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幾個月的工資喪葬費是多少
企業職工抄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休後死亡,由所在企業行政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3個月;並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亡本人工資25〜50%,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負傷或退休後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2個_月;並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的6〜12個月。
(1)廣東省退休職工死亡待遇擴展閱讀
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一)喪葬費: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死亡時當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註:
1、關於死亡證明:(居住地、鎮、社區、村或單位出具,並到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簽字確認死亡日期,加蓋公章);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
2、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死亡資料齊全可及時辦理。
3、請保管好死者的養老金存摺(或卡)。
Ⅱ 廣東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是多少
一、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退休職工死亡後應當享受的待遇有:
1、發給本企業3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由單位或家屬拿有關死亡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結算領取) ;
2、有符合條件供養直系親屬的,按月發撫恤金; (由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計算,發證,按月發放); 3、發本人生前10個月標准工資的一次性撫恤金;(由單位或家屬拿有關死亡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結算領取) ;
二、領取死亡撫恤金的條件是什麼?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恤金發放標准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恤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恤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范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准、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死者的直系親屬,
2、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三、死亡撫恤金是否可以作為遺產?
分析死亡撫恤金與遺產的區別,死亡撫恤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恤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死亡撫恤金發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撫恤金是職工因工死亡後,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相當於生活費,因死亡而發放的撫恤金,帶有撫慰其家屬的性質。由於撫恤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故不屬於遺產的范圍
綜上所述,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分兩塊,一個是按月支付的撫恤金和一次性撫恤金。目前大部分地方只是發放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按照職工10個月的工資標准發放到其家屬手中。只有經濟條件不錯的地方才會按月發放撫恤金。這里有一點需要強調,撫恤金並不是職工遺產,其除了對家屬的經濟補助外,還是一種精神上的安慰。
Ⅲ 廣兩1988年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摘要 你好!這是2004年關於提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含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由1200元調整為4000元。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由1000元調整為6000元。
Ⅳ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國家都有明確規定,根據你的地區條件,不是企業和單位所規定的,根據你的工作崗位有所不同
Ⅳ 廣州市社會化退休人員死亡後傷葬費及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標准如下:
1、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1)喪葬補助費的標准:三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2)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六個月工資;
(3)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六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三個月工資。
(4)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2、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由企業發給喪葬補助費,標准為一個半月工資。
3、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二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廣東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織和與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5)廣東省退休職工死亡待遇擴展閱讀:
1、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准,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2、職工享受喪假、看護假期間,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其中,參加了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產假工資可按當地生育保險規定的標准發給。
3、喪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Ⅵ 在廣州,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喪葬費養老金如何進行補助
一、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或退休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10個月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10÷180×繳費月數;
3、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低於本人歷年所繳養老保險費總額的,按其所繳養老保險費的總額計發。
3、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4、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Ⅶ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可領哪些錢
按社會保來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自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Ⅷ 廣州社保退休人員死亡怎樣辦理喪葬費或撫恤金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Ⅸ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補貼可以領
親屬可以通過單位申報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同時親屬沒有生活來源的,可以申請遺屬救濟金。
Ⅹ 一般職工死亡時可以領取多少個月工資
一、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可以領幾個月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
退休工人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規定執行的。
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職業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原單位已無)。
二、退休的條件有哪些
所謂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照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