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企業退休軍轉干2016

企業退休軍轉干2016

發布時間:2022-04-04 12:30:48

① 湖北省2016年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湖北省2016年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政策為:
一、定額調整。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掛鉤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6%。
三、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東、宣恩、咸豐、來鳳、鶴峰,十堰市的鄖縣、鄖西、房縣、竹山、竹溪,宜昌市的興山、秭歸、長陽、五峰,神農架林區)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目前,全省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已經開始積極行動,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今年前9個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據統計,全省有近490萬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調整到位後人均月增長6.7%。

② 2016年正營級幹部轉業費多少錢不安置工作的

現正營級幹部轉業費,如不安置工作的,根據軍齡的不同,所拿的轉業費也不一樣,大概能拿到五十萬左右。

③ 軍官的轉業政策有哪些

安排幹部轉業的一般條件

這是一個決定幹部是否脫軍裝還是在部隊乾的現實問題。

擔任團級以下職務(含處級以下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的軍隊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軍隊幹部轉業計劃:

一是達到平時服現役最高年齡的;

二是受軍隊編制員額限制不能調整使用的;

三是因身體狀況不能堅持軍隊正常工作但能夠適應地方工作的;

四是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

軍隊改革期間,擔任師級職務(含局級文職幹部)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幹部,年齡不超過53 周歲(截止上年度12 月31 日),本人申請,經批准可以安排轉業,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政策依據:中發〔2001〕3 號、中發〔2016〕13 號

不得安排幹部轉業的條件

擔任團級以下職務的軍隊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年齡超過50 周歲的;

二等甲級以上傷殘的;

患有嚴重疾病,經駐軍醫院以上醫院診斷確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留黨察看期未滿的;

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

被開除黨籍或者受勞動教養喪失幹部資格的;

其他原因不宜作轉業安置的。

——政策依據:中發〔2001〕3 號

幹部轉業復員的批准日期以及年齡、軍齡和有關年限計算

幹部轉業復員的批准日期為當年的3 月31 日,轉業復員命令由各級黨委按照任免許可權批准下達,於當年7 月31 日前公布;

轉業復員幹部軍齡、配偶隨軍年限以及邊遠艱苦地區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幹部轉業復員當年的3 月31 日;

計算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直接入伍的轉業幹部自主擇業年限條件時,其在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時間一並計算;

師級幹部轉業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批准其轉業上一年度的12 月31 日;

幹部轉業復員當年3 月31 日以前符合晉升軍銜或者調整文職級別條件的,應當在向省軍區轉業辦移交檔案前辦理完畢,辦理時間填寫為當年3 月1 日。

——政策依據:政干〔2012〕81 號

選擇自主擇業的條件

中發〔2016〕13 號文件放寬了軍轉幹部選擇自主擇業的軍齡和職級條件,明確規定「軍齡滿18 年的師級以下職務軍隊轉業幹部,本人提出申請,經組織審核批准,可以選擇自主擇業的方式安置。」同時,放寬了師級職務軍轉幹部轉業年齡條件「擔任師級職務(含局級文職幹部)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幹部,年齡53 周歲以下的,本人提出申請,經批准可以安排轉業,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也就是說,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如果軍轉幹部軍齡不滿18 周年,只能選擇計劃安置的方式。如果軍齡滿18周年、年齡不超過50 周歲的團級以下幹部,或者軍齡滿18 周年、年齡不超過53 周歲的師級(含局級文職幹部)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幹部轉業,則可以選擇計劃安置或自主擇業安置方式。其中,軍齡滿19 年、18 年選擇自主擇業的幹部,其月退役金計發基數比例,分別按照79%、78% 的標准執行。

——政策依據:中發〔2001〕3 號、中發〔2016〕13 號

轉業幹部的安置地點

安置地點是軍轉幹部的轉業去向,也是回歸地方的落腳點和歸宿,能否作出對自身有利的選擇,一方面要正確評估自身需求,不能這山望著那山高;另一方面要吃透政策,在諸多可選項中找准適合自己的最佳答案。

軍轉幹部可以選擇到原籍、入伍時所在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這是常規動作,也是基本准則。

也有一些具體規定。如想到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安置的,就需滿足這樣的條件:已婚軍轉幹部,截至轉業當年的3 月31 日,配偶必須已隨軍且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 年,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 年,其他省會( 自治區首府) 城市及副省級以上城市常住戶口滿2 年。

未婚或離異的軍轉幹部,可比照駐地軍隊幹部配偶隨軍條件予以安置;軍轉幹部已婚但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軍轉幹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軍轉幹部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選擇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可以到本人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如果選擇計劃分配的軍轉幹部在邊遠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 年,或者榮立戰時三等功、平時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因戰因公致殘的,也符合到上述所在地安置的條件。

夫婦同為軍隊幹部且同時轉業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雙方或者一方轉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隊駐地安置。

如因國家重點工程、重點建設項目、新建擴建單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或者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規定條件的軍轉幹部,經接收單位所在省( 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可以跨省( 自治區、直轄市) 到該地區安置。這些是對特殊情況的說明,廣大幹部可以對照執行。

軍改期間,安置地選擇的條件有所放寬。所在單位被撤銷、合並、降格、改編、移防的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其配偶取得部隊所在地常住戶口的,可以在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離異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安置條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地級城市安置。

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服役滿10 年的軍隊轉業幹部,不符合到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安置條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地級城市安置。

——政策依據:中發〔2001〕3 號、中發〔2007〕8 號、中發〔2016〕13 號

轉業幹部配偶子女隨調隨遷

軍隊幹部確定轉業後,如果不是到配偶戶口所在地安置,就要考慮配偶和子女的隨調隨遷問題,因為這關系著家庭能否團聚和一家人後半生的幸福。

配偶或未婚的子女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或企業的合同制工人,需要隨本人轉業跨縣安置的,可以辦理隨調;沒有工作的配偶和子女可以辦理隨遷。

中發〔2016〕13 號文件對軍轉幹部隨調隨遷家屬工作安置和子女就學問題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如果隨調配偶為公務員的,參照本人職務等級和從事的專業相應合理安排;如果隨調配偶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仍安置到事業單位工作;配偶為企業職工的,一般在企業妥善安排。

如果隨調配偶不願由安置地政府指令性安置,也可選擇自謀職務,並採取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費等措施進行安置,自謀職業的隨調隨遷配偶,可享受隨軍家屬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如果軍轉幹部隨遷子女需要轉學、入學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安排,並且不準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隨遷子女在幹部轉業當年升學、報考軍隊和地方各類院校時,與現役幹部子女同等對待。

——政策依據:中發〔2001〕3 號、中發〔2016〕13 號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月退役金計算方法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月退役金數額=〔職務工資+軍銜(級別)工資+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生活性補貼)〕×(80% +增發%)+軍齡工資+自主擇業生活補貼。

其中,軍齡滿19 年、18 年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月退役金計發基數比例,分別按照79%、78% 的標准執行。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在地方高等院校畢業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學習時間,與其軍齡合並計發退役金。

增發內容指:

①軍齡滿20 年以上的,從第21 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 ;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大軍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准增發;

②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 年、15 年、20 年以上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准增發;

③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每年定期增加基本退役金,標准為副師120 元、正團100 元、副團85 元、正營70 元、副營65 元、連以下50 元。

——政策依據:國轉聯〔2006〕7 號、國轉聯〔2015〕6 號、中發〔2016〕13 號

轉業幹部離隊報到手續辦理

組織轉業幹部離隊報到,通常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旅級以上單位機關應當為轉業幹部開具轉業(復員)幹部行政介紹信、供給關系介紹信、辦理軍官(文職幹部)轉業證,連同地方報到通知書等材料一並交轉業幹部,並通知轉業幹部如期到安置地軍轉安置部門報到;

2、轉業幹部持安置地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以及預備役軍官登記報告表,到安置地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登記手續;

3、轉業幹部持安置地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以及轉業證、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照片、預備役軍官登記證明,到安置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4、計劃分配的轉業幹部,持供給關系介紹信和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到接收單位報到;自主擇業轉業幹部應當及時將新入戶的戶口本或者身份證復印件交所在縣(市、區)軍轉安置部門。

5、轉業幹部的黨(團)組織關系和社會保障手續等,按照有關規定轉接。

——政策依據:政干〔2012〕81 號

④ 2016年退休人員工資漲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自2016年元月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比例為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僅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⑤ 2016軍人轉業最新政策出台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採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採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後按每年5.4萬計,並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後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採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並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
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加大自主擇業名額。
1.軍齡不滿8年或干齡不滿3年的軍隊幹部原則上不得退出現役,確需退出現役的安排復員,干齡滿3年或軍齡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軍隊幹部需退出現役的原則上安排轉業(計劃安置),需要復員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並由軍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後方可辦理;

2.軍齡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團以下(含正團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可安排轉業,也可安排自主擇業,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師以上(含副師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或軍齡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轉業,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現役的,軍齡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復員,軍齡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則上安排復員,有需要轉業安置的必須有接收單位開具的有效證明材料,軍齡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安排自主擇業,軍齡在30年以上或年齡超過50周歲以上的安排退休。

2、自主擇業工資待遇:
滿16年不滿18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60%
滿18年不滿2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70%

滿20年不滿23年的軍官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80%轉業
滿23年不滿26年的軍官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0%
滿26年不滿3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5%
滿20年不滿25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80%
滿25年不滿30年的軍士長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90%轉
同時,自主擇業的軍官和士兵還將發放住房供給金和參加醫療保險。

6. 在高原、海島等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滿15年的,在原有的基礎上加5%,滿20年的加8%,滿25年的加10%,累加之後超過100%的,按100%計發。參加過戰役或直接參與過重大搶險救災工作的軍官,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累加之後超過100%的,按100%計發。
7.在參戰或參與搶險救災期間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3%,5%,8%,10%。在平時工作中因工作成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而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4%,6%,8%.

⑥ 請問>2○017年7月1號發部關於退休人員工資有那些內容

調整的具體辦法是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規定的,各地規定不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7年4月13

⑦ 軍人專業退休怎麼計算1976年入伍1986年轉業,2016年退休如何計算退休金。

軍齡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其服現役期間的醫療等社會保險費,轉入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⑧ 2016軍轉批復下來了急!

軍隊轉業幹部,是指出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前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回策:計劃分配和自答主擇業相結合。
一、轉業,首先轉的是職業。在部隊,職業是軍人。到地方,有的是公務員,有的是事業單位或企業的工作人員。自主擇業的,叫自由從業者。
二、其次轉的是事業。在部隊,事業是為國防服務,為部隊建設作貢獻。到地方,就是參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三、再次,轉的是崗位。雖然都是幹部,但在部隊叫軍官,多數還帶個長,大多數是在領導崗位、指揮崗位上。在地方,能帶長的就不多了,大多數是辦事員、科員,是個工作人員崗位。因為職業的變化,事業和崗位也跟著變了。
軍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工作是他們人生的重大轉折。如何安置好軍隊幹部,不僅是部隊組織、軍隊幹部和其親屬高度關注的重要課題,而且對於鞏固國防、穩定軍心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起著重要作用。

⑨ 天津市企業退休軍轉幹部2016年生活補貼上調標准出台了嗎

出台了。

各市(地)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省直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在我省建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助金逐年調整機制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從2009年1月1日起,每年在國家統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按照全省企業基本養老金平均增加額的一定比例為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生活補助金。即按照轉業時師職90%、團職80%、營職及以下70%的比例增加生活補助金。1953 年12月以前入伍的再增加20%。

二、如果當年國家沒有統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可按上年標准等額增加生活補助金。

三、所需資金按照黑人發【2008】146號文件規定,以養老保險隸屬關系,按原渠道在當地企業軍轉幹部解困資金中解決,由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四、以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300%作為上限,基本養老金與生活補助金之和達到或超過上限時,不再加發生活補助金。 五、此方案執行到2013年,屆時根據國家政策和我省實際,另行研究。

(9)企業退休軍轉干2016擴展閱讀

此次調整根據國家要求,實行普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結合,即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進行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是普遍調整。對全部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實行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7.5元;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按照同類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增加。

三是傾斜調整。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給予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再增加40元;

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80元。

⑩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2O17工資調正最新誚息

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山西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7〕6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3.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6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85元的補到2985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政府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後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7年7月10日

閱讀全文

與企業退休軍轉干2016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年痴呆的表現證況 瀏覽:250
老人家生日買什麼吃的好 瀏覽:275
什麼群體比較關心父母養老問題 瀏覽:980
兒童重陽節 瀏覽:357
退休養老需多少年 瀏覽:547
重陽節簡單介紹200字 瀏覽:638
50歲睡不著 瀏覽:354
敬老院是個什麼地方怎麼辦 瀏覽:437
陝西父母護理假多少天 瀏覽:571
木匠會長壽嗎 瀏覽:551
長壽區萬順鎮最新動態 瀏覽:184
老人心悸焦慮睡不著怎麼辦 瀏覽:702
現在領取社保退休金 瀏覽:428
徐州基礎養老金標准 瀏覽:169
小學退休九九重陽節活動方案 瀏覽:860
老人家怎麼輸入字母 瀏覽:109
一般入學體檢要花多少錢 瀏覽:558
城市戶口回農村養老 瀏覽:315
北京的城鄉養老保險一年多少錢 瀏覽:513
老年人播放機大全 瀏覽:955