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員工到退休年齡了被辭退有什麼補償沒
合同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合同終止,沒有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內六條規定,容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退已超退休年齡的老員工需要補償。
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及相關問題的批復》,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該勞動者仍屬用人單位職工,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等待遇。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裁減的,用人單位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
B.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C. 女職工50周歲,被公司退出,有沒有補償金
女工人年滿50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再具有法定勞動者主體資格,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更沒有賠償金。
依據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D. 年滿50歲的女工,工廠辭退有什麼補償嗎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 ,辭退 沒有補償。
E.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1、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紀,用人單位終止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法律依據:《關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經濟問題的復函》
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一、你委《有關勞動者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未獲得養老保險待遇退出勞動崗位是否需經濟補償的請求》(東勞仲委[2009]1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勞動合同終止。現有法律法規均未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在國家沒有新的規定前,用人單位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終止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被返聘或者在其他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務關系,不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
F. 到了退休年齡被辭退公司有沒有補償
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並且繳納社保滿15年的,退休後就可以享受基本的養老待遇,如果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公司卻將員工辭退,一般是沒有補償的。除非雙方聘用合同中約定賠償條款,才會支付補償金。
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正常的退休年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只要員工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繼續在公司上班的,那麼雙方之的關系屬於返聘,勞動合同關系轉換為了勞務關系。按照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中明確規定,公司解除返聘人員的,無需依照《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除非公司與返聘人員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了解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那麼符合約定情形時,公司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補償金。
G. 私企女工滿五十歲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私企有補償嗎
私企也要遵守勞動法,女工達到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行為,沒有補償,員工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工資結算業務,享受退休工資待遇。
H. 50歲以上的女性職工被企業辭退會有經濟賠償嗎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解除,用工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I.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女性員工到50歲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企業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J. 到退休年齡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勞動者到退休年齡,並且繳納社保滿15年的,退休後就可以享受基本的養老待遇,如果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公司卻將員工辭退,一般是沒有補償的。除非雙方聘用合同中約定賠償條款,才會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工齡的檔案認定如下: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