獨生子女費、集資款、國家投入、遺屬費、工傷補助、勞模待遇等).這些均可作為在職職工的投資參與股份量化。如企業資產變賣還應考慮改製成本、在職職工到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以及5%的預留等項。當然了,在單位掛名和已經調出本單位的職工就不能參與分配了。
J. 企業職工的退休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