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返聘申請書範文怎麼寫
這要看你是什麼申請範文了....如湖北大學外聘(返聘)教師申請登記表擬聘時間(學年學期): 年 月 至 年 月 申請專單位最近相片 外聘教屬師姓名職稱課酬標准(按實際教學學時計算)性別出生年月健康狀況授課名稱課程類型 總學時周學時聘用單位聘用理由及意見 院(系)簽字: 院(系)蓋章 年 月 日教務處意見 教務處簽字: 教務處蓋章 年 月 日人事處意見 人事處簽字: 人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分管領導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說明:1此表一式二份,院(系)須將擬外聘的教師下列資料提供給學校教務處(1)外聘教師個人簡歷; (2)高校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3)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復印件; (4)最高學歷,學位證復印件等材料;2 登各單位...
❷ 關於退休人員的請示報告 廠領導: 目前,全廠已具備退休條件的職
把年老多病改為不同程度存在各類疾病,把企業整邨改成企業發展。
❸ 我們分公司要返聘一個退休員工,需要向總公司寫一份請示,領導讓寫個請示,請問要怎麼寫急用!!謝謝啦
關於返聘xx退休員工的請示報告
總公司領導:
我公司技術員工xx於x年x月以辦理了退休手續,但是目前還沒有適合的員工可以勝任這個技術崗位,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及利益。經我公司領導研究准備聘用xx員工一年,帶一段徒弟以緩解人才急缺的問題,望總公司領導批准為盼!
某某分公司敬上!
xx年x月x日
❹ 如何寫聘用原單位現已離退人員請示報告
寫一份退休人員返聘申請書交領導審批就有可能通過再次聘用的要求。
❺ 申請退休後在原單位工作書怎樣寫 本人今年已到退休年齡。領導己基本同意反聘,但需本人寫下申請。
糾紛能通協商協商通院解決
《勞部關於實行勞合同制度若干問題通知》(199610月31)第13條規定已享受專養保險屬待遇離退休員再聘用用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義務
勞部辦公廳《關於實行勞合同制度若干問題請示》復函:二、關於離退休員再聘用問題各應採取適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者業再業問題再聘用已享受養保險待遇離退休員根據勞部《關於實行勞合同制度若干問題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規定其聘用協議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員與用單位應按照聘用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應按照雙約定辦理未約定應協商解決離退休員聘用協議解除能依據《勞》第二十八條執行
根據述規定已享受養保險待遇離退休員再聘用與用單位建立勞關系雙訂立勞合同訂立聘用協議雙關系勞務合同關系
❻ 退休後返聘申請書怎麼寫
❼ 退休人員返聘,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需要繳納什麼樣的保險
用人單位如果招退休人員,則不需要簽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3條: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明示: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以上一系列規定都表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 雙方不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訂立聘用協議,雙方關系為勞動合同關系。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包括:受僱傭者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在原工作崗位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受雇者離退休後被原用人單位應聘回原單位從事同種或不同種工作;受雇者離退休後在勞務市場重新進行擇業,到原用人單位之外的單位工作的情況。
退休返聘人員,被返聘的單位為原單位關聯企業,可能利用之前原單位的關系,為現供職企業或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從而滋生職權、職務便利之外的腐敗現象。
❽ 退休後返聘申請書怎麼寫
X公司人力資源部:
茲有XX公司員工XXX(工作崗位:XXX)將於XXXX年XX月XX日正式退休,目前個人退休申報已進入公司正式程序。該同志曾在XX公司工作,XX年調任至XX公司工作至今,技術職稱為:XXX。其工作表現認真、業務精通、經驗豐富、身體健康,適合繼續在本公司擔任XXX工作。為了使業務工作順利開展,擬於XXXX年XX月上旬起聘用XXX同志在XX工作,建議崗位為:XXXX。特此申請。妥否,請貴部予以批示。XXXX公司XXX部門XXXX年XX月XX日
(8)關於學院返聘退休人員的請示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返聘退休人員的優缺點
優點在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十分豐富。身體健康允許其繼續上班的,一般多為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而對於單位而言,退休返聘人員的使用成本也是相對較低的,比如不用繳納社保公積金、用工關系的建立與結束也有較大的靈活性。此外,因為退休返聘人員本身有養老金,其對薪資的心理預期也不高。
缺點則在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年齡與精力情況,難以勝任高強度、經常出差、經常加班的工作內容,工作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較高。
❾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二、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❿ 50歲剛退休想回原單位反聘,需要寫申請怎麼寫
請求返聘報告
某某單位:
本人某某某,今年剛退休,身體健康,仍能勝任某某工作;加上在家無所事事,而兒子卻缺錢購房,為幫助其解決困難,特要求返聘單位工作,請予批准為荷!
申請人:某某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