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刑事責任開除公職後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該事業單位屬於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開除公職後,原單位為你辦理減員手續即停繳,等找到了新單位。新單位會為你辦理續交手續,在這期間,如果有斷檔,你不想斷交的話,可以自行去當地社保機構繳納。
⑵ 服刑人員的養老保險92年前視同繳費年限能算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⑶ 公務員辭職後被追究刑事責任交的養老金還有用嗎
摘要 您好,是有用的,前幾年社保改革,公務員開始繳納養老金,而養老金只看繳納年限和繳納人的年齡,與繳納人是否犯罪無聯系,故公務員再改革後繳納的養老金。
⑷ 刑事拘留期間退休工資還發嗎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期間暫停發放退休工資,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以此為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繼續發放退休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⑸ 因職務犯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出獄後能領退休工資嗎
先粗略總結一下:刑滿釋放後能否領取基本養老金,關鍵是在判刑之前要弄清楚自己的具體身份。你們怎麼可以這樣說?何謂職務犯罪?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法定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滿15年;與此同時,雇員個人帳戶余額為雇員的合法財產,可以永久繼承。
本人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如果是因為犯罪而被解除公職,犯罪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將被取消。並且從2014年10月1日起,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社會保險費,至今還不到7年。結果是,在前政府部門和機構中被撤職的工作人員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當然也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因為他們的實際領取年限低於最低15年。那毫無疑問。
也許,最現實的解決辦法就是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規定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樣就能得到更多的城鄉居民的養老金。但退休金的水平肯定會大幅度下降。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自首。因此,公職人員一旦犯了罪,必將付出極其沉重的生命代價,幾乎等於自殺未遂。
作為一名公司職員按照規定,企業職工一旦被判刑,即使刑滿釋放,也可以重新就業,但是以前的工齡不能作為工齡連續計算,只能重新計算。在此基礎上,在判決之前可享受的視同繳費年限將被取消,只保留實際繳費年限。由此產生了一個問題:刑滿釋放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在重新就業後仍可繼續繳納保險費,只要符合最低繳費年限要求,即可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但可以肯定的是,由於繳費年限的認定已經完成,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會相應降低。退一步講,就是在服刑期間,完全停止支付基本養老金,不參與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在服刑期間,繼續按照服刑前的標准支付基本養老金,不參與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相應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比,對下崗職工的政策待遇相對寬松。
⑹ 被刑事處罰後還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在被刑事處罰後,還有工資或養老待遇嗎?
司法機關打擊犯罪是其職責,盡管人們都痛恨犯罪,但在懲治犯罪的過程中,如何保障其權利也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正如這段時間,律師界熱議的一個話題:監察部門調查和限制公職人員過程中,律師不得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大家主要是考慮權力如何監督和權利如何保障的問題。今天介紹一下,在刑事處罰前後,犯罪人員的工資或養老待遇。
這要從犯罪人員的身份分開來介紹。
一、非公務人員
作為一名普通百姓,如果因犯事被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對未退休正在上班的人來說,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用人單位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了工作,當然也就沒有了工資待遇。但已交納的社保仍有效。
對於已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正每月領取養老金的人來說。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2001]44號)文件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也就是說服刑期不發養老金,吃免費的「牢飯」,服刑完後可繼續領取養老金。這當然要看身體情況和刑期長短了。如果生命在服刑期間就終結了或是終身監禁,自然也就沒有了再領取的機會和可能。
對於已退休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來說。養老靠子女或是社會救濟。服刑期間和服刑完後當然沒有任何待遇,但如果符合條件的話,可以考慮向政府申請低保的可能。
二、公務人員
現在是反腐的高壓期,常有「老虎和蒼蠅」被抓,公務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其工資待遇會如何呢?看完如下的內容,你可能會覺得很「慘」。
(一)將被開除公職
《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也就是說,公務員除了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雖然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免於刑事處罰的,可以不開除公職之外,被處緩刑以上責任刑罰的(包括緩刑),一定會被開除公職。沒有公職,當然沒有工資。
對上述是共產黨員的公務員,還將會被開除黨籍,俗稱為「雙開」。
(二)待遇分情況明確規定
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於2010年發布了《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未退休的
(1)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
(2)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3)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對已退休的
(1)公務員退休後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
(2)公務員退休後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退休費待遇。
(3)公務員退休後被行政拘留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期滿後,按2%降低基本退休費。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不受原處罰的影響。
(4)公務員退休後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期滿後,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降低一個職務層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降低後職務層次的標准執行。
(5)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6)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看到這可知,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公務人員,將肯定沒有了退休待遇,如果生活實在困難,將可視情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這與在職時的風光、體面、高薪等相比,反差太大了!建議公務人員還是清政廉潔,千萬不要犯事的好。要不,後果真的很嚴重!
⑺ 一個人已經退休了,因為犯法被判刑坐牢了,還有退休金嗎
一個人已經退休了,但是因為犯法被判刑坐牢了,他還是會有退休金的,因為他已經形成這樣的現實方向了,他具備老有所依的資格,只是在他的老年生活里,他犯罪了而已。
他的退休金還是他的老有所依的保障,但是他的老年生活真的很低了。
⑻ 交通肇事罪判決後會影響個人的退休金發放嗎
如果是在職職工,如果判刑後,要開除公職,那肯定影響退休金的發放。退休後發生交通肇事罪,因為不存在繼續繳納養老金,所以不影響退休金的發放,懂了嗎朋友
⑼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緩刑,退休金工資受影響嗎懂的說
沒有任何影響的,因為現在即使是事業單位他的退休工資也轉到社保了技術示範刑事犯罪的,除非是剝奪民事權利,不然是不會有影響的。
⑽ 事業單位退休後被判刑3年,刑滿釋放出來還有養老金嗎
那得看犯罪的時限,是否是退休前犯的罪,退休前犯事取消退休待遇,退休後犯罪不涉及退休待遇。
犯罪坐牢本身就是改造,期間沒待遇是可以的。出來後改過自新,枯枝發新芽,重新做人,應該發放養老待遇!也是人性為本!
社保很不公平,既然是個人交的人在社保就得給人家,不然不如把人個社保金投過保險公司去,領保險。好多人在事業也好,行政也好交了社保金了,沒退休或剛退休人不在了,沒有領過社保一分錢,或剛領領幾個月,社保應該把他上繳的社保金扣去已領那點點錢以外,餘下的全部退給其本人或遺屬,這樣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