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工人去世後對老伴有什麼補助嗎
【1】退休老人去世後,配偶可以領取退休老人的喪葬費,可以領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補助金,
【2】如果退休人員的配偶無工作,或者無養老金,可以每月領到補助金。
【3】具體領取金額,看本省有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的規定,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職工退休後死亡時,一筆是喪葬補助費,一筆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這表明,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是兩筆費用。
退休職工死亡後,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標准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㈡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補貼可以領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
主要有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
1、喪葬補助費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
2、一次性撫恤金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40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
3、遺屬生活補助費
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3、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和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4、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㈢ 2016年退休老人去世後的補貼有哪些
很多人認為我們繳納養老保險的待遇只有養老金,實際上這是錯誤的。我們太小看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了。退休人員去世後其親屬的待遇主要有四項,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金、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這幾部分待遇,目前並沒有政策規定取消。
個人賬戶余額
退休時,退休老人的養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待遇。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照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計算出來的。
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的累計余額中支取,每月支取一份,直至取完為止。
如果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還沒有領取完畢,參保人就去世了,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由繼承人繼承。依據是《社會保險法》第14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如果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領取完畢了還沒有去世,國家並不會降低退休人員待遇,而是由統籌賬戶補貼等額的養老金,確保退休人員的待遇不變。所以,有的人去世後,有可能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里邊的余額,每年也會記發利息不斷增長。實際上按照計發月數的標准,50歲退休是195個月,60歲退休是139個月,只要當年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超過5.2%和7.2%,記賬利息就會多過當年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這樣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能實現永續發放,個人賬戶里的余額也有可能增加。2016年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高達8.31%,2019年是7.61%。
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這一部分待遇,很多地方都已經並入了低保。因為人們普遍認為低保就屬於生活困難。目前陝西省和山東省仍然有單獨的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山東省從2018年10月1日起將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供養直系親屬,按照企業所在地調整,為每人每月530元、480元和430元。
喪葬費
喪葬費又叫做喪葬補助費,來源是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和1953年《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現在的依據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50年代的規定標准,是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時,企業向其遺屬支付二個月的企業平均工資作為喪葬費。
後來,經過多年的歷史變遷,各地的標准變得千差萬別了。山東省喪葬費標准只有1000元,重慶市是2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天津、上海、福建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遼寧和廣東是三個月,河南省是三個月企業人均繳費工資。不過,公務員有統一的規定是按照兩年上年度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一次性撫恤金
最初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的名稱叫做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後來各地的稱呼隨著社會保險法的規范,一般改為了撫恤金。
具體標准,在1953年《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中,直系親屬為一人者,發放六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人者發放9個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發放12個月。天津、上海等地執行的是這一標准。北京雖然執行這一標准,不過「死者本人工資」按照死亡時全市最低工資標准確定。
其他地方差異是非常大的,山東省和遼寧省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寧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河北省是最高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去世,發放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公務員的標準是40個月。
所以,退休人員去世的待遇標准也是千差萬別,如果想了解有關政策,最好還是問一下當地的社保部門,他們會有最明確的規定
㈣ 退休工人去世後有什麼補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的規定,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職工退休後死亡時,一筆是喪葬補助費,一筆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這表明,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是兩筆費用。
退休職工死亡後,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標准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㈤ 退休老人去世後,能有多少補助
像這種退休的補助有兩個,一個是公司的補助,一個是,國家的補助,國家補助大概是兩萬多,而公司的補助,這個要去詢問公司那邊有的公司是沒有補助的,有的公司大概有個兩萬多,或者是一萬多的補助,但是國家的那個喪葬補助這事一定會有,而且每個人大概都是一樣的
㈥ 國家對退休人員以後死亡補助有哪些
退休職工死亡的補助:1、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規定》第二條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㈦ 退休老人去世後的補貼有哪些
1.
退休老人去世後,配偶可以領取退休老人的喪葬費
2.
可以領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補助金,
3.
如果退休人員的配偶無工作,或者無養老金,可以每月領到補助金。
4.
具體領取金額,看本省有關規定。
㈧ 退休工人去世後家屬有什麼補助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版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權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